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豫政〔2012〕103号)精神,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建设质量强市,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深入实施名牌、标准化和质量创新三大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质量技术支撑和质量诚信三大体系,有效推进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三大提升工程,加快建设质量强市,有力促进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社会质量意识持续增强,全市质量基础工作明显加强,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民,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优势企业和带动能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显著改善,经济发展和效益明显提高,基本建成质量强市。
1. 产品质量全面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率达到85%以上。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5%,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大宗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保持稳定良好。争创3个以上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2. 工程质量显著提升。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筑、交通、水利等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和工业化建造比重不断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施率不低于95%。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优质工程。
3. 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医疗、旅游、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交通运输等重点生产性服务业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培育形成一批凝聚焦作文化特色的服务名牌和品牌影响力大、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服务企业。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作用,提升质量安全源头保障能力。
1. 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主管人员对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实施企业岗位质量规范与质量考核制度,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企业要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依法承担质量损害赔偿责任。
2. 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面、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积极推行质量、环境、能源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成本控制、质量管理小组、卓越绩效示范企业创建等活动。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推行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PEM(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3. 发挥优势企业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优势企业积极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加大获奖企业宣传推介力度,分享成功经验,将成功经验和先进方法向产业链两端延伸推广,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努力推动龙头骨干企业成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主体,鼓励企业制定联盟标准,引领、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4. 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推动企业积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者、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树立对社会负责的良好形象。
(二)实施三大战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1. 名牌战略。进一步加强品牌规划引领、培育创建和政策扶持,大力发展品牌经济,积极培育国际化大企业,着力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在六大战略支撑产业和四大新兴产业内,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积极创建服务业、农业和建筑业等非工业领域品牌,促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商标等品牌发展。着力建设区域品牌,把培育区域品牌作为质量强市的重要内容和引领项目,围绕全市产业集聚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AAAA级以上旅游区,按照国家级、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创建标准,加大培育力度,完善争创基础,打造形成一批以名牌企业为基础、以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为标杆、以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为载体的区域名牌。完善名牌保护机制,健全企业自我保护、行业联合保护、司法行政保护“三位一体”的名牌保护体系。对各级各类知名品牌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对名牌企业在人才引进、项目申请、融资服务、技术改造等方面重点扶持,享受优惠政策。到2020年,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12个、省名牌产品80个,中国驰名商标申请量、省著名商标认定量增长10%以上。
2. 标准化战略。围绕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引导重点企业完善自主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和标准化管理,注重通过技术标准联盟手段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进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鼓励更多的技术成果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带动重点企业和产业瞄准国际标准,成为新的国际标准的制定者,促使我市优势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围绕小麦育种、怀山药开发、食用菌栽培、畜牧养殖等特色农业,加大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完善农业生产技术、产品质量、运输存储、农产品期货贸易、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农业标准体系,加快全市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步伐,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发展绿色农业,推进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围绕旅游业、现代物流业等重点服务产业,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健全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规范服务业质量。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社会事业领域标准化体系建设,广泛开展服务标准化活动,提高教育、卫生、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覆盖率,推进“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到2020年,全市累计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2项,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00项,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10家,开展国家、省级农业和服务业标准化示范试点50家。
3. 质量创新战略。推动实施重大质量改进和技术改造项目,培育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新优势。注重发挥企业在质量创新战略中的主体作用,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抓手,支持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中心,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力度,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效率,保持产品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原则,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精通质量管理、品牌运营的经营管理人才。广泛实施政府质量奖制度,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引导和激励各行各业积极采用国际先进的经营管理模式,鼓励优秀企业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活动。到2020年,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0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0家,创建80家卓越绩效标杆企业,培育100名卓越绩效评审专家,确保300家企业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有效导入。
(三)完善三大体系,夯实质量安全基础。
1. 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增强质量安全防控能力。各级政府对质量安全负总责,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责任、社会共同监督的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能满足准入条件的企业、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造成重大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依法强制其退出相关领域。严格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认真履行质量安全义务和社会责任,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农产品和食品的监管,加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质量安全。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切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质量整治,完善区域性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系统,建立健全处置重大质量违法突发案件快速反应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刑事司法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工程质量等突发事件。
2. 完善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增强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切实加强计量测试、认证认可、标准信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形成特色鲜明、功能互补、覆盖全面的质量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计量基础,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加强工业计量和工程计量工作。加快大口径流量计量、大型医疗设备计量能力建设,完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提升全市计量服务能力。大力推进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积极推动节能、节水、节电、节油、可再生资源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促进可持续发展。围绕培育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配套建立一批国家、省级质检中心,建设提升一批集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科技攻关、产品研发、标准研究、技术服务、产业质量状况分析、人才培养于一体的质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加强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的建设,鼓励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技术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依托物品编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分析和处理,建立包括质量发展综合业务数据库、经济户籍和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库、技术法规数据库等在内的数据库体系,实现全市质量安全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3. 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增强质量行为约束能力。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信用资源互通共享的信用信息平台,客观、公正、公开地反映企业的质量信用状况。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制定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强化质量舆论监督,震慑质量违法行为。开展多层次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积极推行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制度,引导企业注重质量信誉,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质量文化。
(四)推进三大工程,提升质量总体水平。
1. 产品质量提升工程。重点解决食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诚信、标准化和计量检测体系。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等制度。引导企业依靠技术进步、管理提升和标准创新,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和质量控制,促进我市产品由符合性向适用性、可靠性转型。开展质量安全预警工作,探索和实施分类监管制度。以安全、优质、高效、品牌为主攻方向,建立完善农产品、畜牧产品及食品的良好生产规范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
2. 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及有关中介代理机构的监管。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工作,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城市交通、车站、输变电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建筑材料质量的监督检查。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中州杯、市长质量奖等质量荣誉。
3. 服务质量提升工程。重点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以及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健全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推进机制,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促进全市服务业健康发展。以实施标准化、规范化为手段,提升物业管理、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新兴服务业服务质量。积极引导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0标准,推进现代物流、金融、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规模化和品牌化发展。依托“山水焦作”、“太极故里”两大品牌,加快培育壮大云台山、太极拳等具有品牌优势和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带动整体服务质量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市质量立市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做好质量强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开展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乡(镇)街道、质量强企活动,切实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要积极发挥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二)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科学制定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办法,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问题的严格行政问责。
(三)健全质量激励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质量奖、标准化和名牌等奖励扶持政策。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对国家和省级质检中心等技术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财政投入,足额保证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经费。健全各级政府质量奖励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四)优化质量发展工作环境。加强建设质量强市的宣传,加大对制假售假和质量不合格企业的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把质量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范畴,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意见重点任务责任分工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