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焦作市数字城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焦作市数字城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整合城市信息及公共管理资源,全面提高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置水平,实现城市管理科技化、法治化、精细化、人性化、和谐化,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7〕42号)要求,特制定我市数字城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实施原则
(一)总体思路
以“数字城市”、网格管理等技术措施和思想理念为依托,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机制、提高功效,实施市、区两级联动的模式,构筑覆盖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对城区(包括城乡结合部)部件、事件进行全方位快速、精确、高效的现代化管理,促使城市管理从“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粗放向精细转变,从突击向常态转变,全面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总体水平,全力打造“科技城管、法治城管、人文城管、和谐城管”新格局。
(二)实施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焦作市信息化建设水平,依托现有的信息化基础,统筹规划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突出重点,逐步打造功能完善、技术先进的数字化管理系统。
二是分级负责,界定职能。根据市、区两级的城市管理职责分工,合理确定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功能及建设任务。市级管理平台主要实现对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和监督、评价功能,区级管理平台主要实现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功能。
三是多元投资,资源共享。涉及城市管理的各职能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和内容,做好各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配套项目,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以最低的资金投入,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平台效益最大化。
四是快捷高效、全面协调。强化统筹协调、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和管理与技术创新相匹配的互动机制,优化城市管理流程,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转体系,实现城市管理中问题发现和处置的高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五是统一标准,规范建设。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行业标准,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利用地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等多种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兼容性、开放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系统建设要预留接口,充分考虑升级换代和管理职能的扩充。
二、主要工作目标和基本运行模式
(一)工作目标
1.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整合多项数字技术进行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的精确定位,充分发挥城市管理信息化、精细化的效能。
2.通过创新管理体制,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增强对城市各类动态性、突发性事件处理的快捷性和主动性,实现快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提高社会服务满意度,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时效化、人性化的效能。
3.通过对部门之间城市管理职能的进一步明确,建立完善的城市管理问题发现机制,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指挥决策机制,处置快捷、及时反馈的执行反馈机制,职责分明、监督有力的综合评价机制,从而建立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4.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充分整合利用资源,打造信息化平台,为社会治安、公共安全、交通管理、防汛救灾、市容环境、应急事件等提供视频信息及相关数据,提高焦作的数字化城市水平。
(二)运行模式
建立市、区两级监督指挥中心,实行三级管理,即市、区、街道分级管理的运行模式。通过对城市管理区域实施万米单元网格划分,对城市部件、事件进行地理坐标定位和地理编码,以及开展应用技术系统网络的软硬件建设,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的数字化、精确化、流程化和日常化,有效提高管理效率、质量和水平。市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监督员巡查发现和通过举报电话、短信、彩信、视频等上报的城市管理事项,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到位、处置及时、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原则,协调指挥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城区之间的城市管理事项,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区级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接受市级指挥中心指令,受理本区域内部事件,协调处理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之间的城市管理事项。
三、主要任务
(一)应用系统建设
1.数据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需要使用的数据主要包括基础地形数据、单元网格数据、部件数据和地理编码数据。(1)单元网格划分。单元网格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最小责任单元,划分责任网格是实现责任区域管理的前提,由专业测绘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结合,按照属地管理、负载均衡、相对稳定等原则,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状单元。(2)城市部件普查及地理编码、事件分类编码。把城市管理所要解决的问题,分为部件和事件两大类,即把物化的城市管理对象作为城市部件进行管理,把非物化的、人的行为类问题作为城市事件进行管理。城市部件由专业部门进行地理勘测,运用地理编码技术,将每一个城市部件按照地理坐标定位到单元网格地图上,并赋予其唯一的标识编码,通过分类编码和部件普查,将城市管理内容具体化、数字化,使城市管理的部件、事件一一对应责任部门。
2.运行环境建设。(1)软硬件平台。主要包括网络与通信系统、工作站、服务器、存储与备份系统、相关系统软件和大屏幕建设。(2)网络环境。包括内部数字化城市管理业务的运行网络和办公网络,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和各专业部门、区之间的网络,手持移动终端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机房、移动业务网络之间的连通等。(3)视频监控、无线采集设备(城管通)、安全体系(防火墙等)和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大厅建设。
3.应用平台建设。(1)基础平台子系统建设。按照建设部标准,建设监管数据无线采集、监督中心受理、协同工作、地理编码、监督指挥、综合评价、应用维护、基础数据资源管理、数据交换等9个基础子系统。(2)拓展应用子系统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整合各职能部门数据资源,增加系统使用功能,建设业务短信、领导移动办公、执法车辆GPS监控、视频监控、移动数据采集、户外广告管理等子系统。
(二)市、区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任务
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城管局牵头,按照分级负责、规范建设的原则,各城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分步实施。
市级主要负责行业标准制定,市级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行管理,统一开发市、区两级共用软件,统一组织综合普查和资源共享,协调指导监督各区指挥中心建设及各有关部门工作。
区级主要负责本级系统平台建设和资源共享,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等相关专业子系统的建设,负责本系统信息采集、指挥、监督和处置等运行管理,完成行政区域内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综合普查,指导行政区域内各部门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工作。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发挥部门优势,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建设模式
根据承建项目的特征、需求、繁重程度以及资金安排等实际情况,采取多元投资、多种模式进行建设,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系统的有效运行。
(一)可采取“企业投资、政府租用、专业服务、利益双赢”的建设模式,即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采用通讯公司(电信、移动、联通等)出资建设、维护、管理,政府有偿租用,专业技术单位服务的模式。系统平台建设、维护、升级、更新统一由通讯公司负责,整合政府、通讯公司网络、信息监控、网管、机房等各种资源,避免重复投资建设,相应减少配套技术人员编制,切实解决高起点启动项目与技术人才匮乏的矛盾,缓解政府一次性投入的资金、速度、质量等矛盾。
(二)可采取“企业承建,政府回购、部门使用、企业维护”的方式进行,即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选择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为总承建商,负责系统的投资建设,系统建成后,由政府按照建设投资分年限回购,回购后产权归政府所有。系统使用期间,承建单位及有关技术服务公司有偿承担整个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
(三)在资金充裕或建设项目投资较少的情况下,可采取一次性投资建设完成。
(四)承建商或供应商的选择可采取全市统一招标的方式进行,有利于降低成本,便于统一标准和市、区以及有关部门之间系统的顺利链接。
五、实施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分二期建设。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一期工程安排
一期工程主要是在市区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监控系统。
1.宣传发动、统一规划、制定标准阶段(2009年10月1日—10月15日)。
充分宣传发动,学习研究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组织相关单位、技术专家、专业公司优化技术方案;各城区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建设实施阶段(2009年10月16日—11月15日)。
市城管局牵头完成市级监控系统平台、相关监控设备和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大厅等建设。
各城区完成辖区内视频监控摄像头建设、相关配套设施以及区级监控系统等的建设。
3.调试整合阶段(2009年11月16日—12月15日)。
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各城区建设的监控系统、摄像头、终端设备、相关配套设施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并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调试各项功能,实现互联互通。
4.运行完善阶段(2009年12月16日—12月31日)。
开始试运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监控管理系统,针对性的解决出现的问题,并逐步修改完善。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二期工程安排
1.有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管理职责和工作需要,在管理重点区域安装视频摄像头,并入系统平台,充实完善监控系统。
2.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完善数字城市管理系统,完成市、区管理系统的数据建设、运行环境建设、应用平台建设以及有关部门的配套设施建设等,实现功能完善的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平台和机制。
二期工程建设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7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
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有效地避免了信息资源的分散投入和重复建设,整合了城市管理资源,创新了城市管理机制,优化了城市管理流程,拓展了城市管理功能,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建设数字焦作,打造宜居城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城区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二)保障建设资金
资金投入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根本保障,各城区及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将维护费用列为经常性预算,确保按期完工,不影响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
(三)加强协调配合
数字化城市管理项目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工程投入大、技术要求高,软硬件建设的各项任务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提供技术、财力、人力和政策支持,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议事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
(四)统筹全市平台建设
各县(市)要参照市里总体方案和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年底前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监控系统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并实现与市级平台的联网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