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扶贫办〔2018〕34号
焦作市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省扶贫办: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强化和规范支持扶贫审计相关工作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131号)和全省扶贫审计整改工作调度会精神,焦作市扶贫办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沁阳、孟州市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焦作市扶贫办高度重视扶贫专项审计整改工作,迅速采取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把扶贫专项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来抓,组织指导相关县市区扎实开展扶贫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二)明确目标,压实责任
焦作市扶贫办根据专项扶贫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将问题反馈到相关县(市)区,要求县(市)区扶贫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任务,全面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研究,剖析存在原因,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整改,对账销号,限时整改完毕。
(三)健全机制,强化措施
焦作市各级扶贫部门以扶贫专项审计问题整改为契机,深入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市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盯精准识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关键环节,强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办法,采取各项扶贫措施,在避免类似问题发生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查,扼杀问题出现的苗头,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审计整改情况
省审计共反馈5个问题,涉及4240人,5个项目,37.43万元,已整改了5个问题,4240人,5个项目,37.43万元,全部整改到位。共处理责任人3人,孟州市纪委责令赵和镇镇长李成峰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赵和镇扶贫办主任陈超进行诫勉谈话;对沁阳市扶贫办主任廉二虎进行诫勉谈话。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7项。
(一)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效果差
问题摘要: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孟州槐树乡源沟村肉驴养殖项目实施单位是槐树乡人民政府,实施内容是为源沟村9户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9头肉驴进行养殖,贫困户(甲方)和源沟村委会(乙方)签署托管协议,肉驴通过繁殖、从事劳动所产生的收益,按照甲乙双方7:3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该项目于2017年4月完成验收,项目资金13.99万元已于验收当月拨付至孟州市怡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预期收益为养殖10个月后可实现每头驴纯利润5000元左右。
经审计现场调查,源沟村委会将9头肉驴委托孟州市鹏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饲养,通过繁殖驴幼崽实现收益,现已有6头母驴怀孕,驴幼崽需要养殖一年后才能进行售卖,售价约为6000元/头左右,最早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产生收益,目前的饲养支出为人工1200元/月,材料3000元/月,考虑支出因素,保守估计该项目到2021年后才能实现盈利对贫困户进行分红。该项目前期未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实施后效益较差,与预期收益目标相差较大,在脱贫攻坚期内不能为贫困户带来收益。
整改措施:一是驴磨坊与孟州市九亩田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了合作协议,增加驴磨坊的附加值,尽快为残疾人贫困户带来收益;二是出台了《槐树乡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申报前考察论证,确保项目实现预期效益。三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孟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制度完善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2项。
(二)有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
1、医疗保障政策的叠加效应未能充分发挥,部分贫困人口就医负担没有得到减轻。
(1)10个县的1.07万名困难群众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及大病补充保险。
问题摘要:沁阳县87名困难群众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及大病补充保险。
整改措施:积极和各乡镇办事处联系,再次动员,剩余87人中有58人已自行缴费参保,还有29人没有参保,由政府资助其参保。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11个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46.46万名困难群众,未享受个人缴费补贴1420.4万元。
问题摘要:沁阳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4124名困难群众,未享受个人缴费补贴12.372万元。
整改措施:对建档立卡户9897人,4124户发放参合补助,于2018年5月3日拨付到位,拨付金额296910元。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2、扶贫对象仍然存在识别不精准的问题。
40个县17684名贫困家庭子女未能纳入教育扶贫扶持范围,少享受教育扶贫资助1187.94万元。
问题摘要:沁阳市29名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未享受教育扶贫优惠政策,少发扶贫补贴资金2.50万元。
1名建档立卡贫困学前教育学生未纳入学前教育保教费补贴范围,1名建档立卡贫困学前教育学生未纳入学前教育生活费补贴范围,沁阳市少发学前教育补贴共计0.08万元。
11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未纳入营养改善补贴范围,4名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未纳入补助生活费范围,沁阳市少发义务教育补贴共计0.79万元。
2名建档立卡贫困高中学生未纳入免除学杂费资助范围,沁阳市少发学费补贴共计0.53万元。
10名中职学生未纳入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沁阳市少发放国家助学金共计1.1万元。
整改措施:对审计提出的问题逐人逐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已将教育补助2.5万元补发到位。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三)一些地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监管使用仍需加强
12个县将扶贫资金用于市政建设、弥补经费支出等非扶贫领域5325.07万元。
问题描述:孟州市将产业扶贫基地奖补资金7万元用于乡镇办公经费支出。
整改措施:一是孟州市名彩广告物资商行已于5月8日将应由赵和镇政府承担的打印、制作版面费用5100元、30050元退回到顺鑫公司和喜平种植专业合作社。孟州市革新工艺部(即孟州市名彩广告物资商行)于8月31日将34850元退至顺鑫公司,以上退还费用共计7万元。二是赵和镇政府于8月6日与孟州市名彩广告物资商行结清应由自己承担的打印、制作版面费用5100元、30050元,于8月31日将34850元转至孟州市革新工艺部(即孟州市名彩广告物资商行),以上费用共计7万元。三是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孟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赵和镇精准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赵和镇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制度》、《赵和镇财政资金监管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到位。
责任人处理情况:孟州市纪委责令赵和镇镇长李成峰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赵和镇扶贫办主任陈超进行诫勉谈话。
制度完善情况: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5项。
三、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焦作市相关整改结果于2018年9月10日在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专栏向社会公告。
四、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责任单位对扶贫项目实施存在侥幸心理,应付思想,个别项目缺乏充分的前期考察论证,导致或带贫效益不佳或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的出现。
二是政策学习力度不够。部分扶贫干部未深入学习各项扶贫政策,不能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实施扶贫项目、管理扶贫资金,政策落实不及时。
三是监督检查不到位。部分县(市)区对扶贫项目实施及扶贫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纠正问题。
五、下步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市各级扶贫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学习,转变工作作风,防微杜渐,发现问题既要及时整改,做到立行立改,也要远近结合,制定治本之策,坚决杜绝发生相似问题。
(二)开展培训,定期通报。市扶贫办积极对县(市)区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公告公示等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政扶贫干部政策理论及业务水平,同时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旬报系统,针对扶贫项目及资金支付各环节的进度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对各县(市)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等工作中,出现违规使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