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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截至6月底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06-02-1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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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强义务教育保障能力
  (一)“两免一补”。截至2月16日,今年春季“两免一补”工作已圆满结束,全市共发放资金866.3万元,资助贫困生75317人,并对“两免”范围内9372名寄宿生给予了生活补助,补助面达100%。
  (二)对全市特殊学校就读的残障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已下发了《关于尽快落实残障学生免费义务教育的通知》,对在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我市残障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并将生均公用经费由原来的300元提高到600元。
二、设立教育质量奖
  《教育质量奖实施方案》已经拿出初稿,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将于今年暑假过后新学年开始付诸实施。
三、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自4月1日起已开始执行市五城区165元、六县市130元的标准。目前,全市确定城市低保对象20057户44523人,当月发放低保金305.1万元,人均补差68.5元。1—6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1707万元。
四、解决特困市民的住房问题
  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187户,享受实物配租家庭42户,预计全年发放补贴15.1万元。目前,第三批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报工作已开始,前两批上半年的租金补贴已发放到位。
五、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月1日,温县、孟州、沁阳、博爱、修武等5个县市的新农和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加上已于2003年9月启动试点的武陟县,我市所辖6县市的试点工作全部启动。目前,全市6个试点县市共覆盖219.79万农民,占全市农村总人口的90.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3.06个百分点;全市参和农民198.07万人,平均参和率90.1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9.27个百分点。截至目前,按照中央补助20元,省市县按10∶4∶6比例为每个参和农民补助20元,每个参和农民个人交纳10元的标准,全市共筹集新农和基金6342.07万元。今年1—6月,全市享受合作医疗补助的参和农民40.16万人次,共补偿2182.98万元。
  (二)建立城市惠民医院。出台了《焦作市惠民医院实施方案》,确定市第五人民医院等五所医院为定点惠民医院。从7月1日起,已对焦作市五城区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实行了“十免、十减半、二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市财政已预算安排资金200万元。
  (三)对城乡贫困居民实行医疗救助。一是根据《焦作市城市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市城区1.5万名城市低保对象全部发放了《医疗救助证》。同时,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未覆盖城区农村的实际情况,将五城区现有的3200余名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也列入城区医疗救助范围,发放了《医疗救助证》。二是确定市康复医院和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城区医疗救助对象就诊定点医院(县市定点医院自行确定),对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实行医疗费减免优惠。截至目前,全市已救助困难群众450人次,资助费用110万元,缓解了贫困群众的实际困难。
六、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
  截至6月底,第一批搬迁并村涉及的39个贫困自然村223户,已建成房屋160户并具备入住条件;第二批需要搬迁并村的37个自然村245户,资金计划已下达有关县市区。
七、实施农村沼气工程
  截至6月29日,全市新建户用沼气池9217个,加上2005年前已建成的20062个,目前全市沼气用户累计达到29279个。
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截至6月底,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打井工程58处、引水工程2处,总投资1620万元,解决了9.89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投资1440万元,拟建引水工程31处,目前已开工5处,预计全部工程9月底前可全部完成。
九、改善农民出行条件
  截至6月底,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06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68.9%,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871公里,占年度建设任务的87.1%。其中,完成县乡道33公里,村道838公里。
十、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
  截至6月底,已投入资金1213万元,新建敬老院7所,完成改造3所,其余项目预计10月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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