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项民生工程201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0〕2号)精神,确保我市2010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农村沼气建设任务是:新增农村户用沼气1万户,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5处,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3处。各县(市)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精心组织,迅速掀起沼气建设高潮。今年7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50%以上;9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80%以上;11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加大投入力度
今年的户用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继续实行分类补助的办法。对国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中央财政每户补助1200元。对非国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县、乡两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财政补助资金,县、乡两级财政资金补助总额原则上每户不少于1200元。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三公开”制度,即: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计划任务、补贴标准和建设条件,公开建池户名单,公开物资采购价格和分配情况。
三、严格招标程序
对国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所需的沼气配件,由省农业厅能源站统一招标供应。对非国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施工队和所需的沼气配件、建材等,由各县(市)农业部门参照《中央国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各县(市)要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坚决纠正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重建设轻管理的做法,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沼气建设职业准入制度,坚持建设标准和技术标准,坚持抓好建设、管理、使用三个环节,坚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沼气池建设质量。
四、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农村沼气建设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市)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要根据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宣传,及时向建池户印发沼气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图表,确保将使用管理和安全操作知识培训到每个建池户。要加强咨询服务,公布监督电话和技术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建池户建设和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县(市)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发放到户。
二○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