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焦作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焦作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置和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应急处置和救援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救援”的指导思想。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处置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处置和救援原则: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二、事故类别及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措施。主要措施包括:灭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三、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事故中心区域是指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是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四、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成立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市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市职防所、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气泄漏抢险队、焦作中燃公司抢险队、中石化焦作市石油分公司。
(二)市指挥部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订并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系统、各县(市)区应急演练。
(三)市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1.市指挥部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消防支队:负责制定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5.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市环保局: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7.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市质监局:负责制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提出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9.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10.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1.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12.市职防所:确定有毒物质成分,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13.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气泄漏抢险队: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
14.焦作中燃公司抢险队:负责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泄漏抢险、侦漏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15.中石化焦作市石油分公司:负责成品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泄漏抢险、侦漏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
五、现场救援专业组的组成及职责
市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专业组,具体负责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一)抢险救援组:由市消防支队、市环保局、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气泄漏抢险队、焦作中燃公司抢险队、中石化焦作市石油分公司和有关企业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包括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抢险工具等。牵头单位:市消防支队。
(二)伤员抢救组:由市卫生局急救中心或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三)安全疏散组:由市公安局、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安全保卫部门组成。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四)安全警戒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当地警力组成。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五)物资供应组:由市发改委、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六)环境监测组:由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和市职防所组成。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七)专家咨询组:由市安监局和市质监局组成。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当地安监部门和公安、环保、质监等部门,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安监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
(二)县(市)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当地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协调工作。当地安监部门要会同环保、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县(市)区政府确定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要立即向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市指挥部办公室在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的同时,应迅速做好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并通知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附则
(一)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按程序进行修订。
(二)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做好平时的人员、物资准备。
(三)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焦作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附件:各责任单位值班电话
附件
各责任单位值班电话
市政府办公室: 3569607
市安监局: 3934229
市公安局: 3933008转指挥中心或拨打110
市交通局: 3586820、3586505
市消防支队: 总机3556119
市卫生局: 3569444、3569292
市质监局: 3587618
市环保局: 3932805
市气象局: 3935059
市发改委: 2923253
市企业发展服务局: 3569260
市职防所: 3911573
中石化焦作市石油分公司: 3934886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气泄漏抢险队:3970056、3970057
焦作中燃公司抢险队: 39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