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城联创相关会议精神,积极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暗访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决定开展市区废品收购站(点)集中攻坚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市影视大道以南、大沙河以北、普济路以东、中原路以西区域内以及中站区、马村区建成区内的废品收购站(点)一律取缔,并重点治理城市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废品收购站(点)。
二、工作目标
紧扣《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整体推进,强化责任,狠抓重点,攻坚克难,求精做细,坚决取缔达不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的废品收购站(点),规范废品收购站(点)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管理秩序。
三、任务分工
6月4日—6月15日开展市区废品收购站集中攻坚行动。彻底取缔重点区域内的废品收购站;城市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废品收购站要做到布局合理,证照齐全,物品废料分类存放整齐,环境整洁,厕所建设管理达标,病媒生物防治达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四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4日—6月5日)。四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按照方案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部署及准备工作。同时,广泛开展社会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集中攻坚(6月6日—6月15日)。四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在巩固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攻坚,对已取缔的废品收购站(点),要切实做到设备拆除、旱厕拆改,达到场光地净;对已整改的废品收购站(点),要严格对标达标。同时,要继续加大摸排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排查,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巩固提升。6月15日集中攻坚行动结束后,四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促进废品收购站(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和常态化,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由于市区废品收购站(点)隐蔽性强,任务艰巨,时间紧迫,四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责任到人,切实将废品收购站(点)集中攻坚行动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责任追究。四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内容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责任倒追机制,确保按时限、依步骤、高标准完成任务。
(三)完善机制,长效监管。四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要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在整治基础上,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已取缔的废品收购站(点)死灰复燃,积极督促已整改的废品收购站点对照整治标准做好长期保持工作。
(四)强化考核,定期通报。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市容环境督导组将对攻坚行动积极开展督导,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各区要在6月18前将整治情况书面报市容环境督导组。
焦作市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