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于2011年2月24日经焦作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序 言
“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我市实现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和不进则退的爬坡期。科学编制并实施好《焦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于我市妥善应对发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综合实力晋位升级,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具有重要意义。《纲要》依据中央、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主要阐明政府战略意图,明确发展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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