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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2〕第2号

发布时间:2022-03-09来源: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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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太行高速公路焦作至济源段(焦作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已经自然资源部以自然资函〔2021〕694号文件下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的位置位于中站区龙翔街道河口村,许衡街道王庄村、西冯封村、西王封村、新庄村,拟作为交通运输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中站区龙翔街道河口村和许衡街道王庄村、西冯封村、西王封村、新庄村集体土地41.264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龙翔街道

河口村

2.9411

2.5966

0.0082

0.3363

许衡街道

王庄村

10.1878

8.2870

1.7736

0.1272

西冯封村

3.6132

0.3764

 

3.2368

西王封村

11.6360

11.1821

0.4333

0.0206

新庄村

12.8863

9.5008

1.1462

2.2393

合计

41.2644

31.9429

3.3613

5.9602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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