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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政办〔2008〕7号)

发布时间:2008-04-18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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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二月三日


                  焦作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焦政〔2008〕1号)精神,为了改善我市生态环境,巩固和提高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取得的成果,推动我市城市绿化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结合《焦作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焦作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现就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生态建设、节约型园林建设为主的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以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为载体,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山地、丘陵、河流、道路和废弃地、塌陷地、空闲地和历史遗址地,建设环城林带、进行生态恢复、见缝插绿,提高绿地综合物种指数和本地植物指数,增加精品率;以公园绿地建设为依托,以重点道路、南水北调景观绿化带为纽带,以河道绿化整治为网络,以广场绿地公园风景区绿化为基础,加强生态系统综合整治,通过5年努力,初步形成特色突出、类型丰富、功能完备、绿化质量良好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
    二、基本原则
    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总的原则是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现有无林地(即国土部门认定的荒草地、沙地地类)、未利用地及建设用地等,规划建设生态林,尽量少占耕地;同时充分挖掘现有绿地的潜力,进行生态化改造与提高,建设生态型的公园、游园、道路、河道、单位、居住区,消灭无林地、消灭无树街。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城市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城市建设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注重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注重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满足人们对生活、工作、休闲的要求,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
要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使城市市区与郊区甚至更大区域形成统一的市域生态体系。确定以环境建设为重点的城市发展战略,优化城市市域发展布局,形成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在城市工程建设、环境综合整治中,从规划、设计、建设到管理,从技术方案选择到材料使用等都要贯彻“生态”的理念,坚持“环境优先”的原则,要开发新技术,大力倡导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三)坚持系统性原则。
城市是林业生态市的一个点,城市生态系统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与城市外部其他生态系统必然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必须用系统的观点从区域环境和区域生态系统的角度考虑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略、措施和行动计划。在以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为基础的情况下,坚持保护和治理城市水环境、城市市容卫生、城市污染物控制等方面的协调统一。
    (四)坚持绿化工程带动的原则。
要认真研究和制定绿化工程计划,通过切实可行的绿化工程措施,保护、恢复和再造城市的自然环境,要将城市市域范围内的自然植被、河湖湿地等生态敏感地带的保护和恢复,旧城改造、新区和住宅小区建设,城市河道等水系治理、城市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水、风、地热等可再生性能源的利用等措施,列入工程实施。充分扩大城市绿地总量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进行。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不能急功近利,要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阶段,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三、建设范围
    焦作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同时兼顾各县(市)生态城区建设规划指导工作。
    四、建设年限
    2008年—2012年。
    五、建设目标
争取用5年时间,使我市达到建设部颁布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建成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园林城市。
    六、工作目标
    为了使我市经过5年努力争取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要求,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焦作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焦作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结合2007年我市绿化现状,制定具体的奋斗目标和任务。
要达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需要各行各业团结协作、艰苦不懈地努力,需要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使各项指标达到要求。
    (一)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1.综合物种指数                         ≥0.5
2.本地植物指数                         ≥0.7
3.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   ≥50%
4.城市热岛效应程度                     ≤2.5℃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5%
6.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                   ≥12m2
7.建成区绿地率                         ≥38%
    (二)城市生活环境指标。
1.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的天数/年   ≥300天/年
2.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3.城市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           100%
4.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                 ≥95%
5.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85%
    (三)城市基础设施指标。
1.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               ≥85%
2.自来水普及率100%,实现24小时供水
3.城市污水处理率                       ≥70%
4.再生水利用率                         ≥30%
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6.万人拥有病床数                       ≥90张/万人
7.主次干道平均车速                     ≥40km/h
8.  燃气普及率                           ≥90%
    目前,建设部正在修订《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以上指标如有变动,以新标准为准。
    七、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搞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工作,既要与各级城市总体规划衔接,又要满足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需要,充分体现实用性、可操作性和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由市规划局、园林局负责完成。加强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计划工作,对5年内拟建项目进一步深入进行项目设计,提出概算意见,报市发改委、财政局审定。
    (二)建设以廊道绿化、环城林带、防护林带、城郊森林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森林生态防护体系,在城郊生态环境脆弱的地段营造环城防护林带,重点建设北部沿山城市高标准防护林工程。由市林业局负责。
    (三)推广垂直绿化新技术,搞好城市立交桥、建筑物墙体及屋顶花园的绿化美化工作;扩大街头公园、滨河公园、植物园、休闲游憩园等城中绿岛建设规模,使城市公共绿地均匀分布,使每个居民都能就近享受到绿化成果,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由市园林局负责。
    (四)搞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沿线绿化。南水北调绿化工程是焦作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工程,其贯穿焦作市区达8.82公里,在南水北调河道两侧各100米宽范围内建设乔、灌、花、草相结合的长龙公园,打造景观优美的水域生态环境。由市园林局、规划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城区段办公室负责。
    (五)充分挖掘城区现有空地、荒地的潜力,见缝插绿,建设小型绿地、游园。由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六)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单位活动。要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单位建设是重要一环。所有具备生态园林单位建设的单位和居住小区,均采取绿地建设前期介入办法,从源头抓起,对拟建或改建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启动绿色图章制度,单位绿地率需达到35%以上,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确保绿化布局合理,植物配置达到生态园林的要求;其次是对绿化建设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按图纸施工,按质按量完成绿化工程量。市园林局要做好图纸审批和技术监督工作,各县(市)区要做好创建生态园林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共同促进单位、居住小区的生态化建设。由市园林局、规划局负责。
    (七)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各项指标达标。由市建委、环保局负责。
    (八)各县(市)要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建设生态县(市)要求的三大指标即:人均公共绿地10平方米,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0%的标准,结合本县(市)的《城市(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和《林业生态县(市)建设规划》,制定出各自的《生态园林城市(县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同时积极开展生态村镇规划与建设工作,培养一批生态村镇。市园林局要做好技术指导和督促落实工作。
以上各项任务,各有关单位在3月底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办公室。
    八、2008年具体任务
    2008年的主要任务是搞好一园一带八路绿化建设工作。
    (一)公园绿地建设。
开工建设山阳城遗址公园。规划面积140公顷。位于山阳路以东、建设路以南、文康路以北。与山阳城遗址保护相结合,规划为历史文化型专类公园。2008年建设公园主题部分40万平方米。由市园林局负责。
    (二)启动北山绿化生态保护观光带建设工作。
该工程西起焦作影视<,东至马村区安阳城,南至影视大道,北至太行山第二道山脊线。由市林业局负责。
    (三)道路绿地建设。
1.搞好迎宾路(塔丰大花坛—三阳花坛)沿线园林绿化景观带建设。该路段全长7910米,规划绿地面积31.64公顷。由市园林局负责。
2.搞好新园路(光华路—西环路)绿化景观带建设,该路段全长2500米;中原路(人民路—高速公路)绿化景观带,全长8000米。由市园林局负责。
3.各城区要搞好经三南路、太极路、竹林路、玉溪路、文苑路等五条新建道路绿化建设。
    (四)充分挖掘现有空地、荒地的潜力,建设小型绿地、游园。
1.各城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挖掘现有空地、荒地的潜力,建设小型绿地、游园,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绿化成果。解放、山阳、中站、马村、高新区、工业集聚区新建小型游园、绿地3处以上,每处绿地面积在0.1公顷以上。
2.开展创建生态园林单位活动。要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单位建设是重要一环。要对所有新建、改建单位的绿化建设图纸按要求进行报批,启动绿色图章制度;特别是对具备生态园林单位建设的单位和居住小区,采取绿地建设前期介入办法,从源头抓起,对拟建或改建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单位绿地率需达到35%以上,居住小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确保绿化布局合理,植物配置达到生态园林的要求;其次是对绿化建设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按图纸施工,按质按量完成绿化工程量。市园林局要做好图纸审批和技术监督工作,各县(市)区要做好创建生态园林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共同促进单位、居住小区的生态化建设。
3.大力开展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活动。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在我市目前还是薄弱环节,与先进地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为了节约用地搞绿化,我们要大力开展立体绿化和屋顶绿化活动。首先是政府投资利用河道、立交桥、办公楼屋顶和墙体等搞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其次是要求所有已命名的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带头搞立体绿化、屋顶绿化;同时发动社区利用背街小巷的楼房、围墙、房前屋后的空间搞立体绿化。从而全方位地提高我市生态园林城市的建设水平,提高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五)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今年的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在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的基础上,重点进行焦温高速中站段两侧各30米绿化带义务植树工作,解放、高新区范围内的市直机关等有关单位集中到焦温高速公路中站段参加义务植树,其他单位仍由各城区负责组织。具体任务是:
1.解放区做好沁阳路(丰收路—韩公路)和映湖路(群英河—民主南路)两侧绿化带的义务植树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2.山阳区做好沿山大道寺河路以西5.5公里,义务植树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3.中站区做好焦温高速1.7公里两侧各30米绿化带义务植树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马村区做好源丰路东延西起文昌路,东至银河路,全长410米,罗解路长2公里,两侧各植20米宽;三门河绿化2公里长,两侧各植20米宽的义务植树组织和管理工作。
5.高新区在文苑路北李万村居民小区规划地,长约1200米,宽约150米的范围内义务植树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城区义务植树设计方案、技术要求和任务分配表详见附表(另发)。
    九、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是一项多学科、多层面的社会系统工程,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的互相协作、共同努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专职领导负责,做到齐抓共管,责任到人,使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下达的任务。特别是2008年的义务植树工作,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做好任务分配、组织实施和后期管理养护工作;除解放区和高新区的市直各有关单位今年参加焦温高速中站段义务植树的单位外,其余市直各单位和驻焦各有关单位人仍参加所属辖区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
    (二)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根据今年全民义务植树任务的安排,每人植3—5株树,保栽保活两年。对于施工困难的单位,可以采取以资代劳的方式完成绿化任务,市园林局要加强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和绿化工程验收工作。全市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确保3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为了确保义务植树的质量,市园林局对每条道路绿化都制定了详细的《义务植树技术要求》和施工图纸,同时给每个城区派有技术指导人员进行现场指导,严把三关(整地、放线关,挖坑施肥关、栽种、浇水关),确保义务植树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四)加大投入,拓宽渠道。
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水平与城市品位有密切关系。要达到预期的目标,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加大政府投入是保障。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各级政府要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项目、投资纳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安排并逐年增加。同时要注重吸引社会投资,实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引导、扶持机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认建和认养绿地,园林单位做好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了解生态园林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围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开展各项工作。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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