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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焦财预〔2020〕408号

发布时间:2020-09-15来源:焦作市扶贫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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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20〕29号),现你县(市)区下达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  万元(详见附件),其中:学前教育保教费  万元,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万元。请列2020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用向列入相关科目。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市县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要求,加强沟通协调,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门认定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人数及时拨付经费;教育部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2017〕441号)将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精准扶贫、资金安全。

二、市县应按照《河南省省级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教〔2017〕15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的行为,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同时市县和市属学校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参照《河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制定具体绩效目标,实施预算绩效监控,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年度结束后将绩效自评结果报市教育局、财政局,市教育局、财政局适时开展重点检查和绩效评价。对违犯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

      2.河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明细表.xls

    附件2:河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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