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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的通知(政办〔2005〕108号)

发布时间:2006-03-0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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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焦作市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焦作市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全市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计划。
    一、焦作市创建生态示范区的背景
    焦作市目前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但长期以来采取以大量消耗资源和粗放经营为特征的发展模式,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造成了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迫切需要改变现有传统发展模式,找到一种可以以较低的资源代价和环境代价换取较高的发展速度,进一步达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统一,实现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发展模式。面对这种客观的社会需要,我市首先在辖区内具有基本条件的孟州市和修武县启动了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工作,以此为载体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二、焦作市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指导思想
    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划》、《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指导,以发展生态产业,壮大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强市为目标,以生态园区和生态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解决好生态示范区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恢复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功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
   (一)孟州市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整体、协调、循环、再生”的原则,以“天蓝、地绿、水清、城美”为目标,在2005-2007年全面开展孟州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
    2006年创建计划:
    1.水污染治理:投资4000万元,加大排污企业治理力度,城市污水处理厂竣工并投入使用,搞好城镇供水续建工程。加强陵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合理调度境内生态水,使年底出境水断面达到功能规划标准。
    2.城市绿化:投资2000万元,加快城市绿地建设步伐,规划建设西陵生态园区、滨河公园和其他游园,人均绿地达到7平方米。
    3.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加强农业能源综合利用、沼气利用等生态农业和“猪-沼-果”、“畜-沼-粮”等生态农业模式的推广和开发,建设各类沼气池3900个;加快三毛杨基地、退耕还林和农田林网建设,示范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500公顷。
    2007年创建计划:
    1.城市噪声治理:全面建设环境噪声达标区,通过加强对工业、交通、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环境噪声低于国家二级标准、交通干线噪声不超过70分贝。
    2.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投资5000万元建设西虢、长店、湘子路生态工业园区,园区内各个企业通过贸易方式,利用对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或副产品作为自己生产中的原料或者替代部分原料,从而建立一种互利互惠的合作关系,达到“物质最佳循环”和“能量最大利用”。
   (二)修武县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建设一个生态修武的总体目标,开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建设,在2005-2007年全面开展修武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
    2006年创建计划:
    1.生态旅游建设:投资1800万元建设陪嫁村“农家乐” 生态旅游示范区和云台探险生态旅游走廊,投资2000万元对百家岩景区的植被和景观进行恢复建设。
    2.生态工业:抓好四大生态工业园区(五里源生态工业园区、周庄生态工业园区、小营生态工业园区、高村乡生态工业园区)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抓好小营生态工业园区、高村乡生态工业园区的“三废”处理设施建设。
    3.生态农业:投资2550万元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投资11074万元进行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
    4.自然生态体系建设:投资2500万元建设生态林、经济林工程。
    5.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00万元建设农村新能源一期工程,投资3833.8万元建设城市供水工程。
    2007年创建计划:
    1.生态旅游建设:投资5100万元对百家岩景区古迹进行保护,建设旅游接待中心(县城旅游接待中心),投资500万元建设窄轨旅游示范区。
    2.生态工业:抓好五里源生态工业园区、周庄生态工业园区的“三废”处理设施建设及四大生态工业园区的科技研发机构建设。
    3.自然生态体系建设:投资3500万元对采石基地进行恢复,投资2500万元建设山区水土保持工程。
    4.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528万元建设污水处理工程;投资2150万元建设中水回用一期工程和农村新能源二期工程;投资2180.84万元建设垃圾处理工程。
   (三)生态文明村、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文明村、环境优美小城镇创建工作为载体,推进农村生态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每年在各县(市)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选择一个村,组织实施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每年创建1-2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十一五”期间计划建成30个生态文明村,5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以此带动全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使我市农村、农业生态保护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
2006年全市创建生态文明村6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2个。
2007年全市创建生态文明村6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1个。
2008年全市创建生态文明村6个。
2009年全市创建生态文明村6个。
2010年全市创建生态文明村6个,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2个。
    四、焦作市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保障措施
   (一)统筹规划,优化结构,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继续强化第一产业、优化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将《焦作市生态示范区创建计划》纳入到整个焦作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管理制度,建立政府责任制度。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环保统一监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生态示范区创建责任制,实行“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完善投入机制,多方投入资金。建立国家、银行、外资、社会多方投资格局,统筹专项资金;引进市场机制,以效益吸引资金,做到财尽所用。
   (四)强化公众生态意识,完善宣传教育与培训体系。运用各种宣传工具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有利于生态示范区建设的社会氛围;搞好业务培训,培养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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