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焦作市成品油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10〕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焦作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成品油站(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行为,维护成品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市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清查、彻底取缔焦作市辖区内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为成品油市场营造一个合法经营、有序竞争、安全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无证照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
(二)非法流动加油车以及假借运输危险货物销售成品油的车辆。
(三)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站(点)或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成品油批发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焦作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建军为市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市工商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市联席会议成员。市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和联合督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作为市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本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协调、组织督导、汇总整理、编发简报、考核通报等工作,市工商局局长陈世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合督导组负责对全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验收,由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抽调1名专职人员组成。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也要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工商部门是本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牵头组织部门,负责依法对无证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油品及车用乙醇汽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取缔。商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倒查向非法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成品油经营企业,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成品油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带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依法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进行监管,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质监部门负责对成品油市场和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重点检查油品运输车辆危险化学品证照是否齐全合法,依法对擅自非法从事汽(柴)油运输经营行为进行处罚。公安部门负责对运载成品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并依法对未悬挂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行为进行处罚;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
(三)公布举报电话。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0391—8866012),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县(市)区及高新区管委会也应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发现或接到群众举报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后,由各级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9月6日至9月10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本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建立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确定联络人员,并于9月10日前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摸底自查阶段:2010年9月11日至9月19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本次整治工作重点,迅速对全市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9月20日至10月17日。全市统一行动,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将整治结果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市联席会议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根据集中整治结果情况,对全市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的地方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严格复查。
(五)总结阶段:2010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本次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市联席会议同意后,在全市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成品油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是必须经行政许可才能经营的特殊商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对于保障工农业生产、服务人民群众生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将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强力措施,迅速整治到位。
(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这次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不仅是一次专项集中行动,更是一项严肃的执法行动。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各县(市)区都要成立联合执法队伍,推进整治行动迅速、扎实、有效进行。特别是要彻底消除无证照经营成品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现代媒体作用,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形式对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对成品油严重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公开曝光,对处理过程及结果进行跟踪报道,接收社会各界的涌跃监督,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造成整治工作不到位、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为防止整治之后出现反弹,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之后,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从长远考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和处理反弹苗头,切实维护成品油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