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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保障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2-04-23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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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单位利用焦作市“政信通”短信业务平台(以下简称“短信平台”)进行自身业务,应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条 不得利用道讯信息短信平台发布任何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本平台只用于政务短信的发布,不允许私自发布任何商业宣传信息、广告。

  发现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和有害信息,市政府信息办将与短信平台开发公司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 贵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四条 贵单位在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短信平台造成危害。

    第五条 贵单位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市政府信息办有权结合短信平台开发公司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追究贵单位的法律责任。此责任书经贵单位签署后生效,并由市政府信息办负责保管。

    特别提示 :市政府信息办提醒用户妥善保存本单位计算机内各类信息资料。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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