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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11-17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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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艳利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非法‘会议营销’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该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要求加大监管力度,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和办法,强化对会议营销的监管,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局一直非常重视非法会议营销的整治工作,2019年联合市公安局、市工信局等10部门下发了《焦作市联合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活动方案》,全市范围内整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5236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195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578个,检查“保健”类店铺4570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594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21次,开展宣传活动377场次,开展协作执法25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43件,各部门的联合执法,全市形成了齐抓共管、联合整治、严抓严打的工作态势,共查处保健品类案件100起,形成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高压态势,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六部门下发了《焦作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从2020年5月持续到2021年11月,针对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通过实施保健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当前保健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的等行为,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有效净化保健品市场。活动开始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938(人)次,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456家,责令31家经营主体进行整改。举办科普宣传22场,参加人次92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78份,查处3起利用会议营销进行虚假宣传的案件3起,罚款52万元。

二、开展会议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专门在全市开展会议营销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5月开始,持续到12月份结束。

一是加大摸排力度。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辖区内以会销方式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重点是经营保健品、医疗器械店铺)进行认真排查,建立会销市场主体监管档案,摸清底数。

二是加大查处力度。根据摸排掌握情况,对曾有或涉嫌从事违法违规经营的市场主体,要重点加大检查的频率和次数,严厉查处和规范会销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针对会议营销中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体验销售”等营销宣传方式进行检查,从会销市场主体证照、会销商品质量、宣传行为等方面,严厉查处商家对其销售的产品质量、功效的性能作虚假或夸张宣传,迷惑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行为,突出案件查处这一工作重点,坚持“严格查处、绝不姑息”的态度,力求从重从快,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案件,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大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及时曝光一批违法经营者和典型案件,震慑违法分子,强化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关于会议营销活动的消费警示以及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例,提醒消费者不要信“会销”组织的花言巧语、利益诱惑,严防上当受骗。各县(区)市场监管区市场监管部门利用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药房、社区、学校等场所加强宣传,同时进入社区和居委会等举行科普知识讲座,打击欺诈和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研究出台全市加强会议营销虚假宣传监管和查处的指导性意见。市局专门组织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科室业务骨干和执法人员,征求各方意见,集中讨论分析,研究制定了《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营销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监管与查处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强化会销市场主体监管、落实会销场所管理责任、加强会销商品质量及虚假宣传行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会销行为、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会议营销监管与查处,提供工作指南,为下一步顺利开展这类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建立经营者监管长效机制。突出源头监管,落实会销市场主体和会销场所管理方主体责任。坚持监管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加大检查力度。日常监督检查从经营场所产品陈列、警示标志的设立及产品标签卡识、进货台账等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引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店铺不得假借健康讲座进行免费体检、中医养生保健名义进行非法诊疗,不得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不得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并除去相关宣传标语。

加强宣传引导,落实会议营销场所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提醒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加强入场审查,不得为无证无照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会议营销场地,告知其为非法会议营销提供场所或便利条件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是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的作用,畅通12315热线,24小时接听消费者投诉举报,对涉及会议营销投诉举报及时受理、分流、督办、检查,受理过程中发现经营者有违法行为的立即启动“诉转案”程序,并及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化解矛盾,避免因涉老等特定消费纠纷引起集中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会议营销监管责任重大,我们一定本着对人民群众,特别是中老年朋友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聚焦问题,重拳出击,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会议营销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全市会议营销活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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