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应对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83号)精神,结合焦作实际,现就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是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2006年9月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06〕196号)和《国家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安监总应急 〔2006〕211号),要求“用2年的时间,建立以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的市(地)以上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运行机制,完成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通信平台和网络系统建设。”目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还很薄弱,存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相脱节等问题,同时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也还存在许多与安全生产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不仅是适应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二、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制、机制及应急管理体系、队伍、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到2007年底形成覆盖各县(市)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尽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和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区域、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依靠科技进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支撑保障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企业自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三、完善我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
(一)制订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和省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订(修订)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和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进一步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基层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部位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要报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要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审查、演练等作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做好相关预案的相互衔接,进一步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条件的变化情况、预案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三)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每年组织一次高危企业、部门、地方的联合演练。通过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能力,促进企业应急预案与政府、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
四、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一)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市安监局要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的方案,制定《焦作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规划未来5年我市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推进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制、机制、法制和队伍建设,整体提高我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能力。到2008年,完成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努力做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工作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编制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之中,确保顺利实施。
(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明确各自的应急管理机构,在市应急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实现协调联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事故灾难的合力。要注意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协调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机制。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制机制。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依据《焦作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总体规划》,依托市、县消防队伍、大中型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建设市级、县(市)区、骨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尽快形成以企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基础、以市级区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县(市)区骨干专业队伍为中坚力量、以应急救援志愿者等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大中型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具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险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二)加强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具备风险分析、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数据查询、辅助决策、应急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系统,实现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指挥机构与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市级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基地以及骨干应急救援(医疗救护)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应急信息系统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和利用安全生产通信信息系统和有关办公信息系统资源,规范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三)加强各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自身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重视应急救援队伍自身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奉献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养成勤勉敬业、雷厉风行、尊重科学、敢打硬仗的作风;另一方面要加强业务建设,强化教育、培训与训练,提高管理水平和实战能力。同时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做好事故防范和事故救援工作
(一)建立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事故防范机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灾难预测预警工作,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参与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其他相关救援队伍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危险源监控以及应急知识培训等工作。
(二)协调有序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在按规定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控制险情,减少损失,为后续救援创造条件。应急救援指挥部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照事故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工作机制,有效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力量,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发布和善后处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发布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处置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处置、相关防范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各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要将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的相关内容作为特种作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二)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部门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简报、板报等各种形式,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事故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救援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救援技能,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八、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在焦作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基础上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组,对应急管理、救援提供技术支持;依托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研究和工程中心,开展突发性事故灾难预防、处置的研究攻关;鼓励、支持救援技术装备的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救援技术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积极争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安监局的支持,努力加强与兄弟地市及有关组织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二)建立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方共同支持的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需要政府负担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投入保障机制。
二○○七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