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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10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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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23日至117日,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221日向我市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诚恳接受、全面认领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为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河南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切实把督察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更加扎实地做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环境保护“闸门”,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焦作建设提供优良环境保障。

    二、整改原则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三管三必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督察问题整改负总责,逐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推进整改。

    问题导向,销号管理。对照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能直接解决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明确措施办法、整改时限,限时整改,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复核检查,巩固成效。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适时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对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强化监督,严格执法。对于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坚决依法依规查处问责到位;将整改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比。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参与整改、监督整改,及时将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统筹兼顾,推动工作。把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市工作大局,与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快补齐我市生态环境短板,以督察整改推动工作,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切实运用好督察成果。

    三、主要目标

    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36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坚持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生态环境有效改善2019年,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06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比例完成省定目标;4个省控地表水质量考核断面完成省定目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持续达标。到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四、整改措施

    认真对照省委省政府第九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7个方面的问题,梳理出36项整改任务,制定了《焦作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见附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始终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举全市之力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分包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分口负责,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攻坚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污染防治攻坚的举措落细、工作落实。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三管三必须”工作责任体系,细化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监督体系

    1.完善考评体系。研究和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和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特点实行差别化考核政策。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使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成为硬指标,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2.加强监督检查。市“五位一体”督察组和各环保督导组密切配合、强化督导,采取明察暗访、“一拖二”等形式,加强对重点环保项目的督查督办。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3.强化法规政策支撑。研究制定《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立健全多层次、宽领域、高标准的地方性法规体系。严格落实科学决策的制度规定,对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重大事项,严格执行集体决策、社情民意反映、专家咨询、环境评价、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公众参与决策机制。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违规违法审批开发利用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对造成生态环境质量恶化、生态严重破坏的,对生态环境事件高发、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三)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研究制定《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深化大气攻坚各项举措,强化考核、督导、曝光三个机制,重点打好10个重点战役。打好煤炭消费减量战役。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管控,深化煤电行业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用煤管理,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打好产业布局优化战役。全力推动“百企退城”,完成45家企业搬迁改造。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实现动态清零。大力压减过剩和低效产能,开展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2019年力争建设2家绿色示范工厂、1家绿色园区。打好运输结构调整战役。加快国电投沁阳发电分公司等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化调整货物运输方式。加强油品监管,持续推进非法加油站点取缔和老旧车淘汰。打好生态扩容提速战役。大力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推进森林焦作建设,打造绿色生态屏障。打好柴油货车治理战役。科学规划重型车辆绕城通道路线,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等高排车辆专项执法检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打好扬尘治理提效战役。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强化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城市清洁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打好工业绿色升级战役。深化重点涉气企业升级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治理、燃气锅炉脱硝治理等。实施绿色环保调度,落实错峰生产和相关激励政策。打好清洁取暖推进战役。城区建成区集中供暖普及率达到90%以上,完成“双替代”供暖任务15.13万户,有序推进洁净型煤替代。打好监测能力提升战役。加快构建工业企业全方位监控体系,加强无组织排放监控和VOCs排放监控,完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提升大气污染综合观测能力。打好秋冬污染防治攻坚战役。夯实应急减排清单,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实行精细化管理,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达到省定要求。

    2.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全面流域水环境质量。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和整治全市范围内各级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强化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焦作段水环境风险防控,确保“一渠清水送北京”。全域治理河流污染,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保障河流生态流量,推进沿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入河排污口整治、非法采砂、侵占水域岸线治理等专项行动,逐步恢复水生态。统筹农村垃圾和水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推动秸秆综合利用,着力解决农业面源污染、白色污染问题。

    3.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污染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修复”三位一体,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先保护耕地。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快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联动监管,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污染地块管理。做好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化解土壤环境风险。

    4.严守生态红线。按照“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的原则,以太行山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和自然保护区等为重点,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加大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力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监管和全过程监管。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刚性约束。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各位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委副秘书长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推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具体负责整改落实的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对照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涉及多个地方、多个部门的整改事项,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负起责任,细化措施,把握进度,相互配合,推进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不足方面,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排查,举一反三,深入查找解决行业性、区域性、流域性问题对照问,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

    (三)严格督导检查。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销号不放过”的总体要求,严格整改责任制、销号制、复核制、公开制、追究制,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要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适时进行调度通报。要实行挂账销号、挂牌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改任务。根据整改完成情况,适时对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整改销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及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深入调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逐一厘清责任,依纪依规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责任追究。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对拖延办理、包庇袒护、对抗调查的,都必须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于2019520日前,将整改方案以正式文件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人:韩艳军

    联系电话:03912990788  13569181507

    电子邮箱:jzdczgbgs@163.com

    

    附件:焦作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焦作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对照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经过逐项梳理,共分解整改任务736项。

    一、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强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1.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焦作市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同志推进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还不够坚定,绿色发展理念还不够牢固,政绩观还有偏差,在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缺乏斗志,对焦作市大气环境质量长期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强调历史原因、特殊自然条件等客观原因多,对主观努力方面的差距正视不够。

    整改目标: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正确的政绩观,将生态文明建设贯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使绿色发展成为全市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焦作发展的鲜明标识。

    整改措施:(1)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真正使绿色发展成为全系统正确的执政观、政绩观和实践观。(2)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认识焦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3)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安排。(4)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的严峻形势,突出重点、源头防治,群策群力、背水一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变大气环境质量在全省落后的被动局面,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领导:王小平、徐衣显

    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2.工作中还存在不严不实现象。焦作市在生态环保工作实施中还存在措施不严格、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一些领域传导环保压力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使政策效应和执行力层层弱化。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运用严格考核、严肃问责、严格督导等措施,切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将生态环保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1)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焦发〔201817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201820号),出台大气、水、土壤年度攻坚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严格工作措施,压实环境保护责任,扎实推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生根。(2)强化考核问责。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生态环境质量等开展考核,层层传导压力。(3)强化督导督办。建立工作调度督办机制,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问题突出的,视情采取曝光、通报、约谈、问责、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

    责任领导: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厅文〔201726号)第十九条要求:“各省辖市党委、政府可参照本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对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焦作市在落实上级要求中认识不高、没有制定有关实施细则,使地方生态文明目标考核操作性不强。一些地方对国家的政策标准认识不清。

    整改目标:出台《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并严格执行。

    整改措施:2018127日,《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焦办文〔201843号)已经印发实施。

    责任领导:李民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4.国家标准《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已于201811日开始实施,明确禁止煤泥作为民用煤原料。但沁阳市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在2018630日出具的情况说明中,仍出现有“洁净型煤加工并未明确禁止使用煤泥”的表述。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标准,所有洁净型煤生产原料为无烟煤、烟煤和其他煤制品,禁止褐煤、洗中煤、煤泥等低质、劣质煤作为民用煤原料。

    整改措施:(1)开展洁净型煤能力建设百日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各洁净型煤生产企业的管理水平。(2)严把进货关,建立进货台账,做好原料自检,并对原料标注货源地、发热量、含硫量等主要指标实行挂牌管理。(3)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对质量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处罚。(4)加强《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17)国家标准学习、宣传力度,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

    责任领导: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沁阳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5.个别地方还存在工作棚架问题。督察组根据群众举报夜间暗查孟州市化工镇鸿昌木业有限公司时,发现院内隐藏着一个小化工厂,生产设备简陋,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合法的生产和环保手续,属于典型的“三无”企业,而当地政府多次排查仍未取缔。

    整改目标:大力弘扬忠诚履责、勇于担当、踏实苦干的工作作风,责任明晰,落实到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打击“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取缔一起。

    整改措施:(1)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作表率,夯实岗位责任,坚决破除工作棚架现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把责任追究贯穿于工作落实的全过程,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依法依纪严肃追责。(2)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全市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严防各类“散乱污”企业反弹。(3)对“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实行量化考核,整治不到位的严肃追责。(4)对孟州市化工镇鸿昌木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处理。

    责任领导: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6.在督察中发现,焦作市在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部分县(区)政府工作力度不够,工作计划和攻坚方案要求与实际情况脱节,导致任务目标严重缩水,因工作措施在基层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目标:结合任务目标和工作实际,指导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市确保全市攻坚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整改措施:1)认真梳理工作计划与攻坚方案要求脱节的原因和内容,对标攻坚方案,查漏补缺,细化目标任务,强化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2)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出台全市大气、水、土壤攻坚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3)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工作制度,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到位的,严格实施问责。

    责任领导:孙起鹏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二、“三管三必须”还没有全面落实到位

    7.焦作市近年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有关部门在具体落实中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个别职能部门未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仍存在一定的“环保问题就是环保部门的问题”“环保工作就是环保部门的工作”等错误认识,未真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厘清部门职责,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格局和强大合力。

    整改措施:(1)修订完善《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通知》(焦办〔201613号),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协调机制。(2)制定对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奖惩,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压实部门生态环境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3)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对照我市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焦作。

    责任领导:徐衣显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底

    8.20176月,《中共焦作市委 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焦发〔201712号),在整合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方面明文规定了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噪声等污染的行政执法和处罚权限。201711月,焦作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已揭牌成立,但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落实仍不到位,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未全面按照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推进,存在主动作为担当不够问题,导致一些工作推进不畅。

    整改目标:完成城市管理领域机构综合设置,理顺环境保护执法体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健全执法保障机制。

    整改措施:(1)印发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明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2)在“三定”方案正式下发,编制、人员、职能划转到位后,积极理顺工作体制和执法机制,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全力做好职责赋予的各项工作。

    责任领导:李民生、闫小杏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城管局

    整改时限:20195月底,印发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

    9.焦作市对工业污水处理厂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属地政府、工业园区,或属于住建部门还存在分工不明确、职责不清楚的问题。

    整改措施:(1)六县(市)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主管部门明确为属地管理。(2)中心城区的两个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焦作市东部工业集聚区万方污水处理厂(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修武分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集聚区管理办公室);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中站污水处理厂(嘉诚环保焦作水务有限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为属地政府(中站区人民政府)。属地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具体管理,确保焦作市东部工业集聚区万方污水处理厂(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和焦作市西部工业集聚区中站污水处理厂(嘉诚环保焦作水务有限公司)高效运转。(3)新建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由所属政府明确主管部门进行管理。

    责任领导:李民生、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六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三、结构性污染的治本之策尚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0.能源消费结构偏煤问题突出。焦作市以占全省2.44%的国土面积、占全省3.46%的人口,消费了占全省7.16%的煤炭。煤炭燃烧所产生的污染物总量,远远超过了当地的环境容量。据统计,2017年焦作市煤炭消耗总量为1623万吨,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80.25%。全市年耗煤量超过5万吨的企业有20家,超过1万吨的企业有34家。全市有火电企业12家,装机总容量4237兆瓦,火力发电量为209.26亿千瓦时,占全市总发电量的99.4%,远远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

    整改目标:积极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坚持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并举、能效提升与结构优化并重,到2020年,力争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11.48%,控制在1450万吨以内。

    整改措施:(1)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2)加强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细化和完善各县(市)区能源消耗“双控”目标和煤炭消费总量目标预测预警机制。(3)强力压减高耗能行业产能。(4)加快发展清洁能源,推进中节能温县、中电投博爱、国电投中站区风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实行电力绿色调度,保障清洁高组应发尽发。(5)尽快研究制定出台《焦作市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生产结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工作。(6)加大“双替代”工作力度,到2020年,完成37.83万户“双替代”改造。(7)严格落实月调度制度。根据全市年度控煤目标明确企业耗煤年度任务。当调控企业燃煤量达到其年度控制总量的80%时,向其发出预警;对超燃煤总量调控企业将采取现场监督等措施,严格控制煤炭消耗总量。

    责任领导:李民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11.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散煤销售问题,督察组现场检查时发现,修武县众光瓷业有限公司使用气煤联用的热风炉,还在擅自使用散煤生产。

    整改目标:完善型煤生产企业监督管理机制,坚决取缔劣质散煤,逐步建立日常监管排序倒排退出淘汰,推动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进行有序撤并。同时,加大落后炉窑淘汰和工业燃煤设施拆改力度。

    整改措施:(1)对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配送网点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提高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化验、质量和销售台账。对不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对标提升的洁净型煤生产供应企业责令企业停业整顿;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取缔关闭。(2)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和配送网点的监管执法力度,对洁净型煤质量保持高频率的抽样检验,确保洁净型煤质量符合标准。(3)坚决查处取缔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杜绝劣质散煤销售点出现反弹。(4)对新发现的违法违规散煤销售点从快清理、合理处置,对经营者进行依法处罚。(5)建立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配送网点退出淘汰机制,推动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进行有序撤并。(6)淘汰落后炉窑。201910月底前,基本淘汰有色行业燃煤干燥窑、燃煤反射炉,以煤为燃料的熔铅锅和电铅锅;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7)推进工业燃煤设施拆改。20196月底前,按照“主体移位、切断连接、清除燃料、永不复用”标准,完成规划区内工业煤气发生炉(除制备原料的煤气发生炉外)、燃煤热风炉、燃煤导热油炉的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10月底前,淘汰全市范围内一段式煤气发生炉、简易两段式煤气发生炉及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8焦作市众光耐酸瓷业有限公司立即清除厂区内燃煤,拆除10吨链条式热风炉减速机。

    责任领导:李民生、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燃煤散烧治理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长期坚持

    12.工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问题较为严重。焦作市2017年第二产业比重为59.5%,分别高出全省、全国平均水平11.819个百分点。全市高耗能企业总数达338家,高耗能行业消耗全市87.3%的能源,完成增加值仅占全市的34.2%;根据在线监测数据统计,铝工业、火电、水泥、化工、砖瓦、炭素等六大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市总量90.7%

    整改目标:合理调整城市产业布局,到2020年,基本形成科学合理、分工明确、特色突出、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集群集聚效应凸显、基础设施高效利用、生态效益明显提升、与城乡建设高度融合的工业空间发展新格局,培育形成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化工、食品等10个特色产业集群,实现新上工业项目全部进园区,8个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比重达到70%以上。

    整改措施:(1)引导产业集聚区错位发展。按照各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定位要求,区别不同情况实施差别化政策。(2)推动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突出主城区服务经济高地定位,凡不符合主城区产业定位和总规要求的工业企业,通过“搬迁一批、转型一批、破产关停一批”的方式进行搬迁改造。到2020年,列入市政府“百企退城”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企业基本完成搬迁改造工作。(3)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加强土地收益管理,统筹搬迁企业土地出让金净收入用于支持企业向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集聚区转移。(4)严格产业准入条件。围绕重点产业和产业集聚区发展重点,高标准设定产业准入门槛,并切实做好准入管理和控制,推进各产业集聚区科学、高效发展。(5)统筹保障城市产业发展用地,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及变更调查,使城市产业布局更加合理。(6)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完善用地控制指标和定额标准体系,建立节约集约激励和约束机制。

    责任领导:李民生、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13.督察还发现,一些地区存在较多的粗放型、重污染工业企业,武陟县多家耐火材料工艺落后、管理粗放。武陟县仅前牛村一村就有20多家铸造企业,生产与生活混杂在一起,生产工艺较为落后,污染防治设备十分简陋。

    整改目标:铸造、耐材等重污染行业“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企业生产行为更加规范,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整改措施:1)对牵牛村铸造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实施分类管理。有环保手续的18家企业开展废气无组织排放专项治理。完善电炉烟尘、车间粉尘、铸造成型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对物料、生产车间实行全封闭,减少无组织排放,20195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务;无环保手续的17家铸造企业拆除铸造工段,保留机加工,限期补办手续。2)做好铸造、耐材等行业企业“散乱污”清理整顿工作;开展铸造、耐材等行业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治理;对易产生粉尘的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实现密闭储存,达不到要求的堆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3)严格落实铸造、耐材等行业淘汰标准,支持推动铸造、耐材等企业技术改造,淘汰不符合标准的落后产能。(4)加强铸造行业备案管理,原则上禁止新增铸造行业产能。实施铸造企业搬迁改造入园。开展铸造行业深度治理,“一达标、两密闭、三到位”。

    责任领导:李民生、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14.公路运输结构性污染亟需改善。焦作市作为传统煤炭产区和晋煤外运通道,煤炭经营及运输所产生的污染是造成本地区环境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等相关部门曾多次督促焦作市加快整改这一突出环境问题,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在督察反馈意见中也将这个区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指出。焦作市绕城公路距离城区近,大量重载货车和过境车辆已成为影响焦作市空气质量的移动污染源,是焦作市氮氧化物的首要排放源,直接带来PM2.5及臭氧污染。据统计,焦作市当前日均过境货车10万余辆,污染贡献率高达69.6%。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攀升以及运输结构的恶化,大量货车通行对道路造成损坏,物料沿途抛洒,道路保洁洒水不到位,污染较重。

    整改目标:调整运输结构,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方式转变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和公共交通,强力推进全市道路、车辆、能源等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到2020年,全市铁路货运量(含到达和发送)较2017年增长26%

    整改措施:(1)提升铁路运输能力。扩大干线铁路运能供给、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强铁路运输组织、规范铁路短驳运输、提升铁路货运服务水平。(2)规范公路货运发展。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积极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大力提高清洁运输水平。(3)加快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建设、大力发展集装箱多式联运、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人、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探索研究多式联运货运量及运输结构调整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制度。(4)优化公路路网结构,编制完成绕城路线实施方案,提高过境重型车辆通行效率。(5)加强对过境车辆的分流和入市车辆规范管理。加强联勤联动,加大对尾气排放超标车辆的查处,加强对柴油货车尾气污染的管控。

    责任领导: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5月出台《焦作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持续推进。

    15.省道S306沁阳市西万镇至西向镇段,沿线仍然存在较多煤炭经营性企业,仍有散煤露天堆放,地面灰尘厚集、污染防治设施缺失问题依然存在,沿线所经道路损毁严重,重型运输车辆络绎不绝,生态环境状况令人堪忧。

    整改目标:建立长效煤场监管机制,持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煤场整治水平不断提高。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频次,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污染物排放量有效降低。

    整改措施:(1)开展省道S306“二改一”工程。省道S306全线实行二级公路改建为一级公路,打造成靓丽的快速通道,彻底解决道路路况及沿线环境卫生。(2)对主要煤炭物流园区开展驻场监管,确保防尘抑尘措施落实到位,原则上实施密闭储存,不能密闭的,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装卸物料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达到煤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标准要求。(3)加大煤场巡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煤场依法予以处置,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杜绝反弹。(4)在焦克路设立机动车尾气检测卡点,对过往车辆排放尾气进行抽检。(5)对焦克路、常付路、沁济路等主要道路过往车辆加大监测频次,对超标车辆依法处罚。在城区常付路、沁济路等路段设置5个限高卡点,对过往重型车辆进行绕行管控。

    责任领导: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沁阳市政府、博爱县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完成全线路基挖填方、砂砾处理、路面基层及桥梁涵洞工程施工;2020年完成沥青油面铺设和全线标志标识设立;202012月底全面建成通车,彻底解决扬尘污染问题。

    四、环境质量相对较差的问题依然突出

    16.环境空气质量位次落后。2017年,焦作市综合污染指数以及PM10PM2.5浓度均排在全省倒数第2位。20181月—10月,焦作市PM10PM2.5浓度仍然排在全省倒数第2位。20187月,生态环境部将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每月发布相对较好的前20个城市和相对较差的后20个城市名单,焦作市连续三个月位列全国169个城市的后20位。

    整改目标:到2020年,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201820号)精神,重点做好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运输结构优化、扬尘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环境监控及管理等六大攻坚战役,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责任领导: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底

    17.部分河流断面水质较差。温县汜水滩、孟州石井桥等断面水质仍较差。20189月,孟州市、武陟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分别排名全省倒数第6位和倒数第1位,其中武陟县因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后10位且水质没有改善,被省攻坚办预警。部分重点区域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

    整改目标: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推进重点区域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断面水质逐步改善,达到2019年省定目标要求。

    整改措施:1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在共产主义渠东碑村断面上游实施武陟县共产主义渠湿地工程,建设人工湿地,通过湿地净化功能区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改善水环境质量;积极推进武陟县老蟒河寨上至刘村段治理工程建设,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堤岸整治。2加快推进二污厂技术改造,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强力推进南庄皮毛园区建设,确保2019年底一期工程建成投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3)按照省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要求,科学制定我市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全域清洁河流攻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工作,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4)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增加监管执法频次,对超标企业依法立案查处。(5)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和监控,实施地表水责任目标考核断面生态补偿,加强奖惩,按月兑现,并视情况采取致函、曝光、约谈和提请相关部门问责等措施。

    责任领导: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底

    18.沁阳市总干河城区段改造二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沁阳市境内丹河河岸有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和农作物秸秆,对水质造成严重影响。

    整改目标:尽快开工建设沁阳市总干河城区段改造二期工程,确保早日完工;开展丹河河岸垃圾清理活动,确保河流清洁。

    整改措施:(1)对总干河城区段进行清淤疏浚、堤防加固、截污纳管,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早日完工。(2)组织大型挖掘机、铲车和运输车对丹河沿线河岸的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并在岸边空地植树,在主要路口设置限高杆,严防随意倾倒垃圾。(3)进一步落实镇、村河长巡河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河流清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武磊、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河务局、市水利局,沁阳市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19.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穿城而过,城区段全长8.82公里,共设置7座跨渠桥梁,环境风险应急压力较大。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南水北调中线(焦作段)水源地保护区水质保护协调机制,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整改措施:(1)严格落实《南水北调中线干线焦作管理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加强事故灾难类及自然灾害类桥梁突发事件的预防,开展预防突发事件的知识宣传,制定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计划,定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3)开展水源保护区风险源专项排查行动,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4)加强总干渠两侧排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关闭取缔、搬迁等环境监管,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做好水质动态监测、污染联防、应急处置等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环境污染事件,确保总干渠水质安全。

    责任领导:李民生、武磊、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河南分局焦作管理处、南水北调办、市生态环境局,解放区政府、山阳区政府。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长期坚持

    20.乡村级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有名无实,部分河道存在垃圾倾倒现象;部分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影响河流水质。

    整改目标:实现乡村级河长巡河制度化、常态化,做到河湖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0年底前,全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左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得到有效管控。

    整改措施:(1)压实乡村级河长责任,明确乡村级河长职责和任务。(2)组织开展乡村级河长培训工作。(3)严格落实河长巡河制度,乡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4)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5)加强督导检查,督促乡村级河长认真履职;(6)加强沿河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的爱河护河意识。(7)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围绕重点区域,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由点到面,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

    责任领导:武磊、闫小杏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4月底前,完善乡村级河长履职内容和要求;20195月底前,建立健全河长制督查制度,加强督查工作;20199月底前,组织开展乡村级河长培训工作;201912月底前,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五、生态环保投入不足、环保保障能力比较薄弱

    21.在督察中发现,由于认识上存在偏差,使环保基础建设投入明显不足,保障能力还很薄弱,从根本上改变环境质量的状况任务还很艰巨。

    整改目标:加大生态环境投入力度,补齐短板,加快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1)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作为,加大工作力度,克服“等、靠、要”思想,加快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2)统筹整合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对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实现投融资渠道多元化。(3)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污水管网、集中供暖管网和环境能力建设。完善环境监测网络,新增500600个小型或微型村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全市村庄全覆盖。推进“智慧环保”综合监控平台建设,实现环境质量预报预警和质控。

    责任领导:李民生、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底

    22.清洁取暖率较低。截至2017年底,焦作市清洁取暖率仅为42.1%,离国家下达的2021年基本完成平原地区清洁取暖的任务还有很大差距。其中,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清洁取暖率仅为30.2%;农村清洁取暖率仅为23.4%。全市节能建筑面积较低,督察时仅有节能建筑3662万平方米,具有改造价值的非节能建筑面积达3077万平方米,特别是农村地区改造空间大。

    整改目标:到2020年底,城区、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和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100%100%90%以上,其中,10%未实现清洁取暖的山区(丘陵)采用“洁净型煤+环保炉具”“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炉具”等模式替代散烧煤供暖。

    整改措施:(1)基本实现城区集中供暖全覆盖。到2020年底,新增集中供暖面积2196万平方米,新建一级管网97公里,二级管网205.5公里,换热站154座。(2)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取暖。以农村、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含中心镇)为重点,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要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整乡整村推进,集中资源,挂图作战,严禁摊派式在不同村庄零散开展。(3)加快电力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城区电网保障能力优化提升”和“县域电网领先建成小康”为引领,科学谋划,统筹实施“焦作电网发展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适度超前,同步开展城乡主配电网“煤改电”配套项目建设,确保满足新增电供暖用电需求。(4)加快乡村气厨炊改造工程。推进燃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5)有序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全面推行节能建筑。完成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示范项目2万平方米。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进行外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改造提升。2020年底前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82万平方米,其中,城镇改造面积512万平方米,农村改造面积170万平方米。

    责任领导:李民生、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焦作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

    2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滞后于污水增加量。部分区域现有污水处理能力小于生活污水产生量,其中,博爱县城镇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存在0.44万吨缺口;武陟县城镇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存在0.76万吨缺口;孟州市城镇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存在1.64万吨缺口。除孟州市新建污水处理厂正在调试外,博爱县、武陟县新的污水处理项目均无实质性进展。

    整改目标: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满足污水处理需求。

    整改措施:(1)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齐短板,推进提标改造,完善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实施孟州市中信水务二期扩建、东渠截污等涉水工程,进一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建设武陟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现有处理能力缺口问题。博爱县完成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率大于90%

    责任领导:闫小杏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孟州市政府、博爱县政府、武陟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底

    24.焦作市水环境攻坚方案中列出2017年应完成重点工程20个,实际有8个未能如期建成,占比40%2018年应完成的30个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中,预计有12个不能按时完工,占比40%

    整改目标:以实现年度河流责任断面达标、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为目标,科学调整项目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1)对2017年和2018未完成水污染攻坚重点工程进行梳理,逐个查清项目滞后的原因,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2019年底完工2)加强督察督办,定期调度工作进度,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3)严格实施年度任务考核和奖惩问责。视情况采取致函、曝光、约谈和提请相关部门问责等措施,强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责任领导: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沁阳市政府、孟州市政府、武陟县政府、博爱县政府、修武县政府、马村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底

    2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存在巨大缺口。全市共有6个生活垃圾填埋场,除修武与市区共享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余五县(市)均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但这些垃圾填埋场投运时间较早,多数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已经接近设计使用年限,存在环境风险。如孟州生活垃圾填埋场2007年投运,设计总库容35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0年,设计日处理能力150吨,现阶段日处理150吨,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武陟生活垃圾填埋场200712月投运,设计总库容86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14年,设计日处理能力150吨,因修建城市道路占用该场部分库容,使用年限降低4年,已饱和正在封场。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我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抓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分类试点3万户目标任务,尽快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整改措施:(1)根据《河南省静脉产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积极与省里对接,尽早拿到《焦作市静脉产业园建设总体方案》批复。(2)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招标等工作。20197月底开工建设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2020年底完工并投入运行。

    责任领导:闫小杏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沁阳市政府、孟州市政府、博爱县政府、武陟县政府、温县政府。

    整改时限:2020年底

    26.除城镇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机制不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没有合理的去向,现实中大部分村庄垃圾未外运,村庄内外随意倾倒垃圾现象严重,部分河流沿线、道路两侧垃圾随处可见。沁阳市西万镇009县道西万石河桥、西向镇前步窑村、解放区灵泉陂村、武陟县宁郭镇小麻村、示范区327国道与020县道交叉口等地附近垃圾成堆,有关部门对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熟视无睹。

    整改目标:按照“五有标准”(有齐全的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管制度)、“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和“一个目标”(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的要求,全面达到省定垃圾治理工作目标。

    整改措施:1)组织垃圾清运和卫生保洁队伍,对沁阳市西万镇009县道西万石河桥、西向镇前步窑村、解放区灵泉陂村、武陟县宁郭镇小麻村、示范区327国道与020县道交叉口等地附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2)全面普查各县(市)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情况,建立详细台账,监督各县(市)区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个整改销号。(3)探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大农村垃圾治理力度,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转、县处理”四级环卫体系,实现“统一保洁、统一收集、统一运转、统一处理”一体化运作模式,确保达到省定农村垃圾治理工作目标。(4)明确农村垃圾治理责任人,县(市)区、乡(镇)、村三级主要领导亲自主抓,相关部门协同,乡镇直接组织,行政村主办,农村居民充分发动,全员参与,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开展。

    责任领导:武磊、闫小杏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底前

    27.饮用水替代项目建设进展滞后。市区饮用水绝大部分采自深层地下水,水质总硬度偏高。苏蔺、府城2个南水北调水源水厂建设滞后。

    整改目标:加快饮用水替代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苏蔺、府城2个南水北调水源水厂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整改措施:(1)针对苏蔺水厂、府城水厂项目建设目标,完善管理体系,加大专业技术人员投入。(2)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股东增资、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3)根据通水总目标任务,倒排工期,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并分解至每月每周,细化至日,确保做到以日保周,以周保月。苏蔺水厂全面通水运行。4)定期组织现场协调会,及时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

    责任领导:闫小杏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解放区政府、山阳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7月,府城水厂具备通水条件

    六、部分领域和行业的环境问题突出

    28.农村废弃凹地违规用于填埋工业废物收取费用的问题凸显。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南岗村,村民为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废弃的矿井,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物。孟州市南庄镇南庄一村村民为赚钱,违规利用荒废的砖窑厂建起简易垃圾填埋场,倾倒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这两起已经曝光的典型案例,反映出焦作市农村废弃凹地非法用于填埋工业废物问题的严重性,这种失于监管的违规填埋,将会对土壤和地下水构成威胁。

    整改目标:加强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督促马村区政府和孟州市政府尽快完成非法填埋点的整治,降低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的污染。

    整改措施:(1)严格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理处置等环境违法行为。(2)对倾倒的污泥进行处置,建设固废处理防渗工程及新的垃圾填埋场,规范化处置污染物。(3)对桑坡污水处理厂、田寺污水处理厂及南庄垃圾场负责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孟州市相关部门、地方政府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马村区非法倾倒掩埋危险废物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4)制定南庄毛皮加工企业整治及管理标准,推进毛皮加工行业绿色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责任领导: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5

    29.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问题不容忽视。焦作市有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24715公顷。其中: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布沁阳、博爱、中站、修武四县(市)区,总面积17215公顷;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布在孟州市总面积7500公顷。据生态环境部遥感监测,已建立169处人类活动问题管理台账,其中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4处、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5处。“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列入国家遥感监测的53处重点问题已销号32处(黄河湿地焦作段12处、太行山猕猴焦作段20处)。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对自然保护区重要性认识上仍有偏差,虽采取了一些措施进行整改,但还存在对保护区管理工作宣传教育不深入、保护区设置各种标识不明显、整改成效欠佳等问题。

    整改目标: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规范自然保护区生活生产活动,确保核心区内违法采石挖沙、旅游开发建设等重点问题整改彻底,不反弹。缓冲区、实验区内生产建设活动得到有效管控,违法违规项目按期整改到位,实现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整改措施:(1)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严格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准入,强化生态红线意识。(2)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生活生产活动。加强自然保护区巡查巡护工作,及时制止违法违规活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破坏生态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3)传递压力,落实责任,严格问题销号管理,严格整治标准,加大督查力度,全力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4)做好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5)推进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责任领导:武磊、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沁阳市政府、孟州市政府、博爱县政府、修武县政府、中站区政府。

    整改时限:2019年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完善工作,联合三门峡、洛阳、济源等地市积极推动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工作。2020年,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30.抽查中发现,孟州市天蓬养殖场位于黄河湿地缓冲区内,未按照环评批复建设处理设施达10年之久,“绿盾2017”专项行动要求2018年底取缔到位,督察期间生猪存栏仍有1000头左右。

    整改目标:加大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力度,严格整治标准,限时整改,长期坚持,确保保护区内不再出现新增和规模扩大违法违规活动。

    整改措施:(1)成立以孟州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拆除指挥部,全力做好拆除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4月底完成拆除工作。2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加大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3进一步做好保护区的勘界立标工作,在明显的位置增设大型标识宣传牌和警示线标牌,增加界碑界桩布设密度。4)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孟州市未销号的19处重点问题进行分类,分别制定不同的整改措施。对于3Ⅰ类问题,采取强制取缔、限期退出。15Ⅱ类问题当中的两处设施限期退出,其他设施长期监管。1Ⅲ类问题长期监管,确保对保护区的影响降至最低。

    责任领导:孙起鹏

    责任单位:孟州市政府

    整改时限:20194月底

    31.北山生态整治方面,矿山开采企业未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绿色”矿山标准施工,部分石灰生产企业还存在厂区积尘较厚、原料覆盖不严、生产及周边环境差等问题。

    整改目标:推进北山环境整治,严格露天矿山准入,加强矿山监督管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环境恢复治理,全面推进全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改善生态环境。

    整改措施:1严格露天矿山开采、选矿、运输等环节扬尘污染防控,落实采区作业面、料场等抑尘措施,健全“三级包矿”责任制。到 2020 年底,露天矿山问题得到整改,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完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在采和闭坑露天矿山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治理,“三区两线”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 75%以上。(2)对全市露天矿山开采和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加大露天矿山扬尘防治与环境恢复治理检查力度。(3)涉及的石灰生产企业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料场堆场扬尘控制措施。(4)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加强物料运输、生产和储存等环节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治理。

    责任领导: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北山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0年底

    32.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督察过程中发现,焦作市部分企业和施工工地还存在防尘措施不力、物料覆盖不严密、监管工作不扎实、施工工地“三员”管理不到位、场区及周边环境污染等问题。修武县大金园建材有限公司氧化钙生产线原料投料口存在无组织排放,厂区内厂房顶及墙面存在大量积尘。修武县七贤镇韩庄村、小庄村铝矸石厂以及周围多家煤场,铝矸石、煤露天堆放,没有任何扬尘防护措施,路面有大量煤灰积尘。马村区城东公园工地施工现场,“六个百分之百”执行不到位,造成施工扬尘问题严重。博爱县三栗庄、大新庄整合为一个中运煤炭园区,园区道路正在建设,未采用湿法作业,施工现场尘土飞扬。中站区淼雨文化广场附近的王掌河灰坝管理处一尾矿库地面未硬化,现场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禁止”和“三个落实”;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强化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三员”履职尽责,建筑工程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整改措施:1)修武县大金园建材有限公司、修武县七贤镇韩庄村、小庄村铝矸石厂、马村区城东公园工地、博爱县中运煤炭园区、王掌河灰坝管理处矿库严格按照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立即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2)提高认识,严格管控标准。对现场管理人员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培训。(3)推行差别化管理办法,逐步实现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4)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安排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日查、晨查、夜查、监控巡查,确保全时段、全范围监管。(5)对“三员”现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通报,对落实不力的予以追责。(6)加强监管措施。对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全面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水平。

    责任领导: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3.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方面,政治敏感性不强,重视程度不高,紧迫感不足。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焦作沁阳市是晋煤外运通道城市,境内常付路、焦克路每日上路重型运输车辆达2.4万辆,沁阳市仅在20185月开展过一次机动车尾气路检。”对此,虽然焦作市已经采取了整改措施,相关资料显示,在晋煤外运通道已安装多套遥感监测和移动执法设备,但督察组在正常工作日暗查时发现,306省道沁阳段重型货车公安交通联合执法点有人员缺位情况。孟州市南庄镇皮毛群污染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专题指出此项问题后,孟州市针对孟州皮毛群污染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截至督察时,154家皮毛企业已有135家企业涉水工段取缔到位,但皮毛产业园区建设进展滞后,在园区投产前极易出现污染反弹。

    整改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整改标准要求,坚决做到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设立追责问责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信息宣传组,共同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2)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焦政〔201824号),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3)强化机动车污染监管。增加机动车尾气路检检测频次和点位,严查尾气超标排放车辆,特别是重型柴油车辆和高排放汽油车辆,依法对不合格的车辆下达机动车超标排放限期改正通知书。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机动车路检,完善考勤抽查制度,确保联合执法人员按时到岗到位。(4)对孟州市所有毛皮加工企业实行分包责任制,加大巡查监管。每周开展一次巡查活动,严防死灰复燃和反弹。(5)加快孟州市园区建设,确保5月全面开始建设,12月底前一期工程建成投运。

    责任领导:李民生、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12

    34.工作落实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焦作市一些型煤生产企业煤质超标,甚至采购洗煤产生的煤灰和煤泥作为生产混料,以次充好。”对此,虽然焦作市已经采取了整改措施,但督察组检查时仍然发现,在一些乡镇市场上存在一些公开或隐蔽销售洗煤煤泥的现象,给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的彻底整改造成隐患。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明确指出:“督察组在焦作市武陟县随机抽查5个工地,个个扬尘严重。”截至督察组下沉到武陟县时,中央督察组指出的5个工地确已整改到位,但是抽查其他施工工地,发现扬尘管控仍存在较大差距。

    整改目标: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开展现场督查、核查验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暗访,后督察等,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1)加大案件督办力度,提高案件整改质量。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同志亲自督办,亲自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整改任务核查评估销号制度,通过县级自验、部门分口验收、市级抽验等方式,整改一项、评估一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加强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2)加强煤质质量管控,严格检验标准,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产品开展检验,采暖季每家企业每月抽检不低于两次,对检验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严格依法处罚。建立原料、辅料、数量可倒查、追溯机制,加强对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原煤、辅料采购使用的过程监管,坚决杜绝生产企业购买、使用褐煤、洗中煤、煤灰煤泥等低质、劣质煤作为洁净型煤原料、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制定洁净型煤能力建设日常检查监管方案,加强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配送网点督导检查,规范提升洁净型煤能力建设水平。(3)对所有施工工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对于“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达标的项目,一律依法予以处罚。(4)对履责不力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照通报一批、曝光一批、约谈一批、处罚一批的原则,进行处罚追责。

    责任领导:李民生、闫小杏、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市燃煤散烧治理办公室、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持续推进

    35.部分整改工作拖延迟缓。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群众举报件中,“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南岗村北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不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而且污染扩散隐患大、后期处置难度大。由于上级党委政府在处置过程中,没有给予基层承办单位应有的排忧解难、协调支持,致使受污染土壤的安全处置工作一拖再拖,原计划831日前完成的处置任务,截至11月上旬仍没有得到完全解决。

    整改目标:建立台账管理、调度督办、核查验收等工作机制,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按时限全部整改到位。对马村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受污染的土壤全部安全处置。

    整改措施:(1)把中央环保督察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纳入此次省委省政府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继续抓好整改落实。(2)对所有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化管理,定期调度、汇总研判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对推进缓慢、工作滞后的,实行挂牌督办、重点督办、限期完成。(3)成立专案组对马村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进行侦查。(4)清理处置涉危险废物及受污染土壤,并进行取样检测,确保环境安全。恢复被污染地块地貌,并进行绿化。

    责任领导:李民生、孙起鹏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整改时限: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36.督察组还对督察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单,将按照程序移交焦作市委市政府,并送省纪委监察委、省委组织部备案。请焦作市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意见应征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同意,并向社会公开。

    整改目标:查清问题情况,严肃执纪监督问责,坚决追责到位,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

    整改措施:(1)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追责问责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加强领导。(2)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班,明确职责,压实责任,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的督导督查。(3)对照整改任务清单,查明问题情况,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清单、台账和追责相一致。(4)结合全市深化“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活动,加强日常执纪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5)加大问责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在全市营造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责任领导:牛书军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

    整改时限:2019年6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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