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今年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服务企业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为工业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强力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建立服务工业企业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组织机制
(一)成立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焦作市服务工业企业长效机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服务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对服务企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工业经济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办、监察局、商务局、建委、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安监局、质监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房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市服务企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服务企业办公室),设在市企业发展服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定期召开市服务工业企业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阶段性服务企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向市服务企业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执行领导小组对服务企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
(二)坚持领导分包企业制度
继续坚持市领导分包重点企业和市直部门领导帮扶企业制度。市政府确定100户企业为市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各县(市)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分别明确20户左右的重点服务企业。市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同时也是县(市)区政府重点服务企业。原则上每个重点服务企业都要有一名市领导或职能部门领导作为联系人,负责对服务企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及时了解、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三)市直部门长期联系企业制度
建立市直部门领导干部挂钩服务企业制度。市直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将责任领导的职务、联系方式等制作成联系卡发至各相关企业,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整理、交办。构建完善的市直部门服务企业工作网络,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建立企业服务台帐,设立咨询服务电话,随时接受企业反映问题或政策法规咨询,提供全天候、保姆式服务。
二、运行机制
(一)建立协调机制平台
1.构建政企沟通网络平台。依托市政府现有网络资源,结合我市工业企业实际,建立工业企业投诉、反映问题的公开平台。在门户网站上设立“涉企政策查询”系统和“问题投诉及反馈”系统,及时公布各项涉企政策,方便企业查询和举报、反映问题。
2.建立定期深入企业调研机制。对于收集到的企业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市服务企业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整理,并与市直部门加强联系沟通,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调研。市服务企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至少每季度到企业调研一次,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安排一次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交流。组织各职能部门定期到市工业集聚区和企业进行现场办公、上门服务。
3.建立企情动态监测机制。在建立网络沟通平台的同时,市服务企业办公室要开通“政企快线”热线电话,专门收集、受理企业反映的问题以及投诉、咨询和建议等事项。各单位要组建企业联络员队伍,通过定期、不定期走访挂联企业以及发放《企业意见建议征询函》等,及时掌握和处理企业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分析企业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供市主要领导决策参考。同时将问题和意见建议提交有关部门整改完善。
4.建立问题汇总解决机制。我市工业企业要求解决的问题、困难及其它生产经营信息,按照企业自行申报、政府专门安排、市直部门收集等方式,统一汇总到市服务企业办公室(市企业发展服务局),由办公室将信息整理、归纳和分类后,定期报送有关市领导协调解决。
对于企业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分管副市长协调解决;
对于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或具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由常务副市长或市长协调解决;
对于需要集中解决的政策性问题,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二)加强综合协调
建立服务工业企业长效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大力配合。市服务企业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全市各地各部门服务企业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情况,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全市。对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要进一步理顺服务工业企业长效机制中的工作关系,形成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配合密切、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服务工业企业工作新格局。
(三)加强监督检查
为确保服务工业企业长效机制有效运行,必须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切实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服务企业工作要以企业对各服务内容完成情况的满意度为唯一标准,并同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结合起来,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工作由市服务企业领导小组负责,市企业发展服务局具体实施。
三、服务工业企业的主要内容
服务对象面向全市所有工业企业,主要针对全市工业企业在结构调整、资源整合、技术改造、企业管理、企业搬迁、人才培养、市场拓展、招商引资、深化改革等方面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1.生产要素协调。重点提高煤电油运气等工业生产要素的运行调节水平,根据工业经济运行走势,进一步加大对煤、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力度,建立健全可靠的生产要素保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主动服务,努力克服困难,保障可靠供应和工业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2.工业运行监测。紧紧围绕全市工业运行目标,定期做好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工作。重点关注影响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动向,抓好工业经济运行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监测分析工作,把握工业运行态势,积极开展预测预警,及时防范和化解运行中的各种风险,并将情况及时传导给企业,使企业能够及早应对,谋划促进发展的措施。
3.融资服务支持。重点解决我市工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问题,进一步 强政府、银行、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提高金融配置效率。完善以政府管理平台、贷款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城乡信用协会为核心的“三台一会”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模式。由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定期召开对接会,定期举办银企合作项目推介会,重点解决全市重点项目以及扶持企业的资金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的建设,规范完善担保机构运行监管机制。做好我市重点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资金链应急保障工作。协调金融部门不定期举办金融信息发布会,及时发布国家货币政策、金融动态、信贷投向等信息。创新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困难。
4.推进技术创新。重点提升我市工业企业整体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大创新投入。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以产学研结合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继续实施名牌战略,切实加大争创名牌工作力度,以培育自有品牌为载体,带动全市工业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的全面提高。抓好技术引进和自主知识产权工作,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在政策上给予倾斜,帮助基本符合条件企业尽快达标。
5.重大项目协调。坚持重大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市级领导干部带部门联企业包项目等制度,做好工业重大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对重点工业项目从项目主体确定到项目完成权证办理的所有行政服务环节,提供“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6.产业结构升级。鼓励现有高能耗型工业企业进行产品调整,推行产品创新和升级,促使高能耗型工业企业向低能耗型工业企业转变。筛选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引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项目落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重点抓好冶金、水泥、化工、电力等行业的节能降耗与污染治理。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业结构升级。注重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强化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公用事业、农业服务等行业的改组改造。
7.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提高行政效能,继续从严治理“四乱”行为,全面落实企业办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完善企业减负和法律服务制度,整治规范工业企业市场秩序和管理,坚持不懈地抓好整顿治理社会治安环境和维护市场秩序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操纵、控制市场运作和其他违规行为。排除对企业的各种干扰,为企业营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8.人才培训服务。坚持企业管理培训制度,重点做好提高企业家素质的培训工作。完善企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建立校企人才交流平台,在我市重点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把企业人才需求平台延伸到高校,促进校企双向交流。实施校企联合培养人才,建立由焦作职教中心、焦作技工学校、重点企业研发中心等构成的完善的培训网络,采取“订单式”、委托代培、“公司+学校”培养等方式开展企业人才培训,提高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人才培训。
9.构建和谐工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狠抓隐患排查与整改,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通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市工业企业可持续发展,构建我市和谐工业。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