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政办〔2008〕91号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编制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公共财政改革的要求,切实做好2009年市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焦作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焦作市市级财政社会保障预算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等六个管理办法》(焦政办〔2007〕110号)和《焦作市预算监督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上级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留有余地的方针,科学、民主、依法理财,发挥财政调控职能,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分离的管理框架和权力制衡机制,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树立节俭意识,着力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重点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在加强各项基础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注重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注重完善预算决策机制,注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注重预算管理的精细化,注重控制行政成本和防止铺张浪费,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管理水平。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要坚持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从严从紧编制;要统筹安排社会发展、稳定、和谐的支出预算,优先保工资、保运转,确保教育、科学、农业和社会保障、抚恤救济等法定和重点支出需要;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压缩出国考察费用,严格控制公车购置。
(二)加强政府非税收支管理,继续实行综合预算。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焦政〔2007〕23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对非税收入项目要严格清理,依法规范,科学甄别,按规定分别纳入财政国库或专户管理,统筹编制部门综合预算。
(三)继续推进复式预算编制改革。深化社会保障预算、政府债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住房公积金预算、非税收入预算等复式预算的编制改革,完善政府公共预算体系。
(四)不断完善参与式预算改革。以公开透明理财、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实行“部门申报、项目公示、网民投票、专家论证、社会听证、绩效评价”等一系列社会公众参与程序,促进预算更加公开、公正、科学、透明。
(五)试行绩效预算。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规范绩效考评的程序和步骤,推进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建设。各部门在申报2009年项目支出预算时,对20万元以上的预算项目要提出明确的绩效目标(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资金来源渠道及比例、设立依据、可行性、必要性、项目所要达到的预期绩效目标等内容),市财政部门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严格进行审核,对依据不充分绩效不明确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确定后,市财政部门将选择一些关系民生的重点支出项目,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逐步建立项目预算安排与项目执行绩效评价有机联系的考核机制。
(六)探索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机制。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108号令)等制度规定,细化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资产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建立从资产配置、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的监管体系,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研究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及相关实物费用定额,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形成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工作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实现资产管理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2009年,各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认真编制资产购置预算,不断推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三、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收入来源,将单位收入划分为:上年结转结余、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彩票公益金和其他各项收入等。
市级部门收入预算编制要保持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一致,与部门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历年收入情况,科学测算本单位的各项收入;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虚报;对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要充分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编列;对于政府性基金,要根据以往年度的收入及当年政策因素编制;对缴入财政专户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单位性质和国家收费政策,按收费项目逐项填报;对其他各项收入,要根据单位实际能力填报。
(二)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焦作市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焦财预〔2007〕369号)的要求,从严编制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基本支出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人员变动等原因引起基本支出水平变化的,应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人员工资性支出要按单位在职实有人数、离退休人数和现行工资政策核编,其他人员性支出要按照在职人员工资额的一定比例核定。预算内全供单位的公用经费按照焦政办〔2007〕116号文件执行;自收自支单位公用经费的预算参照执行。
(三)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根据《焦作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焦财预〔2007〕370号)的要求,严格项目支出预算申报程序,全面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从紧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对项目支出预算实行精细化管理,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要严格把关,有保有压,确保重点支出,控制一般性支出;要按照预算编制时间要求,提前做好预算申报项目的立项、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对项目进行严格的遴选、论证、审核和排序,推进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做好年初项目支出预算的细化,项目支出预算要从最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进一步推进项目支出滚动管理,提高项目支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要积极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程度。
(四)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基础和依据。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细化工作,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支出,按照规定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在预算中按以上要求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予支付资金;对涉及政府采购执行中申请变更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将不予审批。
(五)政府债务预算的编制。政府债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内、外债统一,明确责任,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防范风险”的原则。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所属基础设施型投融资公司为提供基础性、公益性建设项目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但在法律上不需要财政性资金直接偿还或担保的债务,不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范围。
政府债务预算编制前,财政部门应对本级政府债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参考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对当年分行业的债务资金收支状况进行定量预测和定性分析,科学预计全年政府债务收支数字。在此基础上,按照借贷约定条件,拟订下年度债务预算收支指标。对直接借入或转贷债务部分,要按照具体的债权、债务责任约定,切实履行偿债责任;对政府担保债务部分,要具体分析直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准确确定政府当年或偿债期内应负的担保责任。
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住房公积金预算等复式预算的编制按焦政办〔2007〕110号文件精神另行布置。
四、编制程序
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继续使用“e财部门预算管理”软件,按照“二上二下”程序进行编制。
(一)“一上”。各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和要求,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计划,并按规定格式上报有关数据,经主管部门所在会计站审核录入后报市财政部门。
(二)“一下”。市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本级财力情况,对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平衡,形成市级预算建议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部门预算建议数。
(三)“二上”。各部门根据市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建议数,调整、汇总编报本部门预算草案,按规定时间报送市财政部门。
(四)“二下”。市财政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预算草案进行综合平衡,提出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并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之日起30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到各部门,各部门在15日内将预算批复到所属各单位。
五、编制时间安排
(一)2008年10月31日前,各单位将编制好的部门预算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后,汇总编制本部门的年度预算,送各主管部门所在的会计工作站审核录入,按照“一个部门一本预算”的要求,上报市财政部门。
(二)2008年11月30日前,市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结合单位收入上报情况,科学、合理确定2009年各单位非税收入计划。
(三)2008年12月31日前,市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控制数,并对各部门按预算控制数调整后报送的收支预算进行汇总、平衡后,提出市级部门预算(草案)。
(四)按规定程序和时间报送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市财政部门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批复到各部门。同时,按规定需市发改委下达投资计划的专项资金,由市发改委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运作。
六、编制要求
(一)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继续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部门预算重要性的认识,要提前统筹安排2009年全年工作,把预算编制与本部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下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履行好职责,认真组织好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后,各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所属单位预算编制工作会议,按要求下发有关数据表格。同时要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的审查,除对预算内容搞好政策性、技术性审核外,还要按照本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确保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真实、准确、科学、合理。
(二)严格非税收入预算编制,提高非税资金收支预算编制质量。2009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由市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根据部门申报情况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认真审核后下达,细化编列到单位、到收费项目,同时按照“二上二下”预算编制程序随部门预算一同批复。各部门对各项非税收入,要认真履行职责,科学测算,保证收入的真实性,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强沟通,确保部门预算按时完成。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的部门预算编制格式和规范的编制方法,分别编制部门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测算,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并从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汇总。部门预算的各项数据要做到准确、可靠,确保部门预算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早编细编生产建设性项目资金预算,提高年初预算资金到位率。有预算分配权的部门,要及早动手研究2009年全年工作,及时向主管市领导汇报。按照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提前项目论证时间,争取将细化后的生产建设性项目资金尽早编入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的完整性。
(五)2009年需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部门预算的单位或部门,要进行认真准备,确保预算编制工穆涞绞荡Α�br>
(六)严格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部门预算一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就具备法律效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得调整和追加预算。如遇特殊情况、突发事件需追加支出预算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终止、撤消、变更等,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七)2009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及有关编制要求可登录焦作市财政局网站(网址:www.jzczj.gov.cn)“部门预算”栏目查询下载。预算编制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预算编制局联系(电话:3935001,3902206)。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