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22年6月2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区苏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76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马村区待王街道义门村集体土地,拟作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马村区待王街道义门村集体土地0.409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
村(居委会) |
合计 |
农用地 |
|
小计 |
耕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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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王街道 |
义门村 |
0.4093 |
0.4093 |
0.4093 |
合计 |
0.4093 |
0.4093 |
0.4093 |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