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焦作市检察机关以讲政治的高度,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竭力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稳定和平安焦作建设,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截至目前,全市共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6件13人,提起公诉3件7人,一审判决2件6人。批准逮捕涉嫌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9类涉恶犯罪494人、起诉396人。其中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8件51人,提起公诉1件8人;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7件88人,提起公诉12件46人,已判决6件19人。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共追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12人,追诉2人,监督立案1件2人。
为了持续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焦作市检察院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再部署,提出新要求。会议要求,各院检察长、分管检察长要带头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于重大疑难案件要亲自阅卷、关键证据要亲自审核,亲自办理、带头出庭。各单位领导和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要定期组织学习,通过开展个案研讨、类案分析等方法,学深学透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有效服务执法办案。要进一步提升对深挖“保护伞”问题的认识,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进一步提升深挖“保护伞”线索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犯罪类型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审查证据、核查证据。要扎实做好基础宣传工作,对近期办理的典型案件,及时通过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向社会发布,彰显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成果,增强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的信心和主动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刘华 谢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