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审计局:
《焦作市本级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馈后,我办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审计反馈问题专项整改会议,对反馈的问题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强力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报告中涉及我办的3个问题,市扶贫办积极组织整改。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问题描述:市扶贫办未将近两年来制定的《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焦办〔2016〕23号)、《焦作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焦财农〔2017〕22号)等一些重要的制度、办法等在网站进行公示公开。
(二)整改情况:及时将未公告公示的制度、办法公布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7月3日将《焦作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焦办〔2016〕23号)、7月11日将《焦作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焦财农〔2017〕22号)在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专栏的扶贫政策子栏目中进行公示公开。截至8月15日,在市人民政府网站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专栏公告公示中央、省、市转发和制定的重要制度、办法共计25条,今后将长期坚持增加重要制度、办法的公告公示。
(三)整改结果定性: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四)下步打算:一是建章立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扶贫办、市财政局下发《焦作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焦扶贫办〔2018〕23号),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及方式进行明确,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成都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两个一律”重要指示精神,建立月自查制度。每月,各县(市)区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情况进行自查,市级对各县(市)区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二、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比例过低
(一)问题描述:焦作市各级财政(六县两区)2017年扶贫资金支出16465.74万元(不含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工作经费),其中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支出为7649.76万元,占全市扶贫资金投入的比例仅为46.46%。截至审计时,2018年焦作市各级财政已投入的扶贫资金中,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比例依然较低,为35.22%左右。市扶贫办应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并督促、指导各县区相关部门要结合脱贫攻坚规划,优先将资金用于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二)整改情况:8月2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了《焦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产业扶贫项目资金投入比例的指导意见》(焦脱领办〔2018〕30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加大支持产业扶贫项目力度,增加投入,用于产业扶贫的资金原则上不低于各县(市)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50%以上。从5月份起,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项目进展情况月通报”中,增加了对产业扶贫项目数、资金数及占比数的排名月通报,发送到各县(市)区主要领导,以引起领导对产业扶贫的重视,推动产业扶贫项目的开展。
(三)整改结果定性:已经整改,长期坚持。
(四)下步打算:强化督导。市督查巡查组将采取定点常驻、专项调研、随机暗访、问卷考核、典型剖析等方式开展督查巡查工作,重点督促产业扶贫项目情况。督导结束后对督导情况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向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并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建立台账,将整改情况与季度综合督导结果一并计入县(市)区年度考核成绩。
三、需要关注部分贫困村饮水安全存在隐患
(一)问题描述: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所辖大洼村、龙洞村、十二会村、桑园村和北业村等5个村的饮用水未进行过水质检测,无法确定其水质是否满足“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的贫困村退出条件,对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造成一定的潜在风险。
(二)整改情况:一是对未进行水质监测的村进行水质监测。市扶贫办已责成中站区人民政府对中站区龙翔街道办事处所辖大洼村、龙洞村、十二会村、桑园村和北业村等5个村的饮用水进行水质监测,并出具了水质监测报告。二是7月27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焦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建档立卡贫困户饮用水水质监测确保饮水安全的通知》(焦脱领办〔2018〕31号),8月14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责成市水利局等部门尽快建立贫困户饮水安全工作机制的通知》(焦脱贫组〔2018〕28号),责成市水利局牵头,市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配合,尽快研究建立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印发全市执行。8月21日下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又专门召开了脱贫攻坚行业部门调度会,对部分贫困村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整改再次做出部署,明确要求市水利局牵头,卫计、发改、财政、住建和环保部门配合,尽快研究建立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工作机制,落实贫困村、贫困户饮水监测计划,确保贫困户饮水卫生,安全达标,并于9月10日整改到位。
(三)整改结果定性:已经完成整改。
(四)下步打算:按照《焦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的通知》(焦脱贫组﹝2018﹞18号)要求,进一步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强化各行业部门政治责任、履职意识,确保政策落实,8月底将对全市脱贫攻坚行业部门进行从严从实督导,切实形成脱贫攻坚合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