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3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以在“焦作市政府门户网站”www.jiaozuo.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焦作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焦作市市政大厦东配A405;邮编:454000;电话:0391-3569528;传真:0391-3569528;电子邮箱:jzxxzx@126.com)。
一、概述
2013年,焦作市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做好新时期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市政府网站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架设群众与政府联系的桥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纽带,政府信息公开把行政权力置于阳光之下,使之公开透明运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全市结合实际,下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焦政办〔2013〕93号)文件,对9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定了牵头工作部门、明确了工作任务;并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依申请公开、舆情收集回应、强化监督考核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推进了各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2013年全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焦作市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一批保留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科技招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等。发展规划方面,公开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等信息。此外,政府部门网站还公开了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医疗卫生政策、土地交易和产权转让、就业服务、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建设工程交易、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了安全生产、项目审批、劳动保障、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查询、部门电话等方面的信息。截止2013年底,全市各政府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分类汇总,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544条(具体分类统计详见统计表)。
(二)公开方式。除网站为公开主平台外,我市充分利用政府公报、报刊、广播、手机、电视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此外,在市档案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以来,通过下发文件、简报的形式,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各政府部门按照程序积极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提供本单位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累计接收整理59家共建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75件,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一站式服务的另一主要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2013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7件,办理答复67件。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3年,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4件;处理举报1件;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而发生的行政诉讼情况。
(五)收费减免情况。截至2013年底,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实施收费。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需逐步提高。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各政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力度大,但诸如依申请办理,公开范围界定等具体工作规范化不足,导致行政复议、投诉等情况频发。
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和部署,我市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下发了相关文件进行了工作安排,但工作进展相对缓慢,信息公开数量少、质量低、实效弱。
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建设有待加强。我市各级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多数兼职承担着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且工作人员经常变动,存在着人少事多,经费保障差等问题,不利于工作的有效开展。
2014年,将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经常组织开展面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等工作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等工作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查找、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利用查阅中心、政府公报、手机、报纸、广播等多种途径公开政府信息,严把信息发布环节,使公开信息更加透明、及时、权威,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