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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市委市政府2006年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1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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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更好地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市委决定,市委、市政府在2006年为全市人民办好十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十件实事的具体内容是:
  一、增强义务教育保障能力。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实施“两免一补”;对在全市特殊学校就读的我市残障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二、设立教育质量奖。市县两级财政筹资1000万元,设立教育质量奖。
  三、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城区居民低保标准由150元提高到165元,县(市)居民低保标准由117元提高到130元。
  四、解决特困市民的住房难问题。市财政出资为城区廉租户发放住房补贴。
  五、缓解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市县两级财政安排3439万元,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立城市惠民医院,降低医疗费用;对城乡贫困居民实行医疗救助。
  六、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筹资600万元,完成60个贫困自然村搬迁并村工作。
  七、实施农村沼气工程。筹资800万元,扶持农村沼气工程,新增沼气用户10000户。
  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3600万元,解决10万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九、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改造和新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
  十、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筹资640万元,新建改建敬老院15所,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由14%提高到25%以上。
  上述十件实事,件件关系民生,事事体现民情,点滴连着民心,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办好十件实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确保把十件实事办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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