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5年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名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2015年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以下简称重点项目)198个,总投资1292.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11.8亿元。其中:计划新开工项目93个,总投资45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4.6亿元;续建项目105个,总投资834.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7.2亿元;计划竣工项目53个,总投资304.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4亿元。现将具体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度,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二、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围绕企业发展,主动优质服务,提高效率效能,保证土地、资金、环境容量等资源优先向重点项目倾斜。
三、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法律意识,科学组织,严格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策划、资金筹措、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生产安全等职责,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
四、市政府项目办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督查、巡查和通报,确保工作务实、措施扎实、成效真实。
附件:2015年焦作市重点建设项目(第一批)名单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