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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2022〕第3号

发布时间:2022-04-08来源: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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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于2022年4月6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8年度第二十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27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中站区许衡街道东冯封村、西王封村,府城街道老君庙村拟作为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中站区许衡街道东冯封村、西王封村集体土地9.0057公顷,府城街道老君庙村集体土地0.390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许衡街道

东冯封村

0.6548

0.1232

0.5316

许衡街道

西王封村

8.3509

8.2589

0.0920

府城街道

老君庙村

0.3900

 

0.3900

合计

9.3957

8.3821

1.0136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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