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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问题回头看(6月5日)

发布时间:2018-06-07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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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问题回头看(6月5日)
序号 环督函编号 责任县区及市直部门 企业名称(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问题情况详述 行政处罚情况 问题整改情况 责任追究情况 是否到位
1 环督函[2017]1号 解放区 焦作平光铝业有限公司 工业路1号 1.该企业从事铝型材料生产,由于是外聘保安公司,未允许督查组进入,10分钟后经协调企业负责人后进入企业检查,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
2.挤压车间挤压工序无污染治理设施;
3.废碱存放无危废储存场所;
4.废油桶随意存放,无危废储存间;                                         5.氧化车间酸洗池无酸雾吸收装置;
6.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将处理结果上报督查组;
解放区环保局对企业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解环罚[2017]10号)罚款1万元。 1、挤压车间环评上显示无需安装污染治理设施;
2、氧化碱废渣存放场所已规范,并在仓库墙上贴上“危险废物暂存点”的标识;
3、废油桶已整理出一间屋子,做为油桶存储间,并贴上“危险废物暂存点”的标识;
4、氧化车间酸洗已安装酸雾吸收装置。
2 环督函[2017]1号 解放区 焦作铁路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站前路8号 1.该企业从事电缆生产,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
2.生产车间发泡生产线、护套生产线、聚乙烯生产线等均无VOCs治理设施;                                                                                                                                                                    3.废油桶存在多处随意堆放现象,无危废储存间;                                     4.废聚乙烯包装袋和废电缆随意堆放,无专门储存场所;                                                                                                                                                               5.电缆阻燃试验室无污染治理设施;
6.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将处理结果上报督查组;
解放区环保局对企业未安装VOCS治理设施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解环罚[2017]4号)罚款5万元。 1、生产车间生产线均已安装VOCs治理设施;
2、已设置危废储存间并与有危废许可证的回收单位(焦作市顺和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
3、废聚乙烯包装袋和废电缆设置废料暂存仓库,目前已整改到位;
4、电缆阻燃试验室污染治理设施已安装到位。
3 环督函[2017]2号 解放区 焦作市解放区新华中街黄记全羊汤烩面馆 新华中街 该烩面馆使用燃煤大灶,并且不在焦作市燃煤散烧设施经营性小煤炉取缔情况调度台账内。 已改为清洁能源
4 环督函[2017]4号 解放区 焦作市三泰机械制造安装有限公司 焦作市影视大道春林村北 1、现场检查,该企业生产,主要从事压力容器制造。
2、检查发现该企业产品(容器罐)表面进行过刷漆处理,但厂区内无VOC气体治理设施。
3、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督查实施整改,并尽快将结果报督查组。
该企业现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刷漆,产品是通过外协刷漆,并签订有相关协议。
5 环督函[2017]4号 解放区 焦作市润联橡胶有限公司 涧西街工业园 1、该企业从事电动车轮胎生产,现场检查时错峰停产;
2、硫化工段未安装VOC处置设施;
3、导热油桶随意散放,未设置危废暂存间;
4、二氧化硅袋随意堆放,产生少量粉尘;
5、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将处理结果上报督查组。
该厂厂区已全部拆除到位 责令分管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侯素在局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
6 环督函[2017]4号 解放区 河南中州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路39号 1、该企业从事民用枪支制造,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
2、焊接车间无除尘设施,产生的烟气未经处置无组织排放;
3、厂区内废油漆桶随意存放,未设置危废暂存间;
4、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将处理结果上报督查组。
1、焊接车间已安装了焊烟净化装置;                      
2、厂房内存放的废油漆桶,现已移出存放在固定场所;车间内存放的机油是在用机油,现已移出存放在固定场所;
3、废机油桶已设置固定场所,并张贴醒目标识。
 
7 环督函[2017]4号 解放区 焦作市晨升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焦作市党校南 1、该企业从事制冷设备生产,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
2、冷库板生产线未VOC处置设施;
3、焊工车间切割机无收尘措施;
4、铆焊车间折弯机有跑冒滴漏现象;
5、车间内废油漆桶随意堆放;                                                       
6、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将处理结果上报督查组
解放区环保局对企业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解环罚决字[2017]11号)罚款1万元。 1、冷库板生产线已安装VOCS设施;
2、焊工车间切割机已安装收尘措施;
3、针对铆焊车间折弯机有跑冒滴漏现象,该厂已于2017年6月9日更换新的折弯机;
4、车间内废油漆桶已按要求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并设置了醒目标识,建立了台账。
对解放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陈玉国进行约谈
8 环督函[2017]4号 解放区 焦作市睿智嘉粮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焦作市党校南 1、该企业从事通风用面粉管道生产,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
2、烘干车间无VOC处置设施,喷粉车间除尘设施效率低下;
3、焊接车间作业时擅自停运除尘设施;
4、废油漆桶随意堆放,无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5、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将处理结果上报督查组
解放区环保局对企业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解环罚决字[2017]11号)罚款1万元。
1、已拆除烘干车间设施。
2、焊接车间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3、设置了危废暂存场所将废油漆桶固定存放,设立了醒目标识牌,建立了台帐。            
9 环督函[2017]4号 解放区 焦作市心田印刷有限公司 焦作市七四四七院内 1.该企业从事印刷品生产,现场检查正在生产;
 2.后工车间胶装机和覆膜机无VOCs治理设施; 
3.危废间设置不规范,且无危废储存台账;
4.要求当地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将处理结果上报督查组;
解放区环保局对企业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解环罚决字[2017]5号)罚款1万元。
1、后工车间胶装机和覆膜机已安装VOCS除尘设施;
2、按要求设置了危废贮存处,将废弃油墨桶存放于内,建立了危废储存台账;
3、废活性炭已由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回收。
对解放区环境监察大队副队长安保国进行约谈
10 环督函[2017]6号 解放区 焦作市味知苑餐饮有限公司 丰收路 经现场检查,反映情况属实。在烤鸭加工过程中确实使用果木为燃料 解放区环保局对该饭店未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及使用果木为燃料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解环罚决字[2017]12号)罚款1万元。 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停止使用果木烧烤。
11 环督函[2017]8号 解放区 焦作市富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孟州路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烤漆房活性炭未及时更换,填充不实,焦作市解放区环保局已现场予以查封。 解放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烤漆房活性炭未及时更换,填充不实的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解环罚决字[2017]13号)罚款1万元。 已将活性炭填充实,并规范了管理台账。
12 环督函[2017]2号 孟州市         孟州市长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赵和镇苏庄村 现场检查时该企业部分工段停产,上料系统传输带未密闭,地面集尘较厚。 孟州市环保局对其粉尘设施闲置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孟环罚决字【2017】51号),罚款6万元。 目前已对除尘器进行更换,密闭输送带,对全厂加装了喷淋设施,该企业已整改到位。
13 环督函[2017]2号 孟州市         孟州市金元石新型墙材厂 谷旦镇北拿村 现场检查时传输带未封闭。 孟州市环保局对其粉尘无组织排放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孟环罚决字【2017】48号),罚款1万元。 目前已对原料运输皮带及上下料口进行了封闭,加装喷淋设施,该企业已整改到位。
14 环督函[2017]5号 孟州市         宋智慧毡厂 南庄镇司庄村 目前未完成升级改造,未经相关部门会审,现场处于停产状态,但烘干机设备有余温,并且烘干机利用煤球加热,无任何治理设施,近期有生产迹象。 孟州市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7】第86号),罚款3000元。 目前该厂已整改到位,办理有环评手续,环评上厂名为“孟州市慧勇鞋垫加工厂,已安装除尘设备,烘干机已清除出厂。
15 环督函[2017]5号 孟州市         红旗毡厂 南庄镇司庄村 目前未完成升级改造,未经相关部门会审,现场处于停产状态,但机器设备有余温,近期有生产迹象,化纤原料积尘严重,厂区脏乱差。 孟州市环保局对其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孟环罚决字【2017】第85号),罚款3000元。 目前该厂已整改到位,办理有环评手续,环评上厂名为“孟州市红旗毡厂”,厂区设备、原料已规范到位;厂区已清理干净。
16 环督函[2017]4号 示范区 河南锦润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宁郭镇黄河路大道西 1.配料间进料口无粉尘收集处理设施,配料机未全密闭,集风罩收集粉尘效果较差,车间内大量粉状物料散落,车间外环境大量粉尘散排;
2.注塑机集气罩过小,注塑废气直排。
配料机已按要求安装一台袋式除尘机,并在配料机进料口、出料口、内部气体排放口安装了粉尘收集装置。
针对车间和配料间卫生状况,确保配料间保持原料堆放整齐,地面无粉状物料散落,公司已购买一台工业用吸尘器来替代原有的一般吸尘器,并给车间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加强车间的卫生管理。针对注塑机集气罩过小,注塑废弃直排问题,
已安装大的集气罩,经过进行现场测试,已达到对注塑机烟尘的吸收环保要求和效果。现已全部整改完成。
17 环督函[2017]4号 示范区 焦作市展达塑业有限公司 文昌街道中原路南段 1.该企业从事生产塑料瓶盖,现场检查正在生产;
2.该企业注坯车间、注盖车间及小型注塑机车间均未对注塑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小型注塑机车间两台小型注塑机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未按环评要求收集高空排放。
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年产500万个瓶胎、瓶盖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焦环罚决字【2017】第24号,罚款18000元。 现场检查后,责令该企业停止生产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已购置车间废气收集环保设备。确保废弃收集和排放达到标准要求,现已整改完成。
18 环督函[2017]5号 修武县 修武县利民机械有限公司 七贤镇 2012年私自建设喷漆房并投运,尚未报批环评,未通过环保验收,建议辖区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并将处理结果报督查组。 接到问题后,我县环保部门立即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调查处理。经调查,该企业确于2012私自建设喷漆房并投入运行,2016年,周庄镇政府已对该企业违法建设的喷漆房实施了取缔。取缔后,该企业擅自安装设备,恢复喷漆工艺。2017年5月8日,我县环保部门、周庄镇政府等多部门联合对该企业喷漆房实施了强制拆除,目前该企业喷漆房已全部拆除到位并清运出厂。  周庄镇对刘庄村环保网格巡查员刘克江进行全镇通报批评。
19 环督函[2017]2号 中站区 李封聚酯厂 中站区李封办事处,焦煤电厂南侧 现场检查时未完成“两断三清”。
1.现场机器设备、产品、少量原材料未清理;
2.现场有导热油储存在油桶内,部分导热油散落在地面。
已“两断三清”到位。
20 环督函[2017]14号 中站区 焦作咏春塑胶有限公司 中站区人民路南侧 该公司制模机无VOCs治理设施。 经调查,该公司环评未要求制模机加装废气治理设施。按照督导组要求,该企业已经委托焦作旭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计安装4套VOCs废气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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