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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焦政文〔2011〕18号)

发布时间:2011-06-2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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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0〕78号)已于2010年10月11日发布实施。为贯彻落实《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强力推进我市人力资源开发,培育人力资源优势,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全国和我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明确目标、抢抓机遇、项目带动、全面提升”的总体思路,以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实施为重点,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为手段,以促进城乡劳动者技能就业、稳定就业、充分就业为目标,健全培训体系,改革培训模式,创新培训机制,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为建设更具活力的新型城市,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提供技能人才支持。

    到2013年,全市建成1个年培训能力5000人以上、2个年培训能力3000人以上、劳务输出基地县孟州市建成1个年培训能力200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成2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2个示范性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基本建成1个市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和1个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1个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50万人次、企业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万人次、失业人员转岗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新培养技师、高级技师2000人,基本建立适应各类劳动者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初、中、高级技能人才结构比例力争达到30∶45∶25。

    二、主要工作及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一)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在现有技工院校、职业学校、就业培训中心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等措施,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办学实力。到2013年,完成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目标任务,逐步建成覆盖城乡的以示范基地为龙头、定点培训机构为骨干、企业培训中心和各级各类培训教育机构积极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网络,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能力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使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能力达到每年1万人以上。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山阳区人民政府、孟州市人民政府、武陟县人民政府、河南煤化集团焦煤(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技师学院、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焦煤高级技工学校、孟州技工学校、武陟技工学校

    (二)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工程

    到2013年,围绕我市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铝工业、煤盐联合化工、能源、食品等支撑产业和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适应承接产业转移需要,结合学校优势专业,突出技工院校办学特色,重点支持技师学院和2所高级技工学校以职教园区建设为契机,完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设置、扩大办学容量,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办学层次,建成2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经费和技术投入,力争在全市建设2个示范性企业职工培训中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国资委、城乡城乡规划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孟州市人民政府、河南煤化集团焦煤(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技师学院、焦煤高级技工学校、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三)实施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以我市做大做强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铝工业、煤盐联合化工、能源、食品等六大战略支撑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四大新兴产业,强力推进九大省级产业集聚区建设,打造新型工业城市为契机,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统筹开展市县两级公共实训鉴定示范基地建设。2013年前,基本建成1个市级公共实训鉴定基地,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的公共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四)实施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和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建设工程

    积极协调运作,加紧前期筹备,合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项目尽快开工建设。2013年前,基本建成1个市级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形成全市创业带动就业培训服务网络。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实施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到2013年,围绕技工院校的主体专业,发挥技师学院的专业优势,建设1个技工院校师资培养培训基地,使80%以上的工种和专业 教师得到不同程度的培训,满足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对新工艺、新技术的师资需求,解决技能人才师资培养的“瓶颈”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技师学院

    (六)深化技校改革,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实验区建设

    在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立足技工教育发展现状,适时调整技工院校布局,优化专业设置,以我市现有河南省机械成型技术专业技工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市技师学院为基础,进一步推动校企、校校之间的合作向紧密型、集约化方向发展,加大教学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提升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增强比较优势。贯彻落实河南省技工院校师资“双百双向”计划。建立完善技工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和企业实践制度。从2010年开始,每年从国内外和企业引进5名优秀技工教师,选派5名优秀技工院校教师赴国内外和企业学习深造,加快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投入,注重利用社会多方面力量开展技工教育培训,开展多元办学。到2014年,基本形成以技师学院为龙头、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公办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的覆盖城乡、面向全体劳动者的技工教育培训网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山阳区人民政府、孟州市人民政府、武陟县人民政府、河南煤化集团焦煤(集团)有限公司

    责任单位:市技师学院、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焦煤高级技工学校、交通技工学校、孟州技工学校、武陟技工学校

    (七)认真落实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

    将农村家庭困难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城镇家庭困难学生纳入免学费和助学金范围,按规定及时拨付各级财政补贴资金,监督指导资金发放,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受到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技师学院、交通技工学校、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焦煤高级技工学校、孟州技工学校、武陟技工学校

    (八)积极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

    改革和创新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采取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组织实施考核鉴定,重点评价执行操作规程、解决技术难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自2010年起,在2家企业单位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试点,适时总结完善试点办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

    责任单位:河南焦矿机器有限公司、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完善政策措施,建立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

    更新理念,完善政策。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发展大计,人才为本,进一步提高“人才是强市之基,人才是竞争之本,人才是转型之要”的认识,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好的投入和人才以用为本的理念,勇于创新,制定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制度,大张旗鼓地表彰奖励人才,努力营造重视人才、尊崇人才的浓厚氛围。

    积极开展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活动。在焦作市优秀专家评选表彰时,适当向特别优秀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倾斜。以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辅以必要的社会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完善焦作市技术能手奖励制度,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建立焦作市优秀农民工奖励制度,每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5名左右,每人分别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建立焦作市创业带头人奖励制度,每2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5名左右,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纳入政府奖励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公安等部门制定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的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金融机构给予创业带头人资金扶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顺利实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关心支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经费,组织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工程建设任务完成

    遵照省级支持引导、市县配套、学校自筹和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到2013年,在统筹使用各类教育培训经费的基础上,各级财政要围绕工程建设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各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加大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中的模范事迹、先进典型;宣传各地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作的新政策、新 措,取得的成绩和经验。通过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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