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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04-27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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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大力开发公益岗位,在全市5504个公益岗位的基础上再增加1500个,其中市本级500个;在市本级已投入6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到1000万元,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二、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政策期满、仍未能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再延长1年。对距离退休不足5年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其社会保险补贴可享受至退休。
三、加大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力度,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交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享受财政补贴3年(不包括个人交纳部分)。
四、扶持就业困难群众就业,对有创业意愿的,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帮助推荐项目,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由5万元增加到8万元,培训人数在2009年培训11000人的基础上,增加到15000人。
五、政府财政再拿出2000万元,对享受完失业保险金仍未实现就业困难群众、南水北调征迁困难群众、残疾困难家庭、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在春节时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加大适合“4050”就业困难人员劳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公布力度,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招聘活动,帮助其就业。
各级政府要深刻认识民生是最大政治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信息、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六送”活动,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和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工作。



                                              二○一○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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