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政务服务事项“白话版”办事指南之
“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该事项包含以下7个业务办理项,操作方法相同。
1.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
2.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变更)
3.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4.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5.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6.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按照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除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工程外),且建设单位提出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申请的)
7.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变更)
办理流程: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在地区/部门选择框里选择焦作市、焦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点击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事项,根据实际办理事项再进行选择子项,然后点击办事指南
找到申请材料,可以下载空表和样表
1、“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申请材料
2、“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同步建设审批(变更)”申请材料
3、“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申请材料
4、“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建在流沙、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申请材料
5、“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申请材料
6、“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按照规定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除医疗救护、防空专业队队员掩蔽部工程外),且建设单位提出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申请的)”申请材料
7、“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变更)”申请材料
办理地点、办理时间:
焦作市解放区焦作市政务服务大厅(西厅)一楼人防窗口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391-3568406