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统筹考虑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实际需要和政府财政保障能力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确保省委、省政府十大实事(需市财政投入1.52亿元)全面落实的同时,拟再筹资2.73亿元(其中市财政投入1.00亿元),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十件实事,努力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更大成效,把发展成果更好地体现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
一、筹措资金4069万元,完成213个自然村226公里的道路硬化任务,实现全市自然村“村村通硬化路”目标。
二、市财政投入2000万元,更新公交车辆50台,改善公交基础设施;市财政投入1000万元,加快城市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区居民取暖条件。
三、筹措资金1000万元,继续设立教育质量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县城学校大班额、加大名师名校长培养力度和改善现代装备,提高办学水平。
四、新建廉租住房3万平方米,为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提供462套廉租住房房源;发放租金补贴250万元,解决2002户最低收入家庭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家庭住房困难。
五、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标准五城区由165元提高到190元、县(市)由130元提高到160元;完成20所农村敬老院建设,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提高到55%以上。
六、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解决全市非从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基本实现市区全民医保。
七、筹措资金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筹措资金680万元,继续在全市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八、继续在市中心城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扩大检测覆盖面,检测品种由过去的蔬菜、水产品扩大到畜产品和粮油产品,完善配套设施及服务体系。
九、市财政投入300万元,完成300个农村和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工程。
十、筹措资金300万元,在全市63个乡镇(办事处)920个行政村(社区)实施科技富民网络工程。
为确保今年省定十大实事和市定十件实事的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都要把市委、市政府承诺的实事作为事关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要事摆上重要位置。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集中时间和精力,定期研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保证实事顺利推进。要进一步细化责任,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落实到各个具体环节,建立责任制,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每件实事都能够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创新管理方式,把实事办理纳入项目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筹措和监管,既要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又要切实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真正为群众带来实惠。
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0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