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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07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焦政办〔2007〕47号)

发布时间:2007-11-0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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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明确由我市政府落实的2007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订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具体落实情况请于6月30日、9月25日、12月25日前分三次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将对不按时间要求上报材料或工作完成不认真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任务和目标:2007年是我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一年。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出口增长1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5%左右;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3.5%和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3%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由市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商务局、环保局、人口计生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二、加快推进经济强省建设
    (二)任务和目标: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农村更加和谐。巩固、完善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稳定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规模,扩大良种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测土配方施肥等补贴政策。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加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村的比重。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粮食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
由市农业局、财政局、农机局、粮食局、供销社负责落实。
    (三)任务和目标:大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加快以优质小麦为重点的优质粮食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建成安阳、驻马店和周口国家优质小麦基地,开工建设商丘国家优质小麦基地,抓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继续支持24个产粮大县发展,完成2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大力发展高效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业,推进水产养殖规模化、产业化。
由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四)任务和目标:加强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集中支持40个畜牧业重点县和优势区域发展。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级动物防疫网络建设。
由市畜牧局负责落实。
    (五)任务和目标: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
由市建委、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六)任务和目标:落实好国家比照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政策,加快郑州、洛阳、开封、平顶山、焦作等老工业基地改造。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七)任务和目标:全面提升郑汴洛“三点一线”精品旅游档次,精心打造少林寺--龙门石窟国际化旅游品牌,加快南太行山、大别山等地旅游业发展,推进伏牛山生态旅游区整体开发,积极培育旅游企业集团和文化旅游品牌。
由市旅游局负责落实。
    (八)任务和目标:支持房地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设廉租住房。
由市建委、房管局负责落实。
    (九)任务和目标: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力争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6个百分点。
由市发改委、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十)任务和目标:加快城市新区道路、水电、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善商业、金融、医疗等配套服务功能,提高人口集聚度。
由市规划局、建委、交通局、环保局、卫生局、商务局、市人行、市电力公司负责落实。
    (十一)任务和目标:积极支持豫北、豫西、豫西南和黄淮地区城市立足现有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由市发改委、建委负责落实。
    (十二)任务和目标:鼓励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城乡关系。
由市发改委、建委负责落实。
    (十三)任务和目标: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抓好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建设。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十四)任务和目标: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南水北调中线新乡段、焦作矿区段总干渠工程,积极推进受水城市配套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治淮骨干工程、黄河北岸标准化堤防二期工程建设,基本完成燕山水库主体工程和涡河近期治理工程,加快建设沙颍河、小洪河近期治理工程,推进一批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做好河口村水库等项目前期工作。
由市水利局、南水北调中线办负责落实。
    (十五)任务和目标: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推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强化目标责任,确保完成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任务。
由市环保局、发改委负责落实。
    (十六)任务和目标:强力推进节能降耗。着力抓好冶金、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业和30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综合运用产业政策、环境容量、差别电价等措施,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生产能力。全面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支持日产5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关停小火电机组100万千瓦,完成660万千瓦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硫设施改造。
由市发改委、环保局负责落实。
    (十七)任务和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抓好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工作。
由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十八)任务和目标:继续推进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万亩,关闭粘土砖瓦窑厂515个。
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
    (十九)任务和目标: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加快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所有市、县(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并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和财政适当补贴保证其正常运行。
由市发改委、建委、环保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任务和目标:采取综合措施保护和改善13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集中力量对卫河、惠济河、贾鲁河3个流域开展水污染综合整治,对化工、医药、电力3个重污染行业进行重点治理。
由市环保局负责落实。
    (二十一)任务和目标: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长江、淮河防护林、太行山绿化以及中原城市群生态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林业生态县、城市防护林和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工程建设,完成造林310万亩。
由市林业局负责落实。
    三、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二十二)任务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和新农村书屋建设,继续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农村电影放映等工程。由市文化局负责落实。
    (二十三)任务和目标:做好世界文化遗产、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抓好嵩山古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由市文化局负责落实。
    (二十四)任务和目标: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深入开展“道德规范进万家、诚实守信万人行”活动。推进诚信河南建设,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守信光荣的良好风气。
由市教育局、文化局、文明办、工商局负责落实。
    (二十五)任务和目标:继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景区“双创”活动,广泛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村户创建活动。
由文明办、旅游局负责落实。
    四、推进和谐中原建设
    (二十六)任务和目标: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目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3万人以上。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商务局、企业服务局负责落实。
    (二十七)任务和目标: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和退伍转业军人就业问题。
由市人事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二十八)任务和目标:搞好城乡统筹就业试点。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二十九)任务和目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不断缩小收入差距。通过强化农民增收减负政策、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等措施,促进低收入者稳定增收。
由市财政局、农业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三十)任务和目标:积极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尽快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到各类企业。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极开展失业保险市级统筹试点。加强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农村低保最低补差标准提高到30元,覆盖250万人左右。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30%。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积极推行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工伤、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负责落实。
    (三十一)任务和目标: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扩大高中阶段教育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鼓励引导民办教育发展,着力解决群众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
由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三十二)任务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县级医院基本医疗设备配置,再改造一批贫困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加快省人民医院门诊楼等项目建设。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和鼓励政策,试点范围扩大到135个县(市、区),覆盖农村人口90%以上。
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十三)任务和目标: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全部市辖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初步建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启动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
由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
    (三十四)任务和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农村安全和城市社区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市安监局负责落实。
    (三十五)任务和目标: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支持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抓好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工作。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由市民政局、人防办、人事局负责落实。
五、加快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三十六)任务和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搞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和服务方式,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由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七)任务和目标: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
由市政府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八)任务和目标: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面推行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等部门负责落实。
    (三十九)任务和目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由市政府信息办负责落实。
    (四十)任务和目标: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正做到亲民、务实、进取、廉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只争朝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集中时间和精力,多做一些事关全局、谋划长远、夯实基础的工作,多开展一些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多解决一些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多办一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实事。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勤俭节约,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修建楼堂馆所,严格公费出国出境管理,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大力精简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进一步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树立终身学习思想,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
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外侨办、接待办等部门负责落实。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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