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首届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首届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四日
首届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扩大志愿服务事业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根据《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首届“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则
“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的设立旨在弘扬志愿者精神,激励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年努力服务社会,为建设和谐焦作贡献青春力量。该奖项主要授予长期参与我市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服务社会、能够反映新时期焦作志愿者精神、对建设和谐焦作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志愿者或志愿者组织。
“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的评选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考虑基层志愿者组织和群众意见,发掘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组织典型。该奖每2年评选一次,评选奖项为“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个人)”、“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组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分管志愿者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委员由焦作市志愿者行动(义工工作)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以及我市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的知名学者和各行业人士组成。评委会负责组织、推动、指导、监督“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评选活动的开展,决定评选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审批评定标准、评定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审议各奖项候选人(组织),公示评审结果,向市政府提请审定拟获奖名单。
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共青团焦作市委,负责“焦作市志愿者市长奖”评选的有关具体工作;评委会秘书处负责组织制(修)订该奖项的相关评定标准、工作程序,受理申请、组织评审以及宣传、推广和培育工作,并评选出“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候选人(组织)报评委会审议。
三、参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评选的志愿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心公益,作风正派,品德高尚。
3.参与志愿服务超过500小时,连续服务年限超过3年,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助对象和群众评价较高。对事迹突出、有重大贡献的优秀志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4.经所在志愿者组织推荐和上级志愿者组织审核批准。
(二)报名参加评选的志愿者组织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组织机构完善,管理规范,成员精神风貌好,服务热情高,凝聚力强。
2.组织和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受到普遍好评,社会美誉度高;志愿服务组织成立后年人均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在100小时以上。
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志愿者服务并做出重大贡献的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务组织可以不受前两个条件限制参评。对于志愿者服务事迹特别突出、赢得社会广泛关注和赞誉、对推动我市志愿者事业发展有积极作用或者获得县(区)级以上表彰的,可适当放宽服务时数等条件限制,以个案方式提请评委会审批。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推荐
在志愿者个人及志愿者组织自愿的基础上,由有关部门和志愿者组织按照参选条件进行逐级推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将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统一上报评委会秘书处,名额不限。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逾期上报者,不予受理。联系人:马鹏,联系电话:3568261 13782882330 3568259(传真)
各推荐单位须向同级纪检、监察、公安、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生等有关部门了解所推荐志愿者个人或志愿者组织的情况,并向评委会秘书处出具所推荐志愿者个人和志愿者组织不存在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说明。
(二)公众投票
评委会秘书处在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委会,由评委会选出入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并向入围者所在单位或街道社区发函进行确认,同时在焦作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正式候选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事迹简介,在评选网站、报纸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投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如遇异议,评委会秘书处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三)评审公示
召开评委会会议,结合网络和报纸投票等公众反馈意见,由评委会委员以现场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对入围者进行评选。评委会对评选通过的拟奖组织和个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周。
(四)表彰颁奖
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经评委会主任审核、市长审定签署后,由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告,在新闻媒体公布,并择机举办首届“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奖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焦作市志愿服务市长奖”的评选活动既是展示我市志愿事业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大力推动志愿事业 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志愿者组织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广泛动员,认真指导广大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参加本次评选活动。要着重考虑具有较强示范性、鲜明时代性和广泛代表性的人选,推荐能在群众中形成健康导向、起到榜样作用的优秀志愿者代表。
(二)认真推荐,严格把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志愿者组织要对所推荐的志愿者及志愿者组织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候选人工作单位和上级部门领导的意见,以及组织纪检、监察、公安、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生等部门的意见,并对所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形成500字的考察推荐意见。如发现获奖个人或组织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经核实后,由共青团焦作市委、焦作市志愿者(义工)协会报请市政府,撤消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志愿者组织要以本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挖掘和树立一批志愿服务先进典型,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有效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推动焦作市志愿服务事业不断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