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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信息—2021年第23期

发布时间:2021-06-03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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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四高”行动部署

打好破产审判“三张牌”助力产业结构调整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焦作法院以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建设为依托,通过打好破产审判“三张牌”,推进“四高”行动在两级法院落细落实,实现低效闲置用地二次高效利用,助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2018年至今,全市法院累计盘活低效闲置土地3619.28亩,新产生效能约5亿元。

一是打好“清算处置牌”,将低效闲置土地利用起来。对恢复生产无望,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焦作法院积极将其引入破产清算程序,解除法院对企业土地、房产的查封措施,将附加在土地上的多余“承载”剥离,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采用“四步走”的方法,最大力度盘活清算企业的土地、厂房资源。首先,由法院主动筛查破产企业占有土地、房产情况,依据资产不同性质进行分类,提前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其次,由法院指导破产管理人做好债权债务人的沟通工作,确保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方案一次性通过,用最快时间挂牌拍卖破产企业土地资产。再次,对于可转让使用的工业用地,法院督促管理人快速评估、拍卖处置,及时释放停产企业的闲置土地;对于国有划拨土地,指导破产管理人将土地及地上附着房产“整体出售”,以招商形式在政府招商引资平台发布信息,有针对性地寻找意向购买者,并邀请有实力的购买者实地考察。主动帮助购买者算好“经济账”和“时间账”,真诚吸引购买者带着项目先行入驻破产企业的厂房进行生产,将“死地”变现为“活钱”入袋。最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第一时间帮助办理土地过户手续,为投资商解决后顾之忧,确保项目快速建设投产。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破产司法拍卖成功盘活了卓诚、永坤实业、慧诚化工等9家企业,共计盘活1101.82亩低效工业用地。

二是打好“重整挽救牌”,让休克土地“醒”过来。对于部分企业虽然停产,但产品有市场、设备不落后,如果通过司法拍卖、破产清算等方式处置,企业和债权人损失过大的情况,焦作法院综合运用行政化、法治化、市场化的手段,加大重整挽救力度,盘活土地等可重复利用优势资产,实现股权重组、增强活力。首先,市县两级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会同市场监管、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主管部门,对产业集聚区内没有进入破产程序的低效或停产企业进行统计,分类提出闲置土地再开发、利用建议,建立台账,并报同级政府办公室和法院进行备案。其次,法院在受理企业破产重整裁定作出的同时,向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通报破产案件受理信息。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及时通报用地需求、涉案规划变更等信息,为低效用地提质增效提供解决方案,编入重整计划草案,助推困难企业获得新生。再次,市场监管、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发改等主管部门依托各自招商引资渠道及政府统一招商引资平台,法院依托全国破产企业重整信息平台共同发布战略引资信息,招募有意向的投资人。最后,召开府院联席会议研判各意向方的投资方案,精准引进与重整企业生产发展匹配、有利于快速产生效益的投资方参与重整,提升破产企业重整成功率。2018年府院联动机制实施以来,全市重整成功企业13家,其中河南裕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仅用4个月重整成功,原企业得以存续,引进新的投资建设的生产线,年销售收入将达到10亿元,预计实现税收1亿元。

三是打好“和解解纷牌”,让土地高效“动”起来。对于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利润空间的中小民营企业,因流动资金突然断裂、经营管理未能及时应对等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持续、停工停产的情况,焦作法院探索建立和解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纷,有效防止进入清算程序后,企业资产变现不能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区域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恶性循环的现象。首先,由政府在政策上进行帮扶,即人社、市场监管、税务、银行等部门在社保缴费、企业信用修复、税务减免、小额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渡过困难缓冲期。其次,将调解机制引入破产程序,探索破产审判中的“枫桥经验”。邀请大学经济、法学等方面专家学者进入破产企业座谈指导,现场论证模拟和解后债权利益最大化结果,用直观效果打动债权人谋求长远利益,促成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再次,借助招商引资平台招募意向投资人等方式,将战略投资人引进来,以优惠的税费减免政策吸引其注入资金使企业焕发新的活力,土地资源高效运转起来,并形成区域带动效应。2020年度,焦作法院促成债权人与债务人和解成功并恢复生产的企业4家。其中焦作市全星钙业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今年入选河南省法院破产案件十大典型案例,作为可推广复制的经验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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