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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重点项目目标责任管理的通知(焦政文〔2007〕30号)

发布时间:2007-06-2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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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7年,我市共确定重点建设项目100个,总投资241.9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92.3亿元;另有21个争取开工项目,总投资91亿元,15个重大前期项目,总投资400.3亿元。为有效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目标责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三级目标责任管理。每个市级重点项目都要明确一个责任单位,落实一个建设单位,确立一名市政府领导分包联系。作为重点项目责任单位的市直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其主要目标责任是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促、管理和服务,建立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机制,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工程进展计划,检查建设资金落实、项目进展、外部环境以及工程质量等情况,帮助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建设单位的主要目标责任是科学组织、合理安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完成全年投资和形象进度目标,按月向市政府项目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反映项目建设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同时,市政府各位市长按照业务分工联系分包重点项目,其主要目标责任是指导、督促、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定期不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二、严格落实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在继续考核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和形象进度、外部环境和协调服务、项目报表和信息报送情况三个方面内容的同时,将亿元以上的前期项目储备和推进情况也列入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考核方案另文下发)。市政府项目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每月对重点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进行排名,对工作不力、服务不周、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年末,市政府将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责任进行严格考评,对真抓实干、成效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项目建设进展迟缓,甚至弄虚作假支差应付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抓项目建设和解决项目存在问题上,促进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各个项目都要细化责任、明确到人,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定奖罚,确保各项建设目标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都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项目监控,支持和服务好项目建设,争取这些大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

附件:1.焦作市2007年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责任一览表
   2.焦作市2007年重点能源环保项目建设责任一览表
   3.焦作市2007年重点城建交通项目建设责任一览表
   4.焦作市2007年重点农业、社会事业、商贸项目建设责任一览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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