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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1〕第20号

发布时间:2021-12-31来源: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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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2021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已经省政府以豫政土〔2021〕1373号文件下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山阳区中星街道李河村、上马村,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山阳区中星街道李河村、上马村集体土地5.555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中星街道

李河村

3.6627

3.5177

 

0.1450

中星街道

上马村

1.8926

1.4944

0.3982

 

合计

5.5553

5.0121

0.3982

0.1450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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