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路红卫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希有为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夏玮为焦作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鲁文明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高霞的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发布时间:2022-06-06来源:焦作日报
决定任命:
路红卫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希有为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夏玮为焦作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鲁文明的焦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高霞的焦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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