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22年8月8日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焦作市实施2018年度第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07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与用途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中站区许衡街道西冯封村、西王封村,府城街道老君庙村拟作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
二、被征收土地的村、地类及面积
中站区许衡街道西冯封村、西王封村集体土地9.1365公顷,府城街道老君庙村集体土地3.392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
村(居委会) |
合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许衡街道 |
西冯封村 |
2.3401 |
2.2863 |
0.0538 |
许衡街道 |
西王封村 |
6.7964 |
6.7746 |
0.0218 |
府城街道 |
老君庙村 |
3.3926 |
0.2072 |
3.1854 |
合计 |
12.5291 |
9.2681 |
3.2610 |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就业安置等途径进行。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征收土地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