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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抽查发现问题查处整改情况(第2期)

发布时间:2017-09-27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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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县区

污染源名称

存在问题

查处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期限

1

焦作市

中站区

衡苑西街东一排郑素荣家

燃气已入户,但仍在使用煤球炉。

已责令该户将煤球炉取缔,并保证不再使用。

该户已将煤球炉取缔到位,并承诺不再使用煤球,办事处定期派人检查。

已完成

2

焦作市

中站区

焦煤集团鑫珠春有限责任公司

厂区露天堆煤。

已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

已将露天煤堆全部覆盖到位。

已完成

3

焦作市

中站区

桃源路施工路段

道路施工路段无围挡。

责令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

该工地已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到位。

已完成

4

焦作市

中站区

美娇苑羊大件

燃煤大灶未拆除,检查时正在使用。

要求该饭店拆除燃煤大灶,并保证以后不再使用。

燃煤大灶已拆除,已改为使用液化气。

已完成

5

焦作市

中站区

程记面馆

使用燃油大灶,无油烟净化装置,店内有存煤。

要求该饭店拆除燃煤大灶,并保证以后不再使用。

燃煤大灶已拆除,已改为使用液化气。

已完成

6

焦作市

中站区

马记扯面馆

现场检查时正在使用燃煤大灶。

要求该饭店拆除燃煤大灶,并保证以后不再使用。

燃煤大灶已拆除,已改为使用液化气。

已完成

7

焦作市

中站区

焦作市中站区李封宏达煤矸石砖厂

该企业烟尘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进展缓慢。

已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

按照市里相关要求2017930日前安装到位,逾期安装不到位的停产整治。

已完成

8

焦作市

中站区

程记三鲜烩面

原燃煤炉灶未拆除。

要求该饭店拆除燃煤大灶,并保证以后不再使用。

燃煤大灶已拆除,已改为使用液化气。

已完成

9

焦作市

中站区

六元自助海鲜烧烤

现场检查时正在使用燃煤炉灶,厨房内有存煤。

要求该饭店拆除燃煤大灶,并保证以后不再使用。

燃煤大灶已拆除,已改为使用液化气。

已完成

10

焦作市

中站区

焦作市中站区鑫陈记开封灌汤小笼包饭店

原燃煤炉灶未拆除。

要求该饭店拆除燃煤大灶,并保证以后不再使用。

燃煤大灶已拆除,已改为使用液化气。

已完成

11

焦作市

中站区

焦作市宏科建材有限公司

该企业烟尘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进展缓慢。

已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

按照市里相关要求2017930日前安装到位,逾期安装不到位的停产整治。

已完成

12

焦作市

中站区

李封聚酯厂

现场检查时未完成“两断三清”。1.现场机器设备、产品、少量原材料未清理;2.现场有导热油储存在油桶内,部分导热油散落在地面。

已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

该企业已完成“两断三清”,原料以清理干净,导热油油路以切断拆除。

已完成

13

焦作市

中站区

吉祥家园项目建筑工地施工点

现场有部分土堆未完全覆盖,未安装扬尘自动监测设施,现场喷淋设施未启动(清单外)。

责令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

该工地已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到位。

已完成

14

焦作市

中站区

东王封村老慧丰酒馆

该饭店正在使用燃煤炉灶,厨房内存放有煤球。

要求该饭店拆除燃煤大灶,并保证以后不再使用。

燃煤大灶已拆除,已改为使用液化气。

已完成

15

焦作市

山阳区

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光亚社区东环南路一号院电代煤用户(宋文轩)

原有2处燃煤炉灶未拆,应发放的电代煤取暖设备未发放到户,相关部门还未进行电代煤取暖设备采购招标工作。

 

2处燃煤炉灶已拆除。目前,已开展8000户“双替代”工程取暖厨炊设备采购招标工作。811日开标后,有投标单位质疑招标结果。824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委会专题讨论后驳回质疑。828日,收到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签订购销合同。97日已到货1000套。920日前8000套全部到货。两项工作全部整改到位。

已完成

16

焦作市

山阳区

中弘明郡城建设工地

施工场地未覆盖。

 

对施工方进行现场督办,督促该工地进行全面覆盖。

已完成

17

焦作市

山阳区

恩州花园小区一期工程

当地住建部门介绍该工地已停工,但现场检查发现场地内有渣土车正在作业,施工场地未覆盖。

 

对该工地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

已完成

18

焦作市

山阳区

恩州花园一、二号楼工程

粉尘自动监测设施未联网,数据显示屏损坏。

 

根据市住建局的要求,6个月内能完成的工地无需联网。督促该工地通知运营单位对因雨受潮不能正常显示的显示屏进行维修。

已完成

19

焦作市

山阳区

太行名府施工工地

部分施工工地未覆盖。

 

督促该工地进行全面覆盖。

已完成

20

焦作市

山阳区

拜记牛肉丸

有一座燃煤大灶,有使用痕迹,有存煤。

 

拜记牛肉丸系早餐摊点,店门口使用两个移动煤球炉作为煤气气盘支架。采取强制措施,用水泥砂浆将两个移动煤球炉炉膛填实密封,并清理存煤。

已完成

21

焦作市

山阳区

焦作市山阳区大风车幼儿园

原有燃煤大灶未拆除,有使用痕迹,院内仓房有煤球存放,未改造到位。

 

厨房内使用固定燃煤大灶作为小灶台。督促用水泥将燃煤大灶灶口封死,并清理存煤。

已完成

22

焦作市

马村区

焦作市马村街道丽园社区电代煤用户(张建生住户)

原有燃煤炉灶未完全拆除,存在继续使用的隐患,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暂未发放到户。

 

84日原有燃煤炉灶已封死,继续使用的隐患已消除,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915日已经发放到户。

已完成

23

焦作市

马村区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马村街道水采社区电代煤用户(丁建设)

原有燃煤炉灶未完全拆除,存在继续使用的隐患,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暂未发放到户,现场在住户院内发现一处土炉。

 

84日原有燃煤炉灶已封死,院内土炉现场已拆除。继续使用的隐患已消除,816日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已经发放到户。

已完成

24

焦作市

马村区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马村街道水采社区电代煤用户(娄尚志)

原有燃煤炉灶未完全拆除,存在继续使用的隐患,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暂未发放到户。

 

84日原有燃煤炉灶已封死,继续使用的隐患已消除,816日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已经发放到户。

已完成

25

焦作市

马村区

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马村街道阳光社区电代煤用户(王进堂)

原有燃煤炉灶未完全拆除,存在继续使用的隐患,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暂未发放到户,与社区验收确认单描述不符。

 

84日原有燃煤炉灶已封死,继续使用的隐患已消除,816日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已经发放到户,已经达到验收单上所准予验收的标准。

已完成

26

焦作市

马村区

焦作市马村区马村街道丽园社区电代煤住户

燃煤小煤炉未拆除,未配置电暖气等取暖设施,燃气管道已入户,但未开通。

 

84日原有燃煤炉灶已封死,915日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已经发放到户,燃气已开通。

已完成

27

焦作市

马村区

焦作市马村区马村街道丽园社区电代煤住户

燃煤小煤炉未拆除,未配置电暖气等设施。

 

84日原有燃煤炉灶已封死,915日应配发给住户的冬季取暖设备已经发放到户。

已完成

28

焦作市

马村区

无名建筑材料销售点

无防尘设施,现场检查时发现扬尘严重,物料未覆盖。

 

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已于88日对该建筑材料销售点进行查封,对现场堆放的物料已全部进行覆盖。

已完成

29

焦作市

马村区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马村矿

该企业院内大量煤矸石堆积如山,未建设有效围挡,且覆盖不严;在该煤矸石山上,发现有露天筛选设备。

对该矿下达《监察通知》(马环监〔201748号),要求中马村矿增加活动面喷淋设施、对煤矸山裸露固定面及时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拆除筛选设备,加强煤矸山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已增加喷淋设施20多处,喷淋覆盖率达到90%以上,有效减少二次扬尘污染;对煤矸山每天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防尘网有损坏的情况立即进行重新覆盖,避免问题再次发生;对煤矸山区域筛选机(属焦作市文峰砖厂所有)已进行拆除。

已完成

30

焦作市

解放区

焦作市解放区新华中街黄记全羊汤烩面馆

现场检查时该烩面馆正在使用燃煤大灶,且不在当地取缔名单内。

1、责令该店立即拆除燃煤大灶,改用清洁能源,现该店已拆除完毕。2、对该区域具体负责网格员柴利杰同志予以通报批评,由民生街道纪工委书记邱卫云同志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处以经济处罚500元。对街道分管领导李亮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并向街道党工委作出深刻检查。 

已拆除完毕

已完成

31

焦作市

孟州市

孟州市长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部分工段停产,上料系统传输带未密闭,地面集尘较厚。

针对违法行为,孟州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孟环罚决字【2017】第51号)。

已对除尘器进行更换,密闭输送带,对全厂加装了喷淋设施,该企业已整改到位。

已完成

32

焦作市

孟州市

孟州市金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传输带未封闭,地面集尘较厚。

孟州市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孟环罚决字【2017】第49号)。

1.目前该企业已对输送带进行密闭;2.对厂区内加装喷淋设施;该企业已整改到位。

已完成

33

焦作市

孟州市

孟州市红兵新型建材厂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部分工段正在生产,车间粉尘无组织排放,传输带未密闭。

孟州市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孟环罚决字【2017】第45号)。

该企业已对输送带上料口进行密闭,购置了两台小型雾炮车对厂区内进行降尘,该企业已整改到位。

已完成

34

焦作市

孟州市

孟州市金元石新型墙材厂

现场检查时传输带未封闭。

孟州市环保局对其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孟环罚决字【2017】第48号)。

已对原料运输皮带及上下料口进行了封闭,加装喷淋,该企业已整改到位。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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