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 征地公告 >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焦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1〕第19号

发布时间:2021-12-31来源: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分享:

焦作市2021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已经省政府以豫政土〔2021〕1386号文件下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山阳区中星街道上马村、巡返村、寺河村、高岭村,解放区王褚街道小北张村,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工矿仓储和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山阳区中星街道上马村、巡返村、寺河村、高岭村集体土地3.1505公顷,解放区王褚街道小北张村集体土地0.25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王褚街道

小北张村

0.2540

0.2540

 

中星街道

上马

1.9708

1.7896

0.1812

巡返村

0.0788

0.0661

0.0127

寺河村

0.7948

0.7948

 

高岭村

0.3061

0.2306

0.0755

焦作市合计

3.4045

3.1351

0.2694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30日    

相关阅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