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整合我市社会信息资源纳入反恐怖
大情报平台的通知
焦政办〔2010〕137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反恐怖“大情报”平台建设已经完成开发。为了进一步丰富该平台信息资源,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为我市反恐工作提供有力的情报信息支撑,市政府同意将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社会信息数据库接入全市反恐怖“大情报”平台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全市反恐怖“大情报”平台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反恐怖“大情报”平台建设是数字化城市发展的基础,是城市应对公共危机、服务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个融合社会多方信息资源的综合性平台。近年来,政府各部门、社会各行业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初步建成了本部门、本行业的信息化体系。但当前收集的海量社会信息资源中存在着数据简单堆砌、共享应用程度低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信息资源的综合应用效益。特别是随着国际国内反恐斗争形势的日益严峻复杂,境内外“三股势力”把我国纳入渗透潜入、袭击破坏的重点地区,我国反恐斗争呈现出“境内境外一体化、新疆内地一体化”的趋势,面临的恐怖袭击威胁逐步加大,反恐工作已进入实战常态化阶段。在严峻的反恐形势背景下,建立集社会各部门为一体的反恐实战工作体制,做好反恐防范和应急处突工作,成为当前城市反恐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加强反恐信息化建设,整合社会信息资源为城市反恐应急工作服务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需要纳入反恐怖“大情报”平台建设的部门和单位
1.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含劳动就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含城管局、房产管理中心)、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含公路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化新闻出版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口计生委、政府外侨办、旅游局、安全监管局、人防办、广电局、档案局、气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2.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焦作中心支行、焦作海关、邮政局
3.供电公司、中石化焦作分公司、中石油焦作分公司
上述部门和单位需将其掌握的人员信息、社会信息、单位内部信息与市反恐办“大情报”平台联网,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三、工作步骤
(一)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业务骨干负责该项工作,务于10月31日前将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络方式(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报送至市反恐办,便于工作联络和协调。
(二)进行联网前的准备。已建立信息数据库的部门和单位要在市反恐办的统一协调下,对现有信息数据库进行完善、整合,做好联网准备工作;尚未建立信息数据库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实际,与市反恐办紧密结合,建立自身的信息数据库,尽快录入相关信息数据,并做好联网准备。
(三)进行联网建设。在市反恐办的统一协调下,各部门、各单位的社会信息数据库与全市反恐怖“大情报”平台进行联网。联网后,市反恐办对该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测,对各个网络和平台建设进行完善、调试,实现高效、顺畅运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现社会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将直接提升我市反恐应急水平,增强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好事,也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增强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打破行业和部门壁垒,尽快组织人员开展工作。
(二)协调配合,加强沟通。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克服困难,积极开展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情况,确保反恐怖“大情报”平台工作顺利有效展开。
(三)明确责任,确保实施。各部门、各单位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明确专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
市反恐办地址:焦作市太行路49号416、418房间(原市司法局办公楼)
联系人:张小梦 办公室电话3271945 手机13839186329
翟予生 办公室电话 3271943 手机13703896995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