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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规划的通知(焦政文〔2005〕147号)

发布时间:2006-03-0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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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焦作市工业集聚区产业布局规划
    
为进一步明确各工业集聚区功能,创造有利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入驻的良好环境,特制定本规划。
    一、工业集聚区产业布局的原则和目标
    按照扬长避短、突出特色、效益最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对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焦作东部工业集聚区和焦作万方工业集聚区进行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通过2到3年的开发,建成三个符合区域地理、环境承载要求,各具产业特色的工业集聚区。
    二、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
    西部工业集聚区主要功能为容纳对地下水无污染的企业或项目入驻;鼓励机械制造、新型建材、轻工、纺织和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入驻;严格限制污染地下水的企业或项目入驻。最终发展成为以机械制造工业、新型建材工业、轻工、纺织工业和高新技术为主的工业集聚区。具体布局为:焦克路以北、雪莲路以南、经三路以西至中冰路建设以机械制造、机电产品为主的工业项目;焦晋高速公路以东区域主要建设高新技术项目;雪莲路以北、焦晋高速公路以西区域主要建设新型建材和陶瓷工业项目;焦克路以北至雪莲路、经三路以东至高速公路区域主要建设轻工、纺织工业项目。
    三、焦作东部工业集聚区
    焦作东部工业集聚区主要功能为容纳对大气无污染的企业或项目;鼓励农副产品深加工、医药、生物工程和高新科技等项目入驻;严格限制污染大气的企业或项目入驻。最终形成以农副产品深加工、医药、生物工程和高新科技为主的工业集聚区。具体布局为北区主要建设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南区主要建设医药、生物工程和高新科技项目。
    四、焦作万方工业集聚区
    万方工业集聚区主要功能为容纳对大气无污染的企业或项目;鼓励冶金、电力、化工及其他项目入驻;严格限制污染大气的企业或项目入驻。最终形成以冶金、电力、化工及其他工业聚集的工业集聚区。
所有入驻工业集聚区建设项目须经市发改委按照产业布局规划和项目准入条件审核,报市工业集聚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入驻。凡未经核准的项目,各工业集聚区不得自行组织入区建设。市政府责成市发改委牵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修订产业布局规划和项目准入条件。
附件: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项目准入条件

附件
                       焦作市工业集聚区项目准入条件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发沿山坡地加快工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焦政〔2005〕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工业结构的调整,针对每个工业区不同的地域特性和环境容量,现将工业集聚区的项目准入条件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1.项目要符合国家、省产业政策和我市总体发展规划;
2.所有入驻的企业或项目必须采取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各类工业废弃物的排放,并禁止污染企业或项目入驻;
3.在中心城区主导风向上不得布点有可能污染大气的项目,在中心城区水源地不得布点污染地下水的项目;
4.对可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或项目,要采取集中治污措施,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及大气造成污染;
5.对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要坚持走综合利用的路子,努力实现工业废弃物资源化、商品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工业集聚区具体项目准入条件
   (一)焦作西部工业集聚区
本区定位为机械制造、新型建材、轻工、纺织和高新技术工业集聚区,将禁止水污染较为严重的企业或项目入驻,鼓励以下项目和企业入驻:
1.农用塑料节水器材制造;
2.高技术陶瓷、高档出口日用瓷制造;
3.新型包装材料生产;
4.新型复合材料制造;
5.聚酰胺保鲜薄膜生产;
6.农膜新技术及新产品(光解膜、多功能膜及原料等);
7.易回收、可降解农膜生产;
8.感光材料生产;
9.高档织物印染和高技术后整理加工;
10.高仿真化纤面料生产;
11.碳纤维、芳纶纤维、新型纤维素纤维以及多功能、差别化化学纤维生产;
12.特种天然纤维加工;
13.产业用特种纺织品制造;
14.单线能力1万吨/年及以上直接纺涤纶长丝生产;
15.工程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16.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
17.差别化化学纤维及芳纶、年产5000吨及以上功能化环保型氨纶、碳纤维、高强高模聚乙烯等高新技术化纤生产;
18.粘胶无毒纺等环保型化纤的生产;
19.年产50万件及以上高档卫生瓷及30万件以上五金配件;
20.玻璃、陶瓷、玻璃纤维窑炉用高档耐火材料生产;
21.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生产;
22.新型建筑材料生产;
23.高档建筑五金件、水暖器材及五金件开发、生产;
24.日产50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
25.新型保温材料、新型防水材料及新型建筑密封材料生产;
26.墙体吸收噪声技术与材料开发;
27.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
28.电子产品开发与制造;
29.模具设计、加工、制造;
30.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机械制造、新型建材、轻纺和高新科技项目。
   (二)焦作东部工业集聚区
    本区定位为农副产品深加工、医药、生物工程和高新科技工业集聚区,将严格限 污染大气的企业或项目,鼓励以下项目和企业入驻:
1.食品生产;
2.生物活性饲料及肥料生产;
3.医药及原料药、中间体生产;
4.食品添加剂;
5.高档纸制品;
6.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农副产品深加工、医药、生物工程和高新科技项目。
   (三)焦作万方工业集聚区
    本区定位为冶金、电力、化工及其他工业集聚区,将严格限制对大气影响较为严重的企业或项目入驻,鼓励以下项目和企业入驻:
1.280KA以上预焙槽电解铝技术开发;
2.铝及铝合金和其他有色金属的精深加工;
3.金属复合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特种金属材料制造;
4.符合经济规模的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
5.子午线轮胎及其配套材料;
6.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生产;
7.塑料制品生产;
8.优质塑料复合门窗及年产万吨以上塑料管材生产线;
9.市政设施用复合管道制造;
10.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冶金、电力、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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