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脱领办〔2020〕14号
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市驻村帮扶工作受到较大影响。个别帮扶责任人未进村入户开展工作,也未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帮扶对象联系,对贫困群众需求不了解,贫困群众生活困难得不到及时救助,影响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质量。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为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现就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切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抓紧对接。各级驻村帮扶干部,特别是帮扶责任人要抓紧进村入户,或采取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帮扶对象取得联系,掌握贫困群众务工就业、产业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消费扶贫、春耕生产等需求。新任第一书记要按要求入村,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纪律,配合现任第一书记开展工作,发挥“尖兵”作用。
二要开展帮扶。各级驻村帮扶干部要发挥派出单位后盾作用,落实好“扶贫蹲点日”,单位主要领导要定期入村调研指导,帮助解决难题。要发挥个人优势,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帮助解决贫困劳动力就业难、扶贫产品卖不出、惠民政策落实不畅等问题。要紧盯“三保障”等政策落实,特别是贫困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户、低保户、五保户、独居户等特困群体,对排查出落实不到位的要迅速纠正或完善,确保贫困群众享受政策不停止、不断档、不拖延。
三要加强督导。各县(市)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对帮扶干部到岗情况、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日常督导。市扶贫办将联合市委组织部,采取电话抽查、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驻村帮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将驻村帮扶工作纳入周调度、周通报重要内容,发现有未到岗、帮扶工作未开展或开展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将通报批评。
焦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