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省经济运行会议精神的20条意见》(焦政文〔2009〕44号)
发布时间:2009-05-22来源:
焦作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全省经济运行会议精神的20条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4月20日全省经济运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决战二季度、齐心破危局、全力谋发展”的重点工作,解决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经济增长,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抓好工业项目建设,夯实经济发展根基。高度重视工业发展,整合行业资源建立企业公平竞争的平台。加强项目研究和谋划,用长远发展的眼光培植经济增长点,重点做好工业项目特别是市本级项目的储备,集中精力抓好市本级工业项目。紧紧盯住省重点、市重点项目,确保计划开工项目在6月底之前全部开工。市政府金融办、发改委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每月组织一次银企项目对接,促使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研究出台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考核奖励办法,根据各金融机构贷款增长率、全年贷款累计发放额、存贷比、当年银企合作签约项目履约率等,对金融机构实施考核评价,采取政府可支配性资金向贷款投放多、对焦作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金融机构倾斜等激励措施。
二、着力支持产业升级项目加快建设。4月底以前,选择确定出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具有竞争优势的工业升级项目,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积极向省申报,争取我市有更多的项目进入省100个产业升级项目名录。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国土、环保、金融等部门要特事特办、简化程序、交叉办公、配合联动,积极帮助解决项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从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全力支持和推动新项目建设,力争早开工、早形成施工高潮、早投产。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加快编制产业振兴规划,选择一批优势企业和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围绕建设“全国高效农业示范市”和开展夏粮、秋粮高产创建活动,抓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快农机化示范市建设步伐,用1至2年时间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
三、开展项目与企业之间的供需对接。参加全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省内企业购销对接会,召开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市内企业购销对接会,协调好重点项目建设的需求供应问题。
四、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紧紧抓住中央积极财政和宽松货币政策时效和省委省政府应对危机刺激经济的18项政策措施,结合焦作实际,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在已到位3.8亿元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争取更大支持,并落实配套资金,加快支出进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五、着力支持100家左右形势好的企业开足马力、加快生产。4月25日以前,市发改委、企业发展服务局要按照企业竞争力标准,从100个重点服务企业中,选择确定一批生产形势好的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积极向省申报,争取我市有更多的企业进入省100个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通过现场办公、银企对接、产销对接等方式,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加快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做大一批经济运行中的亮点。
六、完善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出台支持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小的优势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扶优扶强,促进优势企业加快发展。二是根据国家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我市加大产业振兴的措施和政策,切实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三是结合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产业优化升级、资源优势互补等,推进企业战略重组,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七、引导企业做好扭亏增盈工作。帮助企业特别是“双18户”重点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引导企业做好危机防范,建立健全危机管理组织体系。引导企业合理调节资金使用投向,优化资金支出结构,优先保证流动资金需求,确保资金链安全。
八、做好重点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研究制定省、市重点项目与重点产品对接办法,充分运用财政、税收、贴息等综合措施引导企业在生产及项目建设中优先选用市内优质产品,扩大电解铝、烧碱、煤炭、轮胎等产品的销售。研究出台扶持地产品销售的具体意见,市里重大项目建设和招标活动优先使用本地产品;在同质同价下,本市出产的日用消费品,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使用。
九、抓好工业经济运行要素保障。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对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供需情况实时监测,加快建立煤电供应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协调煤电双方顾全大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焦煤集团优先向焦作电厂供应煤炭,焦作电厂要确保开2台机组,争取开3台机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向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多争取网供指标,确保电力供应保障。中燃公司保证各企业的生产用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证道路畅通,确保大宗工业原材料和工业产品运输,必要时开辟绿色通道。协调铁路部门争取更多车皮计划,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十、加强经济运行形势的监测预测。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发改委等部门继续加强对电力、有色、化工、钢铁制造等受影响大的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测,跟踪分析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运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十一、着力优化企业环境。抓好扶持政策落实,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尤其要利用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这一平台,落实好《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意见》(豫政〔2009〕9号),切实将优惠政策落实到每个企业。
十二、加强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争取上级支持和自筹扩股使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到3至5亿元,支持我市中小企业融资。
十三、抓紧组建大型投资集团。借鉴重庆模式,以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为依托,整合各类国有投资公司,组建焦作建设投资(控股)集团,做大做强政府融资平台。采取土地、国债、地方债、国有资产收益、存量优质资产、税收返还等综合措施,使公司资本金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
十四、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乘数效应。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0亿元,包括上级一般转移支付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资金、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工业结构调整资金、科技产业化龙头扶持资金等,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支持我市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培植支柱产业和主体财源。
十五、利用专项基金引导产业集聚。尽快设立以产权为纽带的产业基金,对优质产业、优质产品、高附加值行业进行股权投资,引导产业集聚。成立焦作市工业集聚区和高新产业区投融资平台。市级统一投融资平台,通过参股进行支持;整合土地资源以及其它优质资产,尽快把县(市)区投融资平台建立起来。
十六、做大做强文化旅游产业。组建国有控股的焦作旅游集团,以云台山为龙头尽快实现公司上市,带动我市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把旅游业培育成我市新的支柱产业。成立太极文化产业集团,把太极文化开发与城市功能开发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城市和产业转型。
十七、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广泛开展以商招商、专业招商、以企招商、定向招商,组织参加好厦洽会、高交会等招商活动,提高招商引资水平。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市外、境外发展。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抓好汽车零部件、机电、化工产品、陶瓷、皮毛、“四大怀药”等优势产品出口。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与中国平安开展战略合作,使中国平安这一机构投资者成为我市资产及股权的持有人,盘活我市资产存量,获得现金投入新的关键项目和关键领域。
十八、加快支出进度,为民多办实事。实行部门预算支出进度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为民办实事,尽快拨付省十大实事配套资金、市十件实事预算资金,能在上半年支出的要形成实物工作量。
十九、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发展环境。二季度是项目建设的关键时期,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环评、用地等手续,要采取超常规办法,特事特办、挂牌督办、定期通报,加快前期工作进度,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环保、电力等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对省市重点项目要随报随批。对于需要国家、省有关部委审核的项目,市直有关部门要派专人专项衔接。简化产业集聚区项目的环评内容,对COD、SO2新增排放总量分别在60吨、100吨以下的项目,由市环保部门进行核定。对新一轮土地规划批准实施前,因急需建设、有重大影响、对选址有特殊要求且不涉及基本农田、依法须由省政府批准用地的建设项目,实行规划修改方案与批次用地报件同步申报;“扩内需、保增长”项目及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的桥梁、隧道、特殊地基处理等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有工期要求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开工工程的用地,在完成项目批准(核准)与初步设计后,可以依规申请先行用地;列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在完成初步设计、确保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同时申请先行用地。抓好各项政策落实,用足用好财税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十、创新运行机制,做到“十个百分之百”。尽快出台《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十个百分之百”的实施意见》。上半年选准突破口试验、下半年全方位推开,所有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除已经执行的一次性环节外,其余环节及时启动程序,全面纳入十个百分之百的平台管理。
为了确保20条意见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督导检查。一是建立月通报制度。对于经济运行情况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第三产业增速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排序情况,每月一总结并在《焦作日报》上公布。二是坚持定期督查制度。围绕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常开展现场督查和工作“回头看”等活动,随时督导工作加快进度,跟踪问效。三是建立部门服务成效与企业经营指标挂钩的考核机制。要把部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多少、企业效益的好坏作为衡量部门工作优劣的一个标准。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