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教〔2020〕69号),现下达2020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 万元和免学费补助资金 万元,合计 万元。县(市)区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职业教育”相关项级科目。分项目金额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财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要求,组织做好2020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二、各县(市)区应统筹安排《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9〕100号)下达的第一批资金和此次下达资金,足额落实本级应承担资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结余部分,在下达下一年度资金时相应抵顶,不足部分由学校暂行垫付,次年清算。
三、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资金整体绩效目标(附件3),设置具体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对违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2020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预算表
2.2020年第二批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教育局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