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4年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名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2014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以下简称“重点项目”)319个,总投资2070.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28亿元。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133个,总投资60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81.5亿元;续建项目171个,总投资1206.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46.5亿元;计划竣工项目92个,总投资300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4.6亿元;前期项目15个,总投资258.3亿元。现将《2014年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坚持重点项目“七个一”工作法、联审联批等制度,保证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资源优先向重点项目倾斜。
三、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法律意识,科学组织,严格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职责,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四、市政府项目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点项目形象进度、设备订购和资金流向等进行督查、巡查和通报,确保工作务实、措施扎实、成效真实。
附件:2014年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名单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