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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市委市政府2008年度为民办十件实事征集工作的通知 (焦办[2007]29号)

发布时间:2007-11-01来源: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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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 社会发展成果和得到更大的实惠,市委、市政府决定2008年继续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现就做好十件实事征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征集内容:要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六个方面的内容,从我市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 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重点围绕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村基础设施、文体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开发、居民 住宅、道路交通、广电通信、供气供热、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选题。

  (二)征集要求:1.选题要有代表性,受益面比较广,社会效益显著。2.选题要具体实在,具有可操作性。3.选题要符合我市实际情况, 经过努力能在年底完成。4.选题要有政策依据、具体目标、资金概算及来源等。上报内容要简明扼要。

  二、征集程序及方法

  市委、市政府将严格按照广泛征求民意、认真研究论证、坚持实事求是、践行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式, 征集确定明年的十件实事。具体程序是:

  (一)部门广泛征求民意进行初选。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征集内容和要求,通过深入基层走访群众调查研究、召开形式多样的座 谈会、利用部门网站和邮政信箱、采取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民意,认真分析论证,初步选出3件实事,于2007年11月15日之前上报“ 市征集办公室”。

  (二)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知名人士意见。对各部门上报的实事,“市征集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 进行筛选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于11月30日前筛选出30件实事。

  (三)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进行群众投票。“市征集办公室”将筛选出的30件实事,于12月1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并进行群众公开 投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投票日期截止到12月10日。“市征集办公室”根据群众投票结果,按排名先后顺序筛选出15件实事。

  (四)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市征集办公室”将筛选出的15件实事,于12月中旬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研究,最终确定10件实 事向社会公布。 凡部门上报的实事未能被市委、市政府采纳的,但又属于部门能够办理的实事,应列入2008年工作计划目标实施。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党和政府进一步践行执政为民的庄严 承诺。能不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能不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是对我们执政能 力的重要检验。为此,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不断加深对征集十件实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强力措施,务必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对十件实事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委常委、常 务副市长李中哲为组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贾武堂和市政府秘书长郜小方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扶贫开发、文化、 体育、教育、卫生、劳动保障、民政、城建、房管、公路、交通、广电、通讯、环保、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焦作市十件实事征集工作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闫万国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大厦704房间,电话3569601),具 体负责组织协调十件实事的征集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建立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 市十件实事征集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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