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焦作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焦作市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4号)精神,按照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的意见》(焦发〔2012〕23号)、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行动计划〉的通知》(焦办〔2012〕7号)和《焦作市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发挥信息化对旅游产业的支撑作用,加快我市旅游业转型升级步伐,真正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推进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现就我市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和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以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为主线,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以“数智旅游”信息化项目建设为抓手,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有序管理,构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多方共赢的旅游信息网络,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产业竞争力,早日建成“智慧旅游城市”,为焦作旅游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15年,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云台山、青天河、神农山率先建成“智慧景区”,青龙峡、峰林峡、嘉应观、圆融寺、焦作影视城、陈家沟、韩愈陵园等景区加快建设“智慧景区”;五星级酒店三维戴斯率先建成“智慧酒店”,月季花园、万方金莎、未来假日等四星、三星级酒店加快建设“智慧酒店”;焦作市旅行社建设“智慧旅行社”;焦作市旅游购物商店建设“智慧旅游商店”。基本完成焦作旅游信息化“数智旅游”项目建设,在全省率先建设“智慧旅游城市”。
二、工作任务
焦作旅游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建设“一个中心”、构建“三个平台”、实现“三个转变”。
(一)建设“一个中心”
“一个中心”即焦作旅游云计算数据控制中心。焦作旅游云计算数据控制中心是全市旅游信息系统的中枢,是“智慧旅游城市”的核心组成部分。焦作旅游云计算数据控制中心建成后,将实现与“无线城市”、“数字焦作”、“智慧焦作”、河南省旅游信息综合平台和各县(市)区信息系统的无障碍对接。要依靠全市信息化安全基础设施,加强焦作旅游云计算数据控制中心及旅游信息化的安全保障,建立以身份认证、授权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构建“三个平台”
焦作旅游云计算数据控制中心分为三个平台,即客源地分析平台、综合管理平台、游客服务平台,按功能划分共包含18个数字系统。
1.构建客源地分析平台。给来焦作的游客发送问候短信,对来焦作的游客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为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和旅游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客源地分析平台包含2个数字系统。
(1)旅游电子名片系统。给来焦作游客发送一条焦作旅游欢迎短信和相关的焦作旅游信息、注意事项提醒,让游客感受到焦作旅游的热情周到服务,引导游客出游,提升我市旅游形象。
(2)客源地监测分析系统。依托旅游电子名片系统,实现对来焦作游客的客源地、游览景区、在焦停留时间等旅游信息的采集分析,获取基础数据,为全市旅游市场开发及旅游应急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2.构建综合管理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建立数字管理系统,实现旅游的生产经营数字化、服务管理智能化。综合管理平台包含8个数字系统。
(1)旅游自动办公系统。在全市旅游系统中普及电子办公,实现电子签章、电子文件批转、会议通知、工作安排等功能,并与“焦作旅游网”进行对接。
(2)旅行社管理系统。将旅游团队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开发电子派团单、电子合同等信息化手段,对旅行社日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旅行社管理系统将与焦作旅游云计算数据控制中心和旅游景区相关系统对接,同时进一步强化终端检查,防止倒团、卖团、拼团、零负团费等违规行为发生。
(3)导游管理系统。与旅行社管理系统配合,实现旅游管理者和企业经营者对带团导游进行实时了解,防止违规情况发生,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4)旅游视频实时监控系统。通过在全市重点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购物商店、旅游车辆及交通要道等游客集散地架设高清摄像头,对客流量、旅游安全、旅游秩序等情况进行视频实时监控,加强对旅游节假日、游客高峰期和突发事件进行及时调控。所有县级监控中心和景区分控中心都实现与市级监控中心的对接。
(5)旅游商品管理系统。对旅游商品质量、产地、价格等因素进行信息化监管,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保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
(6)宾馆住宿游客数据统计分析系统。依托旅游电子名片系统开发宾馆住宿游客统计分析系统,并与市公安局相关系统对接,实现对游客消费能力、宾馆选择标准等信息进行统计,为旅游管理者提供数据支撑。
(7)星级宾馆管理系统。依托旅游电子名片系统及宾馆住宿游客统计分析系统开发建设星级宾馆管理系统,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智能服务,方便管理部门及时了解宾馆入住量、预订情况、客源地等相关信息。
(8)车载GPS卫星定位系统。在全市旅游交通运营车辆、景区内部交通车辆、景区游览船只安装车载(船载)GPS卫星定位系统,并与市县级、景区监控中心进行对接,实现管理部门对车辆(游船)位置、速度、路线等信息的及时掌握,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管理,保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3.构建游客服务平台。运用手机导览、无线上网、数字虚拟展示等手段,为游客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游客服务平台包含8个数字系统。
(1)12301旅游服务热线系统。建设完成焦作市12301旅游服务热线系统,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投诉、宣传推广、旅游紧急救援和旅游政策发布等服务。
(2)触摸屏终端展示系统。在国内率先实现电子触摸屏旅游视频投诉、多点触控等功能,使旅游触摸屏成为广大游客了解焦作旅游资讯、进行旅游咨询和投诉等服务的重要载体。
(3)景区无线网络系统。在景区建设无线网络系统(WIFI),使游客在景区可以实现免费无线上网。
(4)数字虚拟旅游系统。使游客通过互联网、旅游触摸屏等载体,生动形象地了解我市旅游产品。
(5)手机导游和景区自助导览系统。使游客通过手机、掌上电脑等移动终端实现语音讲解、数字化景区介绍等智能旅游服务。
(6)景区电子门票系统。实现网上电子门票预订功能,游客凭手机保存的或打印的二维码可进入景区,缓解景区购票压力,提升淡季门票销售量。
(7)三维数字景区系统。实现游客实景漫游、自驾导览等功能。
(8)手机小额支付系统。方便游客使用手机实现购买车票、就餐等小额消费功能。
(三)实现“三个转变”
1.由传统旅游管理向现代旅游管理转变。通过信息交互平台,构建市级、县级、旅游企业三级网络信息架构,实现信息交互和管理协同机制。旅游管理部门随时了解游客流量、景区安全、道路交通、环境气候等全市旅游实时情况,掌握最新信息,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控。通过建立自动办公系统(OA),最大限度地提高旅游管理部门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由传统的旅游管理方式向现代旅游管理方式转变。
2.由传统营销模式向电子营销模式转变。通过建立市级、县级、旅游企业整体网络营销体系,利用网络技术全方位展现焦作旅游食、住、行、游、购、娱各个旅游要素,满足游客对旅游信息的广泛需求;通过运用互联网、移动网络等数字化、智能化营销手段,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实现网络门票预订、酒店预订、行程安排等功能,彻底改变以往的传统营销模式为电子营销模式,尽快实现旅游营销方式的国际化,提升焦作旅游的国际化营销水平。
3.由传统服务方式向个性化、多元化服务方式转变。通过游客服务平台系统建设,为广大游客提供智能化旅游服务产品,使广大游客由以往的被动接受旅游产品,向主动自助设计旅游产品模式转变,由传统服务方式向个性化、多元化服务方式转变,使焦作旅游服务真正与国际接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由焦作市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市旅游局具体实施,建立市旅游信息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协调解决旅游信息化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旅游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各县(市)区也要成立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对本县(市)区的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科学规划,稳步推进,统筹实施,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二)专项资金支持。每年从市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优先给予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科技含量高、投入大、效果好、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旅游信息化项目,其管理依照《焦作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三)坚持统筹规划。各县(市)区要结合焦作旅游信息化“数智旅游”项目建设工作计划,科学制定本地区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对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并投入旅游信息化项目启动和发展资金;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参与配合,加强与通信技术开发部门的合作,积极创新开发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旅游信息化新产品,同时要避免重复建设。各县(市)区旅游信息化工作方案要及时报焦作市建设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加强人才建设。做好旅游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引进和培养一批技术精、能力强、有奉献精神的旅游信息化专业人才,为全市旅游信息化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市县旅游监控中心要配备专职信息技术人才。要建立健全旅游信息化人才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事旅游信息化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旅游信息化应用水平,为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智力保障。
(五)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旅游信息化建设纳入市政府对政府部门、县(市)区信息化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定期对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项目进展情况、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化科技创新、信息化效果等方面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旅游信息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