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焦作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监管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职能
(一)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
(二)协调解决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督查落实会议所确定事项。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玉正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各部门确定一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筹备会议、撰写文件和会议纪要、督查落实等事务。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
(一)市畜牧局:牵头开展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养殖环节监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基层防检员“一岗双责”、出栏生猪“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药品非法用于养殖业,俗称“瘦肉精”)检测与检疫监管同步及登记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养殖、加工、上市畜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检。
(二)市商务局:督促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指导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生猪购销、屠宰、肉品销售台帐;监督屠宰企业对含“瘦肉精”生猪及肉品的无公害处理。
(三)市工商局:加强对生猪经纪人的管理,核发《营业执照》;加强对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收购、经营含“瘦肉精”等不合格猪肉的行为;监督肉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制度;组织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检出含“瘦肉精”肉品的无害化处理。
(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监督经营企业规范盐酸克伦特罗药品购销行为。
(五)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案件,并向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查处结果。
(六)市财政局:负责检测经费的落实,确保检测工作正常进行。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或有重大事项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主任召集,会议议题由主任确定。
(二)讨论重大问题时,有意见分歧的,由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汇总后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执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执行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事项,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附件:焦作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焦作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主 任:朱玉正(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董体学(市畜牧局局长)
侯 峻(市商务局副局长)
田文才(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红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会军(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继东(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守奇(市畜牧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局。董体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侯峻、杨会军、闫守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