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我局按照市委和省环保厅统一要求,自2016年5月起,在全市环保系统认真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就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环保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重点民生问题,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一环,我局按照抓环保就是抓民生的工作思路,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一)攻坚克难,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战。
为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提请市政府印发实施了《焦作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16年实施方案》《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通过集中力量,在全市深入开展了”治理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及治理机动车污染、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7个攻坚战。一是狠抓工业污染治理。要求全市13家企业29台燃煤机组全部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目前已完成16台,占全市装机容量的85.1%;完成全市73家工业企业炉窑烟气提标治理。狠抓北山生态环境治理,排查取缔413个非法采矿点,取缔1028个非法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到期关闭矿山企业63个。二是狠抓燃煤污染治理。对全市1220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拆改,比省定时限提前2个月,拆改量占全省任务的35%。对全市26台燃煤锅炉实施烟气提标治理,目前除1台关停外,其余25台已全部完成。重新划定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现建成区全覆盖。开展劣质散煤和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销售点清理整顿,抽检经营主体362户,立案查办散煤销售案件43起,排查关停18家无照煤球加工点。三是狠抓扬尘污染治理。要求全市各类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工整改。目前86个工地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并复工,84个工地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全部停工;全市干线公路施工工地及17个在建水利工地全部停工整改。继续开展机械化清扫、洒水作业,基本实现城区路面全天保湿。四是狠抓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对全市83家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实施污染治理,目前已全部完成;全市1座储油库、338座加油站、18辆油罐车已全部完成油气回收治理。五是狠抓机动车污染治理。2016年焦作市应淘汰车辆7732辆,目前已全部淘汰到位。开展道路联合执法,实行黄标车、老旧车和渣土车限行禁行。六是狠抓秸秆焚烧污染治理。市政府先后开展了三夏、三秋秸秆禁烧攻坚战工作会议,组建7个督查组分赴各县(市)区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工作;推进视频监控试点工作,明确15个重点监控区域,完成安装200余个电子监控点。秋季秸秆禁烧中尚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七是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制定了《焦作市轻度、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实施方案》《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先后开展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10月12日至15日及10月19日至25日等4次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通过采取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工业污染、秸秆禁烧等管控措施的落实,大气污染程度得到有效缓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优良。11月21日至11月24日,在主城区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二)破釜沉舟,全力实施扭转被动局面作战。
为扭转我市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的被动局面,我局参照“九三阅兵”和郑州“上合会议”期间大气应急措施,科学制定《焦作市扭转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作战实施方案》,自7月16日起,实施更为严格的关停和限产限排措施“土小企业一律关闭、未安装烟气监控设施企业一律停产、重点排污企业一律停产限排、重点排放行业一律限产限排、施工工地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一律停工、重点道路全天保湿”。8月2日、8月18日,先后出台了《关于持续做好涉气重点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涉气重点工业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细化了企业整治标准,对停产企业明确复产要求,将重点涉气工业企业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延长到年底。9月11日,出台了《关于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停工停产单位复工复产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加油站等复工复产核查程序。攻坚作战以来,全市共关闭和停产企业1797家,限产限排重点企业164家,查封黑加油站(点)756家,停工工地117个,清理取缔1441个非法采矿点和矿产品经营加工点,关闭63家矿山企业。据测算,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日减排分别达51吨、51吨、72吨,累计减排2865吨、2865吨和4034吨,为扭转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被动局面提供了坚强支撑。
(三)把握精神,严格落实上级政策。
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我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焦作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焦作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各级各部门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环保责任。划分环境监管网格,在全市114个乡镇办、1970个村(社区),任命了2955名基层环保网格长,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今年8月份,组织各县(市)区在《焦作日报》专版刊登各级网格长及联系电话,全面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研究制定了网格化体系考核办法5项配套制度,全市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联合、上下同心、社会参与的大环保格局。二是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简化程序的原则,认真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针对梳理出来的问题,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分门别类采取关停、整改、完善等相关措施,有效消除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盲区。截至10月20日,全市2362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其中关停类205个全部完成;整改类的1591个,已完成717个;完善类的566个,已完成304个。三是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省政府、省环保厅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钢铁行业、水泥制造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焦作市无平板玻璃制造行业企业)等重点行业逐一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深化专项执法检查效果,促进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四是全面加大新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贯彻实施。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继续深入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充分运用新法赋于的强力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问题。截止目前,共实施按日连续处罚2起,查封扣押11起,限产限停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起。
(四)标本兼治,着力构建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一是加快城市产业布局调整。按照《焦作市治理城区工业污染实施方案》”治理一批、搬迁一批、转产一批、关闭一批”要求,2016年需完成35家企业综合整治任务,目前除4家长期停产外,已完成26家,5家正在实施。二是狠抓污染围城整治。为解决城区生态环境问题,9月份以来,市委、市政府在五城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开展了“垃圾围城”“ 堆料围城”“ 废品围城”“ 冶炼(土小)围城”“ 涂装围城”等5项“污染围城”集中整治工作。目前,已清理垃圾310万方、清除各类料堆355个、取缔废品点480个;冶炼(土小)企业190家;取缔涂装企业288家,极大地改善了我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郊区等生态环境,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三是提高精准治理水平。邀请中科院、环科院专家,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邀请环保部、住建部、清华大学等国内顶尖环保专家,举办”焦作市环保与低碳发展研讨会”,采用环保先进技术和成果着力提高污染治理的针对性、精准性,不断推进治理规范化、标准化。
(五)加强宣传,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以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一是大力开展新法宣传工作。累计向重点排污单位、社会各界发放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单行本1.5万余册;组织10万人大气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组织40余家重点企业制作宣传版面,集中开展宣传;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新《大气法》宣传片4个月;在电视台开展新《大气法》访谈38期;在电台播出 “环保在行动” 专栏宣传30期;在焦作日报、晚报看刊登《大气法》及配套法规宣传15期;此外,市直相关部门还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手机短信、大屏等方式,广泛宣传大气法律法规,让新《大气法》等大气法规法规家喻户晓。二是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微信公众平台,有案必查、核实有奖,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掀起一场大气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同时,在焦作日报开设环境保护“红黑榜”,累计曝光环保突出问题70个。三是严管重查,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2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2000余家次,行政处罚173起,按日连续处罚1起,处罚金额共105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6起,查封扣押12起,挂牌督办1起,公开约谈81次,移交司法部门4起,严厉打击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犯罪。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了黑加油站集中整治,共查封黑加油站(点)761个,立刑事案件38起,刑事拘留46人,取保候审36人,逮捕5人,取保直诉5人,行政拘留52人,行政罚款100余万元,查扣无证照的成品油运输车15辆、非法售油的流动加油车13辆,收缴汽、柴油221.13吨。
(六)简政放权,全力助推经济建设。
一是持续加大行政审批改革。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2016年共取消部门权力3项,完善部门权力15项,调整部门权力2项,对中介服务事项和相关证明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有效确保了全局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二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的公告》要求,及时取消我市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管理,下放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权限,按照省环保厅新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通知》和《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目录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优化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分类管理,将19类108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权限下放给县级环保部门,明确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权限目录。
(七)突出问题导向,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
一是规范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民生效益。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规定的环节进行资金申报和审核,落实资金拨付条件和流程,认真梳理环保专项资金申报审核环节中风险点,引入内外部监管机制,加强资金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今年以来,共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4978.93万元,共涉及42个项目,其中涉及企业资金项目共6个,安排资金500万元。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6118万元,在充分征求部门意见后,已将资金预算文件进行了下达。二是高度关注民情民意,大力解决环境信访。坚持群众满意标准,坚持抓主要矛盾,坚持”六个扭住不放”原则,加强环境信访纠纷调查处理,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群众投诉办结后,及时将办理结果向信访人进行反馈,接受群众监督,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后督察和评估,坚持做到”信访问题不解决不结案,信访人不息诉罢访不结案,各项处理措施不落实到位不结案”。对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了致函企业法人代表、致函当地人民政府、实行挂牌督办、实行区域限批等措施,确保了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建议提案办理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环保工作的2件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我局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立当前、着长远的工作要求,对建议提案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确保所有问题彻底解决。截止目前,10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理结果全部被评定为A类,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四是突出薄弱环节,大力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围绕农村环境质量改善,明确了1个省级生态乡镇和9个省级生态村创建任务,利用上级专项资金6400万元,支持沁阳、温县、博爱、修武、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和示范区等29个乡镇98个村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的综合治理,大力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二、压实“两个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一)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持续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印发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明确职责分工,局主要领导与局各个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二是深化惩防体制建设。建立健全惩防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今年重点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建立健全了《参加环保业务活动廉政审批备案制度》、约谈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了目标责任明确,民主监督有力。目前,已有101期涉企活动进行了备案。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印发了《焦作市环境保护局监督执纪问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执纪工作,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做到”三不放过”,即责任不查清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2016年,局纪检组监察室先后对2015年对“三重一大”、“政府采购”、“环境执法”等工作专项督导,对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扎实做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
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2015年7月9日至9月8日对我局进行专项巡察和2016年3月对巡查整改进行回访时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长期坚持”的原则,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聚焦整改任务,逐一抓好落实,严肃问责追究,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二是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局纪检监察室发挥纪检监察、责任追究作用,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三是开展问题自查,逐条认领反馈问题,提交整改问题承诺书,共计收到单位整改问题承诺书22份,党员干部整改问题承诺书62份;印发征求意见表110份;四是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六方面20个主要问题,分解为100余项具体整改措施,做到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五是召开党员干部会议,进一步部署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印发《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分解表》,召开9次党组会议、11次办公会协调督办;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整改情况把关,逐一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整改到位。各党支部通过召开支部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谈心会等,针对反馈问题开展自查,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六方面20个主要问题,通过扎实整改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一是重点贯彻落实好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高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主动向“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看齐,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的引领作用;二是坚守底线,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边界、明底线,形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三是组织廉洁自律知识测试。今年2月份,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督促、引导全市环保系统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深刻内涵和重点内容,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及遵章守纪和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纪检组监察室专门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按照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主要内容,专门组织了开卷笔试。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全体党员干部共90人参加了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初步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学以促廉的目的。四是严格执行“双节期间”公务用车封存管理制度和市委、市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十一等节假日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市纪委。
(四)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一是印发《全市环保系统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焦环保〔2016〕120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针对问题建立台账,采取督查和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强力推进问责活动各项工作。二是开展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全局共签103份承诺书(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66人、乡科级以下21人,其它党员3人),做到了应签必签。抽调5名干部配合市纪委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对党员干部出入隐蔽餐饮服务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行为严肃查处,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三是集中排查失联职工中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情况。对1996年1月-2016年8月31日期间的失联、外逃、出走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排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四是加强对职工持有身份证、因公因私出国(境)证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应备尽备、应查尽查”的要求,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在全局开展了各类证件专项治理工作,对自查情况认真核对,如实汇总上报。五是集中开展领导干部亲属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干填写《子女及其配偶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任职情况登记表》,并由本人和党组书记负责人亲自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按时上报清理结果。
(五)严格落实工作纪律。
由纪检组牵头,办公室、人事科协助,坚持不间断的明察暗访,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先后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问题,以及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状态等方面督导检查6次,下发通报5期,对3名同志进行诫勉谈话,责成10人写出书面检查。定期对市纪委下发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通报、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的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在我局公示栏进行张贴公示。利用局班子例会、全局中层干部会,先后向参会党员干部通报了违反八项规定、在“刹四风”中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30余起。对焦作市2016年以来通报的各类违纪案件进行点评,突出以案示教,进一步加强了警示教育。
三、严格把握政策,实施阳光审批
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机制和环保公众参与办法,大力推行“阳光审批”,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大力提高审批服务效能。一是创新制度开展精准服务。在应办尽办、应办快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畅通“绿色审批通道”,确保贴得紧、跟得上的基础上,创新制订重点项目精准服务方案,印发精准服务卡,实行“提前介入,专人负责,全程配合,跟踪服务”的服务模式,由王革新副局长带队,对近百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走访对接,开展精准服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了一批环保审批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有效加快了重点项目环保审批工作进度。目前,已经为87个市重点项目提供了咨询服务。二是简政放权提升服务效能。今年,在已经下放9大类30种、豁免5大类59种环评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再次下放18大类89种环评审批权限,并正在积极研究推进进一步下放14大类、52种市级环评审批权限的通知;探索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同时,积极推进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扩大网上受理、办理范围,做到全透明、可核查。三是集体会审严格环保把关。对投资额度大、涉重金属类、涉有毒有害及危险品、涉重大危险源类、涉环境较敏感区等重大建设项目集体会审,综合把关项目选址、产业政策、工艺流程及污染防治等内容,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结构。同时,在项目服务过程中,主动将优质服务与严格准入相结合,以“四个一律不批”为前提,以“五符合四控制三严格”为工作标准,实行环评审批分区分类准入,严格落实规划环评,把好把严环评审批关,充分发挥环评管理作为结构调整“助推器”和新增污染“控制阀”的作用,全力服务产业结构升级和转型调整。
四、精准施策,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提前搞好对接。组织专门队伍经常性深入各产业集聚区,进企业、到现场,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制,提供“精准服务”。对拟建重点项目实行预评估制度,就项目选址、环境影响、总量需求等情况提前进行预评估,有问题早提醒,让企业少走弯路。对投资额度大、涉重金属类、涉有毒有害及危险品、涉重大危险源类、涉环境较敏感区等重大建设项目集体会审,综合把关项目选址、产业政策、工艺流程及污染防治等内容,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利用结构。推行环保网格化管理,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相关制度,推进企业落实环保要求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促进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二是深入解读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及时让环保最新政策“走”到重点项目当中,真正做到“贴得紧、跟的上、服务好”。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及时宣传告知项目所在区域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分区分类环评准入要求等环保新政,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要点,精准把握环境准入导向。由行政事项服务科业务骨干担任“讲解员”,制作环境影响评价政策明白卡,深入项目一线,用简明易懂的语言进行专题讲解。充分发挥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面对面服务的优势,帮助办事企业梳理清楚后续环保手续办理流程,讲解清楚相关环保政策要求,让企业心中有数、提前准备,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三是搭建服务平台。印制重点项目精准服务卡,发放到全市重点项目业主手中,搭建环保部门与企业零距离、全天候、无障碍沟通平台。精准服务卡上明确环保部门项目服务责任人、科室负责人,预留24小时联系电话,随时帮助企业解答环保问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无障碍服务。同时,通过精准服务卡上的企业联系人,及时主动向企业传递环保相关政策信息和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的最新要求,真正让企业足不出户掌握第一手环保信息。目前,已经将100多张精准服务卡发放到了企业手中,并将在下一步的实地走访过程中为全市所有省、市重点项目发放精准服务卡。四是帮助破解难题。开展环境保护服务月活动,由主管副局长率领行政事项服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主动上门到现场就企业在审批、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环保问题进行多方会诊,根据项目特点、产业政策、环评要求、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逐个环节进行梳理排查,针对问题,精准施策,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把脉问诊开方”,破解环保难题。五是切实服务好项目建设。对省批环评及验收项目及市级验收项目,采取早介入、早服务,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等活动,定期调度,实行特事特办、随到随办,随时开通“绿色审批”通道。六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禁作风粗暴、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的出现;严格禁止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待办事群众实行首问负责制,热情周到,耐心细致,严禁推诿拖沓、敷衍塞责、消极应对,真正从心中和行动中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的重托和信任,奋发有为、勤勉敬业,恪尽职守,扎扎实实把各项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